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讨厌分离。
他们坐在公车的最后一排,颠簸的厉害。陈锦将洛淅紧紧搂住,宽大的手掌能完全罩住洛淅的肩头,用力握紧时,另一边的肩膀会紧靠着陈锦的胸口。
这样极富占有欲的姿势,洛淅从来都不抗拒,甚至很是喜欢。
陈锦知道洛淅心情不好,借着公交行驶时的噪音,侧脸搭在他的头顶:“好啦,高兴点,最多就到十月,我去找你,好不好?”
“说真的?”
“真的不能再真了。”陈锦在洛淅的发顶落下一吻。
待在一起的最后一晚,他们在超市买了点各自都喜欢的菜,酒店里有台电磁炉,也有锅和锅铲。他们也是住了两天后才发现的,这些东西全都放在橱柜里,他们原以为只有个烧热水的水壶。
陈锦惦记着自己的小算盘,买完菜回来找了个借口又说要回去再买大蒜,洛淅怎么劝都没用,他一副铁了心要买的架势。
无奈,洛淅只好独守酒店,靠在床上等得无聊,跑去洗手台边一样样洗着买回来的菜。
不多时,门铃按响,洛淅欣喜地抬头,擦干手上的水渍,急着跑去给陈锦开门。
房门拉开,洛淅的视野被一捧盛放的奶黄色菊花占满,这花开得极为优雅,每一片花瓣都微微卷曲,像是烫过一般,工整的盛开却又凌乱的卷曲。
“今天快乐!”陈锦捧着巨大的花束,笑着探出头。
洛淅激动地捂住胸口,他的心脏正在疯狂跳动,恨不得冲破胸膛在空中来几个后空翻。
已经数不清多久没有收到过礼物了,自从父母死后,礼物和惊喜就是他生活中可望不可即的奢侈品。
“石头……我、我、我!”洛淅激动得说话都磕磕绊绊,他抱着比他上半身都要大的花束,脸庞都藏在白黄色的艺术纸后头。
陈锦推着洛淅往房间深处走,在他们疯狂了三四天的床上坐下,洛淅抱着花舍不得松开,恨不得将脸都埋进花束中。
“卖花的人说,这种花很适合送恋人,我看你也很喜欢这种黄色,就挑了几支扎在一起。”陈锦轻飘飘地说。
洛淅看着怀中分明满满当当扎了十几支的非洲菊,眼眶泛红,哽咽道:“给我买花做什么?”
“哄你高兴啊。”陈锦吻上洛淅的嘴唇,在那比花瓣还要柔软的两片唇瓣上留下晶莹的痕迹,“想让你高兴,所以就买来了。”
他把洛淅留在酒店后就沿着那条下行路狂奔,为了早点回去,冲进花店后连呼吸都喘不顺。
正在修剪花枝的店员吓了一跳,急忙端上来一杯水递给陈锦。
陈锦从来没在这种花店买过花,他也不太懂流程,就问店员哪种花适合送恋人。店员放下剪刀,将养在花瓶中的各种玫瑰都一一向陈锦介绍。
陈锦却都摇头,感觉洛淅都不会喜欢。
最终在他失望之际,他无意间看见被放在两大瓶洋桔梗之间的那瓶奶黄色菊花,花瓣卷曲着,似乎极为脆弱,但又显出无限生机。
店员立马同陈锦介绍:“啊这是香格里拉,非洲菊的一种,也叫卷边弗朗。这个品种的花瓣都是卷起来的,送爱人也很适合哦”
如果说哪种花像洛淅,那陈锦大概觉得是剑兰或者洋桔梗,但若说洛淅喜欢什么花,在如秘密仙境般的花房里,这瓶奶黄色卷边弗朗,一定是唯一的选择。
陈锦没找到什么依据,他就是凭借直觉,直觉告诉他,洛淅一定会喜欢这种花,于是他就急匆匆地买了一整瓶,正好十五枝。
看着洛淅高兴地连说话都有些结巴,陈锦心里也极为满足。他有些自傲,更多的是庆幸。
你看,我就是知道洛淅喜欢什么。他迫不及待想炫耀,但看见洛淅因为一束花就高兴成这样,又藏不住难过。
他将洛淅紧紧拥在怀中,卷边弗朗被压得掉落几片花瓣,又被洛淅心疼地全捡了回来。
“以后每次见面我都送你花好不好?”陈锦小声说,“只给你一个人,只送你喜欢的。”
“石头,我好爱你。”洛淅咽下全部的酸苦,只剩下幸福的甜意,充斥他的全身。
名为香格里拉的卷边弗朗是充满艺术感的鲜花,人们喜欢赋予它优雅的含义和狂放的伴生词,评价它为波西米亚卷发女郎,所以花农们精心培育更大的花苞,追求卷得更漂亮的花瓣。
然而在这样一个傍晚,它汲取到了比营养剂更重要养分:纯澈的真心,一路狂奔时不忘为花瓣挡风的手臂,靠在房间门口拼命调整呼吸想掩盖自己的紧张的青涩稚嫩。
卷边弗朗是洛淅最喜欢的花,他从来都没有说过,但陈锦就是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