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斯·贝克正坐在街角的老旧咖啡馆喝咖啡,他的兄第百般聊赖地抽着烟,喝着酒在一边打斗,这是他们午后的乐子之一、逞凶斗狠的样子将小咖啡馆里的老太太吓得够呛。
阿莫斯没兴致加入他们,将脚搁在桌子上,灌了一大口黑咖啡,苦得他差点吐了——咖啡就这味道?
阿莫斯扭曲着面目将一杯咖啡全灌进了肚子,继续虎视眈眈地盯着街口。
工夫不负有心人:一个身材高挑、衣着老气的美人抱着书缓缓走来了。
她黑发碧眼,却不似双亲一般容貌漂亮端庄,相反格外艳丽多情,不着粉黛也眼碧唇红,色彩鲜明。
“贝克,瞧,小安德莉亚过来了!”兄弟们都知道他的心思,一个个开始对他挤眉弄眼。
阿莫斯没空搭理他们,看见克丽丝·菲尔德的第一眼,他的双腿就控制不住地向她而去。
他嬉皮笑脸地凑了过去:“下午好,克丽丝,有空一起去兜风吗,我新弄到了一辆摩托车………”
话未说完,克丽丝已经目不斜视地从他身边走了过去,仿佛他是一个透明人一样。
“等一下,克丽丝,如果你不想去兜风,那我们一起去喝杯咖啡,怎么样?我请客。”
说到咖啡时,阿莫斯的舌苔还苦得发涩,但他却还是露出了年轻男孩专属的灿烂笑容。
克丽丝却看都没有看他一眼,中规中矩地绕过了他。
在此期间,她连一个字都没有对他讲,仿佛是盲人,哑巴。
但阿莫斯知道她不是,菲尔德家的小姐克丽丝天生有一副玫瑰嗓音,当她压低嗓音,没有哪个男人不会为此脸红心跳。
她生来就是他难以染指的昂贵玫瑰,而他只是一个穷小子,在白日里痴心妄想。
当他重新回到兄弟们的行列中,毫无例外地听见了朋友们嬉笑声:“又失败了吧,我就说他成功不了了!”
“别难过了,阿莫斯,来喝酒呗!”
所有人都觉得他们并不相配,他也那么想。
可阿莫斯却无法停止追逐玫瑰的步伐,当他看见她,无论有多远,有多少阻碍,他都会不顾一切地奔向她。
或许在克丽丝·菲尔德眼中,阿莫斯·贝克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丑。
她知道她看过的每一本书放在图书馆哪一个角落,却不知道那个每天追着她跑的男孩子叫什么。
在克丽丝的世界里,没有阿莫斯·贝克的立足之地,她都不会记得他。
阿莫斯·贝克不在乎这些,要是他那些滑稽的举动让克丽丝看他一眼,甚至是笑上一笑,被忽视,被当成小丑他都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