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非要高曼卿数出来西洋人的一个优点,大抵发明安眠药片算是一个。
昨夜炮竹声震天,她能睡得十分安稳,全仰仗安眠药的功劳。
虽说这十多年废去不少旧俗,但过年守岁究竟是太传统的传统,她不想遵循也有得是人遵循,噼里啪啦的爆竹声烟花声把大年夜弄得和战场似的。
可惜她们高家人口实在简单,简单到算上一个做钟点活的女工也才三人。人家女工过年也有家回,家中只有她和琳娘母女俩守岁,大眼瞪小眼,老眼瞪青眼,两个人想要弄出些年味来可不容易。
琳娘非说大年夜全上海到处灯火通明,不缺他们家这一点电灯的亮光,早早就把灯熄了。
古有凿壁偷光,今人琳娘也不逞多让。
高曼卿害怕琳娘又一把鼻涕一把泪说起这些年的不容易,然后展望来年的不容易。从前唱戏的腔调,搭配着漆黑的夜,比那鬼故事还要显得可怖三分。
索性回楼上吞了药片倒头睡了去。
最后琳娘夜里去别人家打麻将打了一宿,没赢但也没输,一大早神采奕奕地回来了。
不得不说这老娘倒是比女儿精神头还足些。
今日是大年初一,琳娘烧早饭前给家里供的菩萨上香叩拜,这也算她们高家过年的一个小小仪式。
去年颇不太平,然而不太平算下来总归也就是这里死了人,那里遭了灾。
琳娘日日在家阿弥陀佛,偶尔还去西洋人的教堂那里祷告一番,祷告外国的神仙保佑自己远在国外的老爷和儿子一切都好。
然而今年一开始从历法上就显得颇不平凡。
西洋历上1928年是闰年,有366天。
本土的阴历上今年有个闰二月,再一翻日历,元宵节又和立春赶上了。
琳娘整日神神叨叨,说今年一看就有大事要发生。
高曼卿笑她年纪大了记性不好,哪年不得有几件大事发生。
她指了指琳娘的脚,“起码放足也是大事,不然你现在也不能到处跑。”
裹过脚是琳娘这辈子的痛楚,她虽然顺着时代的潮流放了足,然而脚终究永久畸形,不好看不说,偶尔还会隐隐作痛,更遑论买到合脚的鞋子。
她素指一点,在高曼卿瓷白的额头上戳出一道红印子,拿出昔年在乡下里和人吵架的气势来威逼她,“你倒好,越长大愈发没规矩,对你老娘也不知道尊重些。”
高曼卿什么人?十岁就是这片街上有名的女魔头,再混蛋的小男孩看了她也得尊称一声大姐。矫揉造作的娘碰上上混世魔王女儿,还真不是对手。
琳娘常说高曼卿是富贵人家的小姐,要懂点规矩,不要没大没小的不像个样子。等她爹从西洋回来,不能在高家人面前丢脸。
然而高曼卿倒是对自己那个老爹并高家一概没多大兴趣。她那个老爹,人如其姓,高,实在是高。
先前高大人在清政府时期当地方官,虽然没进京城居什么高位要职,但是天高皇帝远,日子过得比那个傀儡皇帝还要潇洒。
后来逊帝退位,高老爷又摇身一变成了进步人士,民国元年带着正房太太并独子出国进步去了。那个独子就是高曼卿同父同母的亲弟弟。
那时候曼卿虚岁才五岁,只懵懵懂懂记得家里乌泱泱一群人都不见了,而后自己随着琳娘也搬离了大洋房,来到这个窄巷子住下,一住住了十多年。
后来她长大懂事,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为什么带儿子不带姨太太?曼卿从琳娘那里听来的理由是,高老爷说她裹过脚,走不了远路;又说她乡下出身,不会说洋人话;又说怕她过不惯外边的日子,怕洋人歧视她。
列出了一二三四条,把她撇下的理由不可谓不充分。
如今曼卿比她娘看的还明白些,哪里有所谓过不惯,日子过着就过着就惯了,恐怕嫌弃她累赘才是真的。
要高曼卿讲,她爹身边的姨太太们如过江之鲫,这么些年在西洋逍遥自在,恐怕压根不记得琳娘是哪个。
琳娘就该趁现在风韵犹存,赶紧把自己嫁了,这样起码老来有个伴。更重要的一点是,这样就不会整日把嘴巴绑在她身上。
但琳娘是个实心眼,她觉得女人还是得从一而终,再嫁总归是低人一等,去了新婆家也没有底气,还不是只能任人揉捏搓扁。
何况她还给老爷生了个儿子,总归是高家的一等一大功臣。
曼卿为此没少嘲笑她老娘,说她好不容易放了足,又把裹脚布缠到脑子里去。
琳娘可不这么认为,她掰着指头给高曼卿数,从前高太太是不会下蛋的母鸡,高家拢共就一个儿子,那将来整个高家的产业还不是通通落在她儿子手上。
姨娘也是娘,到时候儿子还能不认自己这个亲娘不成!
