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明了自己的心,她都暗暗描摹关于王羲之的一切,品貌,才情,性格……都快到犯痴的地步。
乍然要见到此人,她无端的紧张。
郗璿掩饰得很好,郗家父子并没有察觉她异样的情绪。郗父瞪了郗愔一眼,郗愔撇撇嘴不说话了。
郗父道:“璿儿啊,婚姻大事马虎不得。我是千挑万选才相中了他们王家,他家子弟众多,随你挑,瞧得上是他们的福气,瞧不上也没关系,多的是好儿郎,以后慢慢相看便是。”
大部分十五六岁的女孩就已经嫁为人妇,至少也是定了亲的,像她这样的少之又少。
郗父也是比较开明的人,怕她担忧自己的婚事,说这话安慰她。
大概意思就是不是你不够优秀,是你太过优秀了,别人配不上你,选个看得上眼的。
郗璿笑了。
好歹人家琅琊王氏,也是和司马家共天下的江东氏族,哪里就是让你随便挑挑拣拣的人家。
她乖乖地道:“父亲放心,女儿省得。”
琅琊也算是东晋的天子脚下,街道两旁,店铺林立,从精致的丝绸锦缎到珍贵的瓷器玉器,店内商品琳琅满目。
小贩们或手提或肩扛,沿街叫卖,一派欣欣向荣的繁荣之景。
因着路途遥远,郗璿来琅琊没带多少东西,只带了些必备的衣裳首饰,郗氏父子拉着郗璿买了些东西,顺便逛了逛、带郗璿熟悉了一下琅琊,这才回了郗府。
来琅琊已经有几日了。
郗父比较忙,整日不在府中,而郗愔正是活泼好动的年纪,一日也闲不下来,每日出去捣蛋还要郗璿这个做姐姐的帮忙掩饰。
不过,郗璿也落得清闲,每日看看书、练练字,倒也怡然自得。
她练得一手好的字体,“女中笔仙”的称号也不是白来的,字体秀美端庄,横撇竖捺间却不失刚劲。
这主要是持之以恒的练习和摸索。
练了会儿字,郗璿搁下笔,见外边天气正好,出门散步。
琅琊有繁荣的市井,也有静谧朴实的乡间风光。
此时正值春夏之交,山野里的花开得烂漫极了,一朵一朵争奇斗艳,绿叶也被衬得十分鲜艳。
中午太阳最热的时候,路过一个凉亭,郗璿正准备进去乘凉,却发现有个老婆婆坐在亭子里愁眉苦脸的。
婆婆苦着脸埋冤:“前几日下了场雨,屋子进了些水,把我好不容易做成的扇子弄湿了。我也没怎么注意,想着天气热应该没事,结果今天一看,全都长了霉印,卖都卖不出去,辛苦算是白费了。”
郗璿走上前,拿其一把扇子,扇子呈圆形,纹理细腻规整,一看就是废了不少的心思。
婆婆精心制作,也是希望能卖个好价钱,没想到有了瑕疵,便卖不出去了。
婆婆见郗璿拿起扇子打量,道:“这些扇子都是好扇子,用是没有问题的,而且耐用得很,就是丑了点。”
郗璿点了点头,那老婆婆眼睛一亮道:“姑娘,这天气怪热的,要不你买一把拿回家,也别放着,拿出来多用用,霉印自然就会消失了。也不贵,也就四十文钱。小姐要来一把吗?”
小姐穿得那样好,长得也美,通身的气质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出生的。
用的东西必然是很讲究的,不是绣了花的就是材质上乘的。
本不抱希望,却听小姐:“正好天气也热了,给我拿一把吧。”
婆婆在市镇里苦苦守了一早上,一口水都没喝。即使她的扇子价格比别人便宜许多,但品相不好,路过的人看见摇摇头就走了,没有过问一句。
没想到在亭子里纳凉,随口问了一句,这位小姐便愿意买一把。
真真是个人美心善的人。
婆婆笑得见牙不见眼,特意翻出霉最少的那把给大小姐。
郗璿便对任雨道:“任雨,给钱。”
任雨从小跟在郗璿身边,自然知道自家姑娘什么秉性,遇见穷苦人家有难,通常都是能帮则帮。
掏出了荷包里最大的那块银子。
婆婆接过沉甸甸的银子,足足有五两,够买几百斤大米了,皱眉为难:“小份额的银两,这太多了,把我全身身家都当了,也没有那么多的银两找零给小姐。”
任雨:“那便不找了。”
“那怎么行。”婆婆推脱:“使不得使不得,拿回去。”
他们还在一旁因为银钱的事情争执不休,郗璿懒懒坐在凉亭一角,手摇晃着一柄淳朴的扇子,放眼欣赏琅琊的春光旖旎,突然眼前一亮,心中一跳,直起了腰。
风静止了,她的手也禁止了。
眼界中其余的风光退却,只留下一道浓墨重彩。
一名十七岁左右的少年,身姿硕长挺拔,如悬崖刚劲的青松。
一身简约玄色儒衫穿在他身上,行走间衣袂飘飘,挡也挡不住浑身高贵风雅的出尘气质。
斑驳的光影落在他身上,使得他既像是集天地之灵气的美玉,又像是九天而下的谪仙。
郗璿见过王羲之的几幅画像,几乎是一眼就认了他。
少年微微抬头,与郗璿对视一刹,双眸深邃,与此处的春色相得益彰。
微风拂在白皙的脸上,把春日桃花的粉嫩都带给了郗璿,上了一点自然的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