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床有饥鼠,蝙蝠翻灯舞。
说得不正是此刻的光景,我推门进到这户家徒四壁的房子,灰尘的味道扑面而来,头发上落了不少绒绒的灰。
前院荒于打理,萎靡的花朵伏倒。朴素的两室一厅,外带一个小厨房,依山而建,山上有几棵果树,后院有几亩农田。
我向商户买了这栋废弃的屋子,它的原主人离开村子去了米德加,遥遥无归期,让商户代为转卖。
商户虽好奇这个过于年轻的买主,但对着失去双亲的九岁女孩(她还带着远房亲戚的信件,信里说是不方便照顾,只能留一笔钱安置),很通情达理得给了房契。
离开神秘的地下洞穴前,我得知了一件事,文森特的身体由于改造很不稳定,现阶段需要长时间待在魔晄炉里,所有计划都得延后。
当掉了柜子里唯一一块红宝石,买下了屋子,如今手头的钱只够添置些被褥和干巴面包,连买牛奶的余裕都没有。眼下最重要的是活着,我把苹果项链缠好收在贴身的口袋,趴在地上开始清洗角落的灰尘,又冷又硬的新被褥在阳光下逐渐变得温暖。
好歹有个能睡觉的地方,黑麦面包就着清泉水吃起来,不算太糟糕。坐在门口的石墩子上,咬一片异常咸的腌肉,心思却飘得很远。
还记得第一次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像进入全息恐怖片,孤身躺在暴雨中的垃圾堆里,围着个醉醺醺的流浪汉,斗篷被扯掉了大半。我眯起眼睛装睡,找机会抓起废墟里的羊角锤,狠狠敲烂了那个混蛋的膝盖,才勉强得以逃脱。
白天在餐馆的后厨刷锅擦盘子,高温天帮着回收垃圾,打工的钱买口吃的就花完了。晚上裹着破旧的毯子藏在无人的缝隙,有时是桥洞,有时是公园游乐设施的坡下。
奢侈的时候在歌舞伎门口当流浪狗,等着顾客进出,能吹到一丝门缝漏出的冷气。
都快忘记自己曾经是个庸碌的上班族,经历过学校的选拔考试,父母和睦但也偶尔争吵,工资不算高但也过得去,复制着千千万万人的人生。
如此浑浑噩噩度过了几个月。
穿越前平凡的生活才是假的,如此烂泥苟活的处境才是真的,我拿石头在地上写密密麻麻的字,希望记住过去,可所剩无几。
契机是在秋季来临前,偷了店里的一瓶酒,希望它能在午夜给饥饿的肚皮提供些能量。
店长从背后揭开我的斗篷,一件从垃圾桶里翻出来的黑色塑料雨衣。
她握住了我的手腕。
真奇怪,她眼中柔软疼痛的情绪,居然把麻木的心脏震醒了,把我从求生的艰难日子里暂时摘出去,只呆呆得盯着她。
“没什么地方去就留下来吧,就当是避风,这瓶酒作为我送你的礼物。”
不知道店长在此刻过着什么样的人生呢,她没有名字,过去也一片空白,魅魔的过去大都神秘。
想着想着,有东西从远处走来,从小小的黑点逐渐扩大,衣衫褴褛的两个孩子,互相搀扶着走到院子前。
“求求你,救他,我们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稍大些的孩子不过七八岁,有着一双漆黑的眼睛,头发却是奇异的雪白,他抿着嘴唇,倔强得看着眼前这个冷漠的女孩,心里祈祷着奇迹发生。
另一个头上缠着绷带的孩子,应该是男孩的弟弟,黑发黑眸,苍白的肤色显出不正常的红晕,仰头看着晃眼的日光,神情麻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