认下了亲娘,曼卿就是亲姐,那接下来全上海的有为青年都要排着队找曼卿结婚的。
这个想法支持着琳娘度过了许多苦闷又无聊的独居时光,也坚固了多回她动摇的心旌——毕竟琳娘年轻时也是乡下一枝花,带着女儿独居的这些年岁也不乏青年才俊或者中年才俊打她主意,可是都被她坚定的一一拒绝。
不过高曼卿上过学,也打过工,她看事情就比琳娘实际许多。
且不说高老爷还回不回来,即便他回来恐怕身边的女人也只多不少,没准琳娘还会多几个金发碧眼的“姐妹”。
至于独生子,愿意给高老爷生儿子的女人怕是也不少,她那个弟弟是不是独生子也就更加两说。
想到这里她心头一阵恶寒,急忙端着脸盆把洗脸水泼出去。
就当做是一个小小的去晦气仪式。
她揩了把脸,为着新年新气象,她涂上了年前用工资买来的新口红。
铜镜里的姑娘珠圆玉润,嘴上有了鲜艳的颜色,像北方蒸出来的大白馒头,又白又软,中间缀着一点红,看起来香甜可口。
她满意地把口红收回自己的宝贝盒子里,小声宣布口红是西洋人的第二大伟大发明。
高曼卿在一所小学教书,工资虽然不多。但也够她开销。
她男同事们常说她同那海报上的女郎一样好看,这样的青春美貌和一群懵懂不知事的小孩整日待在一块,实在是有些可惜。
高曼卿嘴巴一撇,心想这些男人说的不算好话,也不算坏话,算混账话。
因为琳娘的身份特殊,高家那些旧故不太愿意与她来往,毕竟姨太太不是太太。
而琳娘本人又不大愿意和乡下那些穷亲戚来往——从前穷困潦倒的时候连口米汤都不给喝,现下她在城里有点薄产,反倒是来巴巴打她的主意。
故而与琳娘来往的都是些中产太太,但过年的日子里,这些太太少不得要在家忙碌,她反倒寂寞了下来。
人在家里耐不住清冷,便在楼上楼下转个不停。
不一会儿,她又把主意打到了女儿头上,絮絮叨叨着,一会儿说她是高家的女儿,迟些结婚也没关系,等她爹她弟回来给她撑场面,不怕许不到好人家。
然而一会她又径自摇了摇头,说不要求男方大富大贵,只要真心爱她护她也行。
她又念叨什么杜家的太太和她一般年岁已经做了祖母,带孙子后都不常来打麻将了。
高曼卿也捏不准她话里的主意。听起来一会儿想让她结婚,一会儿又不想让她结婚。
不过她可不想新年头一天就听她老娘关怀自己的婚事。
套上年前从百货大楼买的格子纹排扣大衣,脚上蹬着时新的靴子,斜挎着一只小羊皮包,高曼卿从衣帽架上随手扯下一条红围巾就匆匆下楼往外走。
这下琳娘也停止了思考,狠扯了一把女儿胳膊,“打扮成这样给谁看?”
又是抹红口红,又是系红围巾的。
高曼卿没好气的瞪了她娘一眼,也许是在婚姻中遭过不幸,琳娘这辈子对人的关注总就在男女之情上。
不过她今天确实要出去见一个男人。
“方津生,你记得吧?”曼卿拿出包中的电影票在琳娘面前样了样,“去年帮了我们家好大忙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