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之后秦兵再回想今日他所说的这句话时,又会是怎样心境,此时自然不得而知。可此时此刻的秦兵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
这句话,比她在小说里、荧幕上看到的任何一句缠绵悱恻的情话,都要动人心弦。
这才是沈夜北。
初成于她笔下,终藏于她心中的沈夜北啊。
“在通往终焉之地的路上,请让我成为你的助力。”
秦兵自然而然地回握住他的手,然后被触手的温暖惊得瑟缩了一下。沈夜北却不给她逃离的机会,还顺势握紧了她的小手,笑着:“嗯?Can I have your promise?”
这句洋文拽得突兀,其实就是对她前日那句“You have my words”的回应。沈夜北的英文发音显然比她标准得多,加上他那张足以以假乱真的白人脸,秦兵神情一时竟有些恍惚:
假如他是非斯拉夫系纯血高加索人,假如他不是生在这样的时代这样的地方、而是在一百多年后彼岸的某处碧海蓝天,他又会是怎样的人、过着怎样的人生?
很多很多年前,在她穿越之前辛辛苦苦做社畜、被社会毒打、被生活折磨得“□□”的那些年里,她也曾问过她自己这个问题。
个人的力量太过微薄,努力几乎没有任何用处。唯有出身,才可决定一切。
那才叫做,真正的绝望。
“我承诺你,沈夜北。”思虑良久,秦兵方才缓缓开口,然后莞尔一笑:“怎么样,开心吗?”
沈夜北也报之一笑。他就这么保持着拉住她手的姿势,带她走出总督府。待坐上蒸汽飞鸢时,秦兵才道:“去哪儿?”
“齐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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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王楚源,乃楚氏王族现存大大小小一百多个藩王、郡王里势力最大、财力最强的一位。楚帝国祖制,藩王不得干政、不得留有私兵(楚慕是个例外),因而即便财大势大如楚源,也无法对朝局指手画脚。于是这位闲得蛋疼的二世祖就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两件事上。
一者曰吃,一者曰色。
色字自不必说,但单论“吃”这一道,楚源绝对算得上是个中翘楚——毕竟,一个身高不到一米七的人体重能吃到三百斤,也可谓万中无一的“奇才”了。
所以,当亲眼见到这个肉球一样的王爷时,秦兵的表情就多少有点儿绷不住,甚至险些笑出声来。相比之下沈夜北就“见多识广”淡定得多,表情丝毫不变地走到楚源面前,恭敬一揖:“臣沈夜北,见过齐王殿下。”
“哈哈,平身平身!”楚源吃得肥头大耳,人也心宽体胖。沈夜北从善如流地直起身子,嘴角含笑:“殿下‘日理万机’,臣不好多做叨扰,就有话直说了。”
楚源笑得如同一尊大肚弥勒:“哎,沈阁臣这说的是哪里话。请讲请讲,本王必当洗耳恭听!”
沈夜北眼睫微掀,轻声吐出几字:“臣请殿下,为朝廷平灾一事纾难。”
空气瞬间凝固。
“呦呵,沈阁臣。”良久,看似心宽体胖的齐王瞬间就变了脸色:“怎么着,要饭要到本王这里来了?”
他这么一说,四周齐王府的府兵立时就拔了刀。一片呛哴的兵器出鞘声中,沈夜北若无其事地把玩着指间的玉扳指,甚至还很悠然自得地一挑长眉:“殿下这是何意?”
“早听说你小子心狠手辣,为要钱宰了袁化全家,他妈的眼睛都不带眨一下。”楚源伸出一只小萝卜似的短胖手指,指了指门外,语气不善:“趁本王心情好,麻溜儿的赶紧滚!”
“唉。”
沈夜北无奈地叹了口气,却并无退却之意。府兵的刀都架在他脖子上了,他居然也只是抬手轻轻将刀刃推开,笑容和善依旧:
“齐王殿下,话可不能这么说。当初先皇武威帝每年都要从国库里拿出二三百万两白银来供养你,累计至今也该攒了好几千万了吧?现在朝廷有难,殿下怎能置身事外?”
“那也是老……先皇疼爱本王的母妃,都是本王堂堂正正得来的赏赐,关你屁事!”
“是,不关臣的事。”沈夜北微眯双眼:“不过这通敌叛国……臣可就不能不管了。”
“哈?”楚源微微睁大一双绿豆大小的眼睛:“本王通敌叛国?你他妈开什么玩笑?敢污蔑皇亲国戚你是不要命了?”
沈夜北这次倒是没再废话。他将手缓缓伸向腰畔,然后慢条斯理地拔出剑来。宝剑剑刃在正午的阳光之下闪烁着冰冷刺目的寒芒,吓得楚源立时大呼小叫起来:
“……尚、尚、尚方宝剑?!”
