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克丽丝看他一眼,他就可以开心到一整晚不睡觉,一周都纵情高歌。他义无反顾地投入这段不仅仅可以用一厢情原来形容的爱恋中。
“她傲慢无礼,从来不拿正眼看你。贝克,她就不是一个正常的女孩,她虽然长的漂亮,却穿的丑陋。她对美丽没有任何追求,冷硬得像个男人,没准儿菲尔德夫人就是把她当男的养,养的她都不像一个正常人。”一个女孩试图让他清醒。
“她没有任何的不正常!她喜欢美,会把路边的野花别在发间,她也追求美,你们根本不了解她。”
阿莫斯不解地皱起眉:“她为什么不能有一个男孩子的脾气?她不用依靠别人,有自己的力量,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吗?如果这就是不正常,不正常的是这个世界才对!至于傲慢无礼,她本来就不认识我不是吗?是我冒犯了她!”
女生被气跑了。
阿莫斯还在想自己说了什么过分的话时,克丽丝从街角走了出来,她的步子不紧不慢,和往常一样目不斜视。
阿莫斯嬉皮笑脸地凑了上去:“嗨,克丽丝,今天又要去图书馆吗?是……”
这一回,冰山美人终于有了回应。她微微侧过了脸,施舍般抬起了下巴,说话惜字如金:“名字?”
“啊?”
阿莫斯的脑子像是卡顿了的钟表,过了好久才反应了过来:“阿莫斯·贝克。”
“好的,我记住了。”
她轻飘飘的一句话,就让他的脑子彻底停摆。
记住了?记住了什么?
他抬眼沉入了她浓碧的眼眸里,头一回他在她眼中看见了他的影子。
他的嘴角缓缓上翘,最后到了一个非常夸张的弧度。
直到克丽丝与他擦肩而过,他才反应过来,高兴得像是要跳起来似的,大跨步地追了上去:“克丽丝!克丽丝!你是要去图书馆吗?我陪你去好吗?”
“闭嘴,聒噪!”
“哦,我不说话了………”
阿莫斯闭上嘴,和她并肩而行。
他希望路永远没有尽头,希望他能陪她一直走下去。
阿莫斯永远喜欢克丽丝,但她不知道,也不会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