“你们遭到了村民的拒绝,应该是附近的扒手或者小乞丐,我猜得不错吧?”
两个男孩的表情黯淡下去,白发黑眸的孩子扯了扯嘴角,把瘫软下去的同伴往肩膀上提溜了一下,转头就要离开,女孩的声音如同她捉摸不透的表情:
“我会是那个愚蠢的农夫吗?两条奄奄一息的狡猾的小蛇。好了,把你的同伴扶进来,我今天心情好。”
男孩们还听不明白女孩的话,毕竟他们这样的人,从没读过任何书,更别提听睡前故事。但他们很清楚,这个女孩或许比镇上所有的居民都可靠。
我熟练得揭开发黄的绷带,配置了度数合适的酒精对伤口加以消毒,轻轻给新的绷带夹上蝴蝶扣。用手背测量了病患的体温,还好只是低烧,用浸了凉水的毛巾搭在额头,辅以酒精擦拭全身,叮嘱道:
“你看着他,注意换额头上的毛巾,度过今晚,等他恢复点力气,是走是留随便。”
我只会一些粗浅的处理,用来对付紧急情况,这得益于在神罗服役的那几年,杰尼西斯和安吉尔的伤口都被我包扎过。至于萨菲罗斯,往往在脱离战场时,他的伤口已经愈合了。
深深喘了口气,我把一壶温水和一盆井水交给白发黑眸的男孩,跟他普及了一些护理常识。在这个时代,掌权者垄断了财富与知识,偏远地区的人们依然相信放血可以驱逐疾病,米德加地区的贵族早用上了先进的抗生素。
他们之间存在的差别之巨大,前者是科学尚未问世,大地上的人普遍认为地球是亘古不变的世界中心;后者是宇宙大爆炸的论调被普遍接受,人们开始通过时间反演,得出宇宙曾处于一个奇点。
“我叫魏斯,他叫尼禄,是我的弟弟,收留我们吧,我们可以偷来你想要的任何东西。”
白色头发的魏斯扯住了我的衣角,他的弟弟,黑发黑眸的尼禄躺在床上,安静又温和得看着我,像只失孤的小黑猫,在牵扯着我的另一边衣角。
心中叹了口气,店长当时也是这样的心情吗?真是够宽宏大量的。
我眯着眼睛回答道:
“我不需要任何偷来的东西,但你们得照顾这些果树和农田,我对此一窍不通,只能提供遮风挡雨的住处。”
尼禄眨了眨眼睛,孩童单纯的笑意驱散了伤痛带来的愁苦,他终于可以放心休息,睡前的笑容带着一丝甜蜜的雀跃。魏斯有些不敢置信,等尼禄安睡后,他小声问道:
“你真的不介意我们以前当过小偷?而且你也看到了,我的头发颜色很奇怪,白得像雪地里的妖怪。”
女孩年纪不大,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露出一丝神游天外的惬意,啃了一口苹果,随口感叹:
“像雪地一样纯白,世界寂静无声,多纯粹美丽,我很喜欢白色的头发啊。”
“是吗,那你叫什么名字?我会记住你的名字,就像记住尼禄的名字,不会随便忘掉的。”
面对眼神真挚的魏斯,我划掉了心中“玛丽亚”三个字,金发碧眼已经是很久远了,叫这个显然不合适。
“李,我的名字是李。”
亚裔名字中很普遍的姓氏,我已经忘记了自己的本名,只能用这个字聊表相思。绝不是因为,从初中到大学做的最多的英语作文题目,是替一个名叫“李华”的家伙写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