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英,你过来。”
战英正在练剑,闻声有些意外,转身看向校场入口,竟真的是小公爷。
这个校场是国公府所建,专门为乾鹰卫们跑马、练功使用,而且得了圣上的令,养了近百匹战马。修建当初恰逢圣上新赐长公主府,长公主最喜养马,选择这块地界建校场,是考虑离长公主府近,长公主可常过来选心仪的马。
但离国公府就远了,这还是战英第一次在这里见到小公爷。
“小公爷,您怎么来了?”战英不动声色打量小公爷身后,他竟是孤身一人,没带任何乾鹰卫,这也是第一次见。
“我在府里待得憋闷,出来透透风。走着走着就到了城西,就过来看看。”鹿晓星站的位置背光,这让他的表情很模糊。
战英心中惊讶,小公爷没牵马进来,难道是走过来的。从国公府到城西,至少要有三个时辰的脚程,就算是轻功最佳的乾鹰卫,也得一个半时辰,小公爷身上无汗,也不气喘,靴子无土,这都不像是走了三个时辰的样子。
“我这里有要事要交代你。”鹿晓星从怀中掏出了一个竹筒,递到战英身前,“今日领了圣上的旨,有封军事密件要送到西北羌族大营,竹筒里装的就是,到了大营交给守卫。你一会儿就出发吧,银粮我已为你备好,从校场门房处取即可。”
战英更为疑惑。
若是军事密件急件,何以从国公府步行至校场,且干系如此重大,小公爷随身带着密件不说,竟不带一名乾鹰卫?还有,羌族可是大盛朝的敌人,会是什么密件,需要随便交给个羌族守卫?
战英侧头,上下打量了小公爷,尤其是在他的下颌线处、脖颈处,没有任何易容的痕迹。
他跟在小公爷身边时日最久,小公爷的习惯、神态、眼神和脸上的每一个表情,他是最清楚的,无论怎么看都没有破绽。
鹿晓星又将竹筒往战英身前送了送,“怎么,有什么问题?”
战英低头看着竹筒,握着它的指尖纤细,指肚饱满葱白,手背上隐隐有细小的青色泛出,是小公爷的手。
“属下遵命。”战英接过竹筒,对小公爷行了一礼,嘴上说着时间紧急先送小公爷出去,他再出发。
鹿晓星点头转过身,后背敞开对着战英,他的后颈、耳后都很平整,没有面具的毛边,这世上无论再高明的易容高手,也不可能全无痕迹。
战英终于放下心,送鹿晓星出去时,诚心实意许多,“小公爷,您骑马回府吧,前段时日校场新得了一批滇南战马,脚程快、底盘稳,您要不要试试。”
鹿晓星顿了顿,摇头笑说,“不了,趁着暮日光色正好,我再溜达溜达。”
战英心下又觉怪异,再看鹿晓星身上没有异常,想是自己太多疑,总胡思乱想,送了鹿晓星出门,自门房拿上银粮,漏夜便快马出发了。
“鹿晓星”除了校场,在城西的街道上随意逛了逛便进了一家酒楼的后巷,只眨眼间竟在墙根处消失了。
鹿晓星靠在美人榻上,心中盘算着,若他能拖得两天,丁毅一行就能将信送到厉项歌手中。他不想伤害圣上,也不想当个逆贼,但更不想厉项歌受伤害,真到了万一之时,他便带上平南王府、国公府从府中的密道潜出京,再由厉项歌着人分几路出发,在各个关节处接应。
也许以后要告别盛京,远赴西北。他所求就是保住大家的命,守在厉项歌身边,尽一切可能说服他,不让他反。
鹿晓星抬手,摸到胸口空荡荡的,愣怔一瞬,呢喃道:“给丁毅了,你应该看见了吧。”
厉项歌仰头狂笑,双指用力,在廖朗的惊讶中,把扳指捏成了齑粉。坐在战马上,手牵缰绳围着乾鹰三卫绕了几圈,满脸都是一副看白痴的表情。
“平南王!你是何意?”
厉项歌勾着唇角,“何意?”嗤了一声,上下扫过鹿晓星的亲笔信,不甚在意地撕成碎片,握拳扬手,在风中缓缓张开五指,碎片被西北狂风带走了。
乾鹰三卫都意识到不对,三人抽剑飞身向厉项歌刺去。
厉项歌微动,仅在马上弹了三指,乾鹰三卫便从空中跌下来了。
厉项歌扬了扬手,“来呀,将这三条狗拿下,砍下四肢挂在海青关的城门口,让驿站的差役们,把他们的四肢好生收拾,给小公爷送去,就说本王非常喜欢他送来的乐子。”
乾鹰三卫知道自己中计了,可都没为自己担心,他们更担心的是小公爷!小公爷明显是被这个男人骗了,怎么办?
厉项歌眼神一顿,似又想到了更好的注意,“对了,本王记得你二人可是一对儿。”脸上的笑意更大了,扬起马鞭抽了丁毅一鞭子,“本王也非无情之人,愿意给二位个机会,若你们谁愿意将对方杀死,本王就准他活命。”
廖朗捂着胸口,呸的一声吐了口血沫,“去你娘的吧,士可杀不可辱,要杀便杀少婆婆妈妈,老子就算被你挫骨扬灰,我也不会让你如意的。”
丁毅问,“王爷说的可当真?”
廖朗张大眼睛,嘴唇发抖,一句完整的话也说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