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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三师、三公、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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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官职授任分三类:官、职、差遣。官,仅是俸禄、等级的标志;职,是对文学之士的职称;差遣,是治理朝廷内外各事的实职。

三师、三公

宋承唐制,【三师】为:太师、太傅、太保,

【三公】为:太尉、司徒、司空。

尊贵性从重到轻依次为:【太师】大于【太尉】大于【太傅】,大于【太保】大于【司徒】大于【司空】。

用以尊崇宰相、亲王副相。

宋徽宗政和二年,太师、太傅、太保改称“三公”,授给实任宰相;取消太尉、司徒、司空;增设三少:少师、少傅、少保,授给副宰相。

【宰执/宰相】

1、【正宰相】,辅佐皇帝,总管百官,处理政务。(2人)

宋承唐制,以同平章事为实任宰相;宰相兼任三馆职务:昭文馆大学士(昭文馆)、监修国史(史馆)、集贤殿大学士(集贤院)。

元丰改制,以尚书左、右仆射(yè)为宰相,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代侍中事),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代中书令事)。

政和年间,左、右仆射改称太宰、少宰。靖康年间,又改回左、右仆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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