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瑜从演播厅出来,她脸上的妆已经卸了一遍,眼线画的有点重,后台的灯坏了一盏,光线昏暗,她离开时戴上了口罩,打算回别墅再慢慢弄干净。
楼梯上,遇见了朱娜,对方抱着一大束鲜红的玫瑰,和她对上,伸手把玫瑰递了过来。
“嗯?”辛瑜笑了笑。
“你的某一个追求者送的,”朱娜说,“不是上次短头发的那个,是上上次戴眼镜的。”
朱娜有一半的中国血统,但自小都在法国长大,她记人的方式古怪,不看面部,而是喜欢以外部特征区分。
之前还闹过笑话。
乐团另一位亚裔的长笛手有位喜欢染发的男友,红色,黄色,灰雾色,朱娜总共就见过三次,次次发色不一样,以为是长笛手男友众多,还酷爱集色,直到后来被其他成员告知是同一人,才恍然大悟。
原来是其男友酷爱集色。
后来第四次见到对方男友,终于是一头正常的黑色,朱娜讶异,正准备上前询问这哥们儿怎么审美回归了,被旁边人拉住,小声提醒:“这次是换男友啦!”
这个笑话在乐团人尽皆知,每次聚会都会调侃一番,朱娜吃了亏但从不长记性,依旧我行我素,用自己的目光去记住世界。
辛瑜接过了玫瑰,日久漫长的积累,让她对处理这一类的物件越来越得心应手,朱娜见她转身往回走,知道她又是要把花放到化妆间,供大家欣赏。
“谢谢你,朱娜,不过下次不用帮我收花了哦。”
“我知道,”朱娜跟在辛瑜的身后,“不过后面是重点,我告诉他你不会收的,但是对方把花塞我怀里就走了,没办法啦,只能交给你处理。”
“并且,”她上前一步拦住辛瑜的肩,“我也告诉他你有男友,不对,是告诉我遇见到的你的每一位追求者,但是你男友总不现身,他们以为是借口,久而久之,就更不会有人信了。”
“我的确有男友了。”
“对,你们高考结束的那个夏天在一起的,他在国内,你们很快就会见面的。”这话题老生常谈,辛瑜常常重复,朱娜都已经记住了。
但却一直没见过人,难免好奇,忍不住打听,“所以他是什么样的人。”会让这位看起来谁都入不了眼的大小姐念念不忘。
辛瑜把玫瑰摆在了正中央的桌子上,没能插进花瓶保鲜,下周打开门就会变成干枯的尸体,一捻就碎。
她想了想陈嘉树现在的样子,用朱娜习惯的更能接受的方式描述道:“短发,并且戴眼镜。”
朱娜却说这过于泛泛而谈,实在让人难以想象:“你太滑头了。”
冯霏琳从门外进来,听见了两人说的话,哼了一声,道:“不过是猪油蒙了心。”
评价的是辛瑜。
她大概是从社团里的其他成员口中听到的,辛瑜为爱走单骑,差点为了个认识两个月的男生放弃亲人和财富。她对此嗤之以鼻。
在乐团再遇见时,对辛瑜开口的第一句话是:“我还以为你在哪个破房子里生儿育女了。”但又像早知道辛瑜也在这里荡大提琴手的样子。
辛瑜知道对方的脾气,懒得计较和说明,还是和以前一样,做彼此相安无事的竞争对手。
朱娜不清楚两人的弯弯绕绕,见辛瑜不想多说她那位神秘男友,便约她去今晚的派对。
“还有泳池,肯定很热闹。”
“不行啊,”辛瑜摇摇头,“明早还得交作业的。”
“啊,你真是热爱学习,”朱娜感叹辛瑜人不可貌相,转而又去约冯霏琳,“走吧,小琳,有很多帅哥,我们一起去。”
“别叫我小琳!”
辛瑜走到门口,脚步顿了顿,转身,小兔子的木头吊坠在她指尖划出一个弧形,她对着正在炸毛的冯霏琳和好言相劝的朱娜道:“对了,我结婚的时候会邀请你们的。”
辛瑜也没想到,她现在会这么的热爱学习。
起初在国立音乐学院的日子,应该是她人生中最难熬的一段时光,她无比的怀念陈嘉树,怀念后海,怀念十八岁那年的夏天,但又不得不告诫自己,时间只会往前,不能倒退。
他们都必须往前走。
心灵上的空虚让她不分白天昼夜的泡在音乐室里,充实自己,麻痹自己,效果是显而易见的,她的琴技有了不少的提升,学院里都知道南边的自习室有位技艺精湛又长得漂亮的中国女生,也得益于这段拉扯中的感情,辛瑜以前被郑欣批评悟性尚足但缺乏感情,表演的像个人机。
后来在某场演奏会后,郑欣颇为欣慰地点了点头:“看来还是得吃一吃爱情的苦。”
辛瑜:“......”
不过,也确实有教授在那场演奏会上看上了辛瑜,联系了她询问是否有意向跟着自己继续深造,辛瑜当时对人生进入了另一种迷茫状态,一晚上的彻夜未眠后,在凌晨四点给教授发送了邮件,回复“好”。
周诗对此意见颇大,因为在这之前,她一直合计着把辛瑜拐到美国,两人相依为命,逛街泡吧的。
【YU.:可那是我未曾谋面的伤心地啊。】一切始于美国,又陷于美国。
周诗自然知道辛瑜口中的缘由,过了一阵,才小心翼翼发回消息。
【诗诗:你和你爸真的就老死不相往来了?】
【YU.:怎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