尚方宝剑?
府兵们立刻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架在沈夜北脖子上的刀枪立刻少了一大半。至于沈夜北本人,则堪称谦恭地长身一揖,嘴里却一字一句地吐出了最嚣张的话:
“袁化死前已经将殿下通敌叛国情状和盘托出,证据就在总督府里。臣向来以和为贵,殿下如果愿意和平解决问题,那么之前的一切都可以当做从未发生。如何?”
“他妈的,袁化都死了你跟我谈什么证据!死无对证是吧,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是吧!”
楚源虽然养尊处优惯了,但他并不蠢,因此立时就意识到沈夜北话里话外满满的恶意了。孰料沈夜北也没再跟他虚与委蛇地客气——
下一秒,尚方宝剑就抵住了他那只胖得像无数只轮胎堆叠在一起似的脖子。
楚源的声音立刻随之从善如流地抖了起来:“……你,你,你敢?!!”
“我为何不敢。”
沈夜北笑了起来。与此同时,剑尖无情地刺破了楚源脖子上的肥肉,鲜血立时汩汩而出。
草……这小白脸儿居然来真的!
他居然真敢!
楚源捂着脖子后退半步,却被一条细得几乎看不见的银线拦住。楚源浑身汗毛都跟着竖了起来,因为他清楚地知道这鬼东西到底是什么。
——千机丝。
削铁如泥、吹毛短发的千机丝。
这小杂种……!
形势比人强的道理,楚源比谁都明白。一联想起几天前全家死于非命的袁化,这位还没享尽人间荣华富贵的藩王立刻就怂了,连连摆手:“慢着,慢着!不就是要钱吗?本王……本王给你就是!”
……
去的时候两手空空,归来之时满载而归,可随从、下属们没有一个人能笑得出来。谁也不知道沈夜北这“大逆不道”之举会把齐王殿下得罪到什么程度、而齐王殿下又会不会迁怒到今日到场的其他人身上;相比之下,秦兵反倒成了这些人里最沉静的那一个。
“你看起来一点儿都不惊讶。”
听见沈夜北这么说,秦兵方才从深思中回到现实,侧过头看了眼一脸探究的沈夜北。轻轻勾起唇角,她如是回答:
“夜北,其实你今天已经很克制了。”
沈夜北一怔,旋即将灰绿色的桃花眼微微眯成了两弯新月。秦兵微微笑着,又道:“如果我是你,我就将那头肥猪剁碎了做成肉羹煮一大锅,然后喂狼。”
“哦?你这么恨他。”沈夜北被她这中二病爆棚的发言逗笑了,莞尔反问。秦兵摇了摇头,平静道:“我与此人并无私仇,但这并不妨碍我想让他——让他们这些肉食者,从这世上彻底消失。”
她顿了顿,又道:“你可曾听说过‘福王肉’?”
福王肉?沈夜北略略一哂,旋即恍然:“前朝福王,朱常洵?”
秦兵颔首:“不错,就是那个被闯王扔进锅里炖肉的前明福王(注1)。我看今日这位齐王殿下,颇有几分当年福王的模样,故而也合该被煮成一锅。”
她生得一副清秀可人的面容,却说出了这般冷酷残忍的话来,沈夜北却并不觉得稀奇。他反而顺道提起了另一件事:“仇富?”
“不是仇富,是仇为富不仁。”
沈夜北微微一笑,不以为然:“你这是以道德代替法律。人性本就生来自私,何必强求人人皆是圣人?”
秦兵不由不解:“那你之前为何要屠戮巨商、恫吓贵戚?夜北,你可知你这么做这狗朝廷会如何处置你?”
沈夜北再度哂笑。
“走吧,我们去做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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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参考知乎:福王朱常洵是明神宗第三子,这家伙有三大特点:一是胖,有360斤,二是好色,嫖遍洛阳所有娼妓,三是扣门,横征暴敛富可敌国,舍得花大把银子嫖/妓,却舍不得花钱赈灾。当年河南连年旱蝗大灾,百姓相食,作为藩王的朱常洵却舍不得拿钱赈济灾民,还振振有词:“赈济灾民是国家的事,和我有啥关系。”
崇祯十四年正月,李自成率领起义军攻克了洛阳城,福王朱常洵逃出城外,可是由于身体太胖跑不动,只好躲在庙里面,被李自成的起义军活捉。后世民间传闻,福王被李自成和鹿肉一同烹之,但正史并无定论。
《福王常洵传》记载:常洵缒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贼迹而执之,遂遇害。两承奉伏尸哭,贼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无所恨。”贼义而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