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毅把挺直的背挺得更直,认真道:“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能保持冷静,但保持冷静并不是人之常情。
相反,我们有血有肉,为家人,为朋友,为陌生人,我们都会竭尽全力对抗罪恶。
夏薇也是这样。
我们很多人一生都见不到一次罪恶,但她却一次就目睹了家人遭强.暴、遭枪击、遭刺杀,孩子也将要有危险。
拿着凶器的凶犯,一个疏忽,就会万劫不复,阴阳相隔。我们不能要求她要保持冷静,注意分寸。
至于楚裴勇是否已无反抗能力,我只想说要让一个孕妇流产并不需要多大力气。
谁能保证楚裴勇那举起的手不是要做这种事呢?难道非要等悲剧发生,我们才来认定吗?
我们是为什么执法?我每天赶往凶案现场,不是为了看罪犯有没有被受害者伤害。我们的法律更不是为了保护罪犯!”
一番发自肺腑的言论,让现场陷入静默。
好一会后,法学硕士听证员道:“我不知道那些揪住夏薇习武不放的人什么心态,我只知道法律是为了保护正义。
夏薇为救家人,为护自己的孩子,她制服不法之徒,没有错。见义勇为就是为她这样不惧危险的人设立。”
老法医听证员接着道:“法律,不该成为罪犯钻漏洞的护身牌。如果它不够完善,我们应该让它完善,而不是强加给民众无法承担的责任。
夏薇已经做得够好。
法律尚且不完美,我们却要求一个女子,一个妻子,一个准妈妈面对满地鲜血的惨案我佛慈悲,不可笑吗?
如果我们要求她这样完美,那在座的各位都有罪。因为我们都不够完美。
法律是保护勇敢正义,不是为给罪恶钻控制而存在的。
我们不能等悲剧发生,才来修改法律。
生命是脆弱的,女性是柔弱的,我们该庆幸夏薇刚好习武,否则一夜之间将又失去好几条鲜活的生命。
这样一个勇敢与罪恶搏斗,不顾性命阻止惨局发生的女子,如果都不是见义勇为,还有谁够资格?”
一直紧紧抓住夏薇手的叶风,闻言默默哽咽。
大家都能为她努力,就他什么都不能做什么都不能说。
他最孬……
叶风认真听各方讨论,默默后悔没有学法。如果当了律师,现在就能为夏薇据理力争。
他感觉得出来听证员偏向见义勇为的认定,但检察院这方经过一番小声讨论,由检察官表示需要延迟决定。
叶风握紧搁桌上的手,忍了又忍,才没有拍案而起。
连韩毅都站夏薇这边,检察官到底为什么非要作对。
是收了楚裴勇的好处吧?啊?!
叶风咬紧牙关,瞪着坐韩毅身边的检察官。
就是这个国字脸的混蛋,紧咬不放。
说什么格斗女王的武力不能忽视,在罪犯毫无还手之力时动用匕首这样的凶器,便是防卫过当。
罪犯虽是罪犯,但那一刻已经是受害人。而夏薇一直处在优势。即使怀着孩子,仍能一人对抗一群保镖,足以证明她有变成施害者的能力。
听得这些言语,叶风就感腹中一团火乱窜,抓起桌上的手机就瞄准检察官。但一只白皙的手,立马握住他的手。
夏薇摇摇头,叶风只能憋屈得双眼发酸。
不能打架,也不能骂人,他还能做什么?
检察官仍在继续发言:“法律从来保护正义,谁都没有异议。但法律赋予自我防卫和见义勇为的正当性,都基于保护自身以及他人、集体和国家的利益。
从摄像机留下的证据里,我们清晰地看到夏薇完全超出法律给予的权利范围。楚裴勇当时已经重伤在地,鼻青脸肿,右手腕脱臼,已经年过六十,不可能对抗拿过UFC金腰带的格斗冠军,更无法伤害她。
如果我们开了先例,认定成见义勇为,是在助长互殴风气。
最后谁强谁有理,那么以后大家都会先挑衅激怒对方先动手,然后杀人都不犯法了。
见义勇为不是罪恶的幌子。”
“你这样,难道不是助纣为虐?” 叶家律师愤懑道,“以后罪犯最后都成受害方了,只要最后一刻变成弱者就好了。文字尚且不能断章取义,何况案件?更不能掐去头尾,只看到一方的薄弱。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夏薇不会武,会发生多可怕的事?你现在拥护的罪犯,会摧毁多少无辜和幸福,你一点都不想吗?
一个人有自保能力,在你眼中,却是成为加害方的必然因果。那么,你作为精通法律的检察官,是不是也可以认定为犯罪率升高的必然因果?”
“强词夺理,我绝对拥护法律!”
“此时此刻,你在拥护罪大恶极的凶犯!”
两方僵持不下,叶风几乎要将检察官的脑门瞪出个窟窿。被夏薇握住的手,绷紧得几乎要捏碎手机。
这时,夏薇向法官举起手。
法官投来视线,她道:“我可以说两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