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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明都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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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一在脑海中搜寻一遍,也不曾记起,书中有这号人物。

不过这也没什么稀奇——在原书的剧情中,仇清也只一心缠着太子,不曾开医馆行诊,自然也就不会遇上医闹,更不会来到公堂上与人对峙。

那病秧子举止端庄地在案椅上坐定,呷了一口茶水,咳嗽暂时便压住了。顺便一抬手,制止了录事正欲按照惯例,拉长嗓音,传的那一声‘府正大人到——’

“我是岳明彰,今晨上任的明都府府正。”他只介绍了这一句,而后直入正题,“适才接到告案,言杏林医舍谋害刘府三夫人及其腹中子。”他那双眼中还带着咳嗽过后的生理性湿润,目光却沉稳中透着犀利,他看向刘府管家,“是你告案?”

自岳明彰刚一出现,刘管家的目光就紧盯住他不放,只待他问话陈情,得此一问,老管家自然如倒豆子一般将来龙去脉添油加醋地诉说一通。

岳明彰皱眉思索片刻,正欲开口,却见一旁被诉告为疑犯的年轻女子,竟然缓缓直起了身。

刘管家震惊地看着仇清也,“你——”

众人瞩目之下,仇清也不慌不忙地揉搓着膝盖,如果忽视掉她起身时的那片刻踉跄的话,动作称得上优雅。

在这府衙威严之地,她那一身青色拢纱罗裙,尤显得格格不入,仿若误入了禁地的仙子。

府卫长在一旁看得出神,竟忘记第一时间将她按回原地。

林一捶打着跪得酸痛的膝盖和发麻的小腿、脚踝,心中不知第多少次地叹息这具身体的不争气。她稍作缓息后,便状若无事发生一般,躬身盈盈一拜:“民女拜见府正大人。”

岳明彰没有说话,反倒是一旁的录事,觑着他不动声色的神情,揣摩着训斥道:“大胆,大人让你起来了吗?”

“大人却也没有说我不能起来。嫌犯而已,待大人查明真相后自会还我等清白。况且,我记得大安律法中有一条——百姓上访,官员勿命跪拜;若有请求,依礼座谈,互相尊重,秉公行事。”

林一读研时学的是法医,法、医兼修,缺一不可,是以林一每每碰到法律相关的总会不由自主地多加关注,而她之所以对这一句记得如此清楚,是因为原书中,女主用它怼过人,怼的还是仇清也。

原书中,仇清也倾心太子,时时缠在他身边。而顾纾安对她向来避如蛇蝎,只有一次例外。那时正逢太子与战娴冷战,顾纾安刚在朝堂之上因战家翻案一事与人争得不欢而散,心中烦闷,便没有管顾仇清也跟在身后亦步亦趋的纠缠。

恰巧战娴此刻来寻他,欲言说战府旧事,顾纾安便冷了脸。仇清也见他对战娴态度冷淡,还当自己上位有望,颇为得意地揪住战娴见太子不行礼一事,想要大做文章。战娴便回怼了她那一条律法。

那是大安律法中仅有的一条,称得上民与官平等的律令。林一便记了下来。

……

“你要访诉?”岳明彰问道。

“正是。”林一目光沉静却执着地与他对视,字字清晰道:“民女要诉的是——今晨杏林医舍照常经营,并无不妥之处,而遇刘府家丁前来闹事,将其府上夫人之死诬陷于我。我杏林医舍内诸人,与刘府素无交集,更无仇怨。唯一巧合即是昨日刘三夫人在我医舍看诊,若以此便断言是我医舍害人性命,着实冤枉。且近日医舍行事诸多不顺,民女怀疑是有人恶意构陷,请大人明察!”

刘府管家指着她,倒吸一口凉气:“你你你……你倒打一耙,血口喷人!”

林一不理他,只看着岳明彰重复道:“请大人明察。”

“既是访诉,确无需跪拜。只是案情在先,你嫌疑未消,作为疑犯,自当堂下受审。”岳明彰道。

“大人也说了是疑犯,既是怀疑,便算不得戴罪,无罪之人,大安可有跪着听审的律法?”

岳明彰的眉角压得稍低,似在努力思索,又似在酝酿一场风雨。就在众人皆以为这个新上任的府正大人终于是难以忍受有人如此这般挑战权威,准备发难之时,他却又极淡地笑了一下,“确实没有。”说罢竟似松了一口气,“你言之有理,府卫,为她设座。”

……

说实话,林一在开口之前,都觉得自己是在作死。

身为嫌疑人,老老实实地听审,问什么答什么就是了。她适才起身,一方面是因为久跪之下,膝盖实在疼痛难忍,另一方面,也是想引起岳明彰的注意。

读研期间,她读过不少案例,也旁听过几次诉讼现场。

按照常规流程,原告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主张的权利和要求是合理的,如果证据不充分,案件极有可能被驳回。现代社会倡导谁主张谁举证。但在古代,在这个不知是何时代的世界,林一从未妄想过能得到如同现代社会的人性化待遇。在这里,原告和被告注定是不能平等的,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没做过的事,就可能被草草定罪。

而她在这场突如其来的横祸中,实在太被动了。

方才刘管家那一通陈情,虽有夸大,虽然只是受害者的怀疑,但林一没有一条站得住脚的证据去反驳。所以,她试图将自己也放置到原告同等的位置上。

无论如何,气势上不能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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