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郁茜罗不信命,仗着安远王和郁家的关系,十三岁那年厚颜随安远王进京,借住在王府。
她想借助安远王府的关系,觅得一金龟婿,等及笄后嫁给官宦子弟为妻。
住进王府后,她见到了王府世子孟观行,一度惊为天人,她在宁阳生活十多年,从没见过如此矜贵俊美的男子。
何况他身份还不低,且年轻有为。
郁茜罗几乎在那一刻就下定决心,要嫁给孟观行。
从那天起,她仗着年纪小,借口对王府和玉京不熟,时常去找他。孟观行不耐烦应付她,躲着走。
加之他在外办差,有时十天半月不回来。
郁茜罗见不到人,就故作可怜柔弱去找安远王假意哭诉,迫得安远王尴尬挠头,把孟观行使唤回府应付她。
谁知孟观行竟然吩咐一个严厉古板的嬷嬷压着她学习,每日还给她布置完成不了的功课,让她无暇顾及其他。
他还美其名曰:“既然你叫本世子一声‘哥哥’,本世子一向都是这样待妹妹的。”
“本世子没有写一手软趴趴字的妹妹,也没有琴棋书画样样不通的妹妹!”
郁茜罗郁闷至极,被孟观行压着学了一年多的习,熬瘦几斤,歇了对孟观行的心思。
等到及笄,她把目光放到王府外,可她很快看清楚京城但凡有些家世,她能稍微看入眼的男子,都不愿娶一个商户女做正妻。
没了选择,她又不想认命。
于是乎,她转头回来继续勾引眼前的孟观行,可孟观行像块不解风情的臭石头,她撞得遍体鳞伤,在十九岁那年离开王府,最终落得个眼盲身死的下场。
至死也没再回宁阳。
想到前世种种,郁茜罗轻叹一口气,看清现实,“认识安远王”这事,对她嫁给高门子弟为妻几乎没有助益。
因而月前她一觉醒来,发现自己重生回十五岁这一年,扔了毛笔,立刻收拾包袱打道回乡,不在王府受气。
恰巧赶上世子孟观行要去宁阳探亲,安远王吩咐他顺道护送。
昨天傍晚行至云山驿站,在此处歇脚,又被一场急雨阻了行程。
郁茜罗慢腾腾地从床上爬起来,宝庆听见动静,忙推门进来,“姑娘,午饭给您留着呢,你现在要不要用?”
“等会儿再端上来,我现在没胃口。”
郁茜罗穿鞋下地,问她,“世子哥哥有没有来找我?或是吩咐你们什么事?”
宝庆摇头,想了想道:“驿站库房里的熏笼被老鼠啃坏了,驿丞大人先前应了世子,不好反悔,一早派人去重新置办,约莫还要等一会儿才能送到。”
“嗯。”郁茜罗恹恹地点了头,今日四月初九是她的生辰,及笄的重要日子,竟没人记得。
宝庆见她情绪突然低落,忙宽慰道:“姑娘,驿站条件简陋,您再忍忍。午后天晴了,晒晒路,明日一早我们就能出发。”
郁茜罗敷衍地应下,坐到简陋的梳妆台前,宝庆走过来给她梳头。
椭圆铜镜中映出一张娇俏美人面,宝庆有心逗她开怀,笑着夸她,“姑娘长得是愈发美了,奴婢打小在玉京长大,公主也是见过的,没有比姑娘长得更美的了。”
“尤其是您眼尾这粒朱砂痣长得当真别致。”
宝庆夸得诚心诚意,因郁茜罗相貌的确出挑,肤色细腻白皙,五官精致,一双眼睛尤其灵动澄澈,仿佛从深山幽谷跑出来的小狐狸。
瞧人时含混着些无辜的勾人劲儿。
郁茜罗爱美,也喜欢别人夸她,这会儿听宝庆提起她眼尾这颗朱砂痣,眼角眉梢透出喜意。
“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眼尾这颗朱砂痣是九岁那年自己点的。我问了许多人,他们说点在这里最好看。”
“可疼了!我当时忍着没哭。”
宝庆闻言一瞬间睁大了眼,低下头凑近了瞧,嘀咕道:“当真瞧不出来,姑娘不说,奴婢还以为是天生的呢!”
宝庆想她九岁时,还成日里想着吃。
郁茜罗得意道:“当年我在脸上许多位置都描了朱砂痣,每天换一个地方,问身边的人哪里最好看,最后得出结论,点在眼尾最好看。”
“我爹爹当时笑着说,‘我女儿漂亮得不给别人留活路了’。”
她高兴时,整个人透着鲜活劲儿,仿佛含着晨露绽放的牡丹,活色生香。
宝庆离得近,一时间竟看得呆了,她身上丝丝缕缕的幽香直往鼻腔里钻,没等宝庆回过神来,郁茜罗屈指轻弹了她脑门一下。
“小呆瓜,我饿了,快去提饭来给我吃!”
宝庆回过神来,不禁脸热,忙放下手中的梳子,“姑娘稍等!”她逃也似的转身溜走。
郁茜罗将没人记得她生辰一事抛到脑后,看着铜镜中的自己,越瞧越高兴。她现在选择回家乡宁阳,不是认命。
而是另辟蹊径,京城水太深,她身份够不上。但宁阳人才辈出,有的是出挑的穷书生。这辈子,她要广撒网,总能圈住个高中进士的夫君。
念及此,她心情更愉悦。
屋外传来动静,是她要的熏笼找来了。郁茜罗忙簪好一支金镶玉的栀子花簪,起身指挥驿卒摆放熏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