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程平稳且顺畅,“天堂海鸥号”的船头像利刃一样劈开海水,坚固的船身如一片树叶轻快地点着水面前进。喝完这杯热红酒他们又打开那瓶金色伏特加,却只能浅尝辄止,因为两人都担心这种入口像火烧一样的烈酒会让人醉得不省人事。他们聊天,交换些各自的过往经历,他发现这个派崔克不似以前遇到的老海狼,他们脾气暴躁又爱夸夸其谈不着边际,派崔克则是务实而内敛,还特别顾家。“自从和露丝结婚,我就收心做个好丈夫好父亲,太冒险的航线也不敢走了。有时候我真的很害怕那是我最后一次走出家门……”说到这里他眼眶微微泛红。
“你当年那些经历足够写一本冒险小说,够你骄傲地讲给你的孩子们听了,”他拍拍对方壮实的手臂,“这次你送我去,你也是安全的,放心吧。”
“你说是金委托的,那我就感觉没问题。我相信那么有名的猎人不会让朋友去做危险的事情。”
可你连见都没见过那家伙。他终于没忍住:“这次是没什么危险,不过你把他想得太好了……”
“哔哔哔”的一阵蜂鸣声打断了他们的对话。派崔克怔了怔,一手掌舵,一面望向驾驶台上的一个屏幕。他也看出来了,雷达探测到有一条快船正在接近他们。
“要甩掉他们吗?”派崔克问,“分分钟的事。”他眼睛看上去亮了起来,仿佛有燧石在碧蓝的瞳孔中燃烧。
“不,减速,让我们看看是不是黑兹密的人。”你不是说安全至上吗,你不是顾家好男人吗。老走私客死性不改。
“真遗憾,好久没有和老伙计一起飞了。海德,我想带你看看我们老海狼的本事。”派崔克的脸色也亮起来。
“想想你老婆孩子吧,唉……”他叹口气,转身走出驾驶室。他路过锚绞机、路过导缆滚轮、路过绞盘和桅杆,双手揣在羽绒服的深口袋里,在寒风中走向船尾。脚下传来的颠簸感越来越轻,船速明显慢下来。于是他再次拉起风帽,一脚蹬着栏杆眯起眼睛往远处眺望。
一个很小的黑点正在以很快的速度放大。他左手拇指摩挲着口袋里的哨子,覆盖它全身的贝壳已经缺了两角。来者更近了,可以看到是一条摩托艇,似乎坐了四个人。它船头高高翘起,正全速追上他们,那四个人好可怜,肯定早就冻成狗了。手指再次触碰到浅浅的凹坑,他忽然想起帕里斯通对这个哨子的评价:金是土包子,连哨子和笛子都分不清楚。
“曼森先生——”摩托艇的速度逐渐放缓,在越来越近的轰鸣中,其中一个冻成狗的男人挥手并大喊,“曼森先生……”
他也朝他们扬扬右手,好冷啊,快放回口袋里。哎,要说土包子,这帮社团小弟才是真土呢,盯梢都不开条合适的船。忽然又想起:要是左边口袋里的是个哨子,那自己不就成了“海边的吹哨人”?这太傻了。就这一晃神的工夫,摩托艇已经来到“天堂海鸥号”的右弦后方,上面那几个小伙子肉眼可见地正在牙齿打架。
“曼森先生,你这是要去哪里?”刚才那位冻得脸色发绿,“我们少爷想请你去作客。”
骗人都不会,分明是想打听我坐走私客的船要去什么地方干什么吧。“乔少爷太客气了,他昨天已经送了花和酒呢。”他示意他们看绑在尾弦栏杆上的花束,可惜玫瑰早就被旅途摧残得不成样子了。“你们回去替我谢谢他,回头我也会致电感谢他。”
“……”
啊,好麻烦,用这种流浪小狗般可怜的眼神看着他。他双手插在口袋里耸耸肩:“实话告诉你吧,我这是要去作家的姘头——具体是干什么去的嘛……要不要跟我们的船一起去看看?”
“我们少爷真的是想请你……话说作家的姘头是谁?”
他怜悯地看着下方四个脸色铁青、眼眶发红的小伙子,难道他们真的不知道离海岸五公里远的地方有个幽灵岛?“你们稍等一下。”说着,他转身回去驾驶室。
派崔克一开始并不同意让他们四人上船,不过很快就被说服了。“说不定今天这个举动是建设性的,”老走私客眯了眯思考的蓝眼睛,“希望是。”
他笑笑,低声说:“谢谢你,要是他们敢在你船上做什么出格的事,我负责杀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