郗璿养伤养了近半个月,好不容易才痊愈。
由于这半个月她活动不方便,一直待在府中,未曾出门。每日倒是有不少人来看望她,跟她讲些外面发生的趣事解闷。
这其中就有王羲之以及他的母亲。
王母是个和善的人,每次来都会跟她聊半天,告诉她一些琅琊的事情,两人相处十分融洽。
此外,王羲之给她搜罗了各地的游记,也不算无聊。
但人嘛,永远是得不到满足的,在屋子里待的时间长了,总想着外边的世界。
尤其是那些人对她说的趣事和游记上描写的各地风貌,更是勾得她心里痒痒的,一刻也不想待在屋里。
奈何郗父不同意,非要她脚伤痊愈才肯放她出去。
终于,伤好了,郗璿忙不迭拉着任雨,像是一只脱了笼子的鸟,飞出了府门。
郗璿先去挑了些自己喜欢的衣裳首饰,然后在城里街道悠闲漫步。
几日没出门,外边的空气都清爽了不少,而置身浓浓的烟火气之中,又让人产生了归属感,交织成一幅美好又温馨的人间动图。
郗璿边走边逛街,买了不少东西。衣裳首饰这些让人送回了府,而吃的诸如冰糖葫芦、点心、小吃这些,则拎在手里,随时品味。
但是,因为美食太多,个个鲜香扑鼻,诱人品尝,郗璿每看到一样都想买,最后郗璿和任雨两人手上都拿了慢慢当当的吃食。
这些美食唯有吃到嘴里方能展现它们的价值,拿在手上便成了一种累赘。
于是,两人干脆找了个地方休息,顺便享受美食。
郗璿也没太多讲究,选了个路旁的一个茶馆,坐在了最外围的一个位置。
旁边有几个小孩在嬉戏玩闹,其中一个年龄稍小的孩子可能是看到她桌上堆着的各种美食,眼睛就挪不开了,脚步就迈不动了。
眼睛一眨不眨盯着,嘴边口水流出来了也没注意到。
郗璿见他长得玉雪可爱,把他招了过来,递给他一块糕点。
那糕点做成了花形,精致漂亮。
小孩得了糕点,开心得不得了,可能是喜欢它的形状,捧在手里看了半天,眼睛亮晶晶的,像是得了什么宝贝,模样可爱又傻气。
郗璿摸了摸他的头道:“吃吧,这里还有很多呢。”
又递给他一块。小孩一手一个糕点,甜甜说了声“谢谢”,接着左一口右一口吃了起来,吃得津津有味。
其他小孩也注意到了郗璿桌上的吃食,小孩极易被美食诱惑,噔噔噔跑了过来。
这些小孩都是附近酒楼茶馆的小孩,常常聚在一起玩,刚开始那些老板老板娘觉得自己孩子胡闹,想要拉回去,但郗璿喜欢同他们在一块,而这群小孩也不愿意离去,他们才作罢。
其中有个孩子的父亲就是开这家茶馆的,为此还免了他们的茶水钱。
任雨第一次见那么多小孩,耳边叽叽喳喳的,起了逗弄他们的心思:“怎么给你们一点吃的,你们就吃,万一我们是坏人怎么办?”
小孩名叫阿欢,名字与他的性格非常相似,说两句话都乐得不行。阿欢脆生生道:“不会的,姐姐你们不是坏人?”
任雨:“万一我们是呢?”
阿欢乐呵呵笑道:“坏人不会长姐姐这样的。他们肯定长得非常丑,就像这样。”
说着,阿欢面部皱起,一手揪着耳朵,另一手掐着鼻子,是个非常古怪搞笑的表情。
其他小孩纷纷说“应该是我这样的”,然后各种奇奇怪怪的表情出现了,众人笑成一团。
笑闹了一会儿,一个小孩问郗璿:“姐姐,你是要去准备逛庙会吗?”
他应该是这群小孩中年龄最大的一个,个子是所有小孩中最高的。他有些黑有些瘦,大概六七岁,名字叫胖胖,名字与他的名字八竿子打不着。
郗璿疑惑:“庙会?”
胖胖是个爱动的小孩,愤愤道:“是啊,我姐姐也要去,我本来也想去,但姐姐偏不带我去,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我可是期待了好久的庙会了。”
郗璿想了想,“我猜你姐姐定然不是故意,庙会人多,怕伤到你或是担心你走丢。要是你走丢了,你姐姐定然很伤心。”
胖胖:“才不是那样的。以前她都带我去,这次她只和另一个姐姐去,神神秘秘的。不过,她不说我也知道,她是去求姻缘的。”
郗璿笑问:“你怎么知道你姐姐是去求姻缘?小小年纪懂那么多。”
胖胖赌气道:“我就是知道。最近母亲替她相看亲事,她怕嫁给一个不好的人,就约着另一个姐姐去了。等我长大了,求姻缘的时候,也不会带上姐姐的,谁叫她那么小气。”
郗璿哭笑不得,心说等你长大的时候,你姐姐都嫁人了,当然不会陪着你去。郗璿当然不会戳破小孩子的逻辑错误,只在一旁偷着乐。
阿欢扯了扯郗璿的袖子,郗璿回过头,他才道:“姐姐,那你也会去求姻缘么?”
郗璿问:“我为什么要去?”
阿欢:“当然是去求一个好姻缘啊。姐姐,你一定要去,听说可灵验了。我爹爹就是娘亲去庙里求来的。”
郗璿想这孩子的父母关系一定很好,不然也不会怂恿她去,揉了揉他的头发道:“好啊,我有空了一定去。”
任雨在一旁幸灾乐祸,然而其他孩子见状,纷纷追问她要不要去庙会求一个好姻缘,并把自己知道的说了出来,什么要心诚、要在姻缘树上挂自己的名字……俨然是一群小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