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请自来,多有打扰。
不知,你是否从我的眼中看到了这封信。
恕我冒昧。
我听闻,两个人的交流是建立在共同经历上的,可到了现在,我发现,我们之间好像连正常交流都十分地少。唯有武术课的时候,我敢与你说上几句话,也难怪先前你总喜欢提到武术课。
记得一次武术考试,你通过后,你同桌和另一个女生走向你,想让你帮忙指导一下。
那时,你看向我,睁了下眼,张了下嘴,手摊向她们。
我笑着点头,你满身欢喜,走向这样的你,我很开心。
那日晴暖,叶叶槐荫,金斑洒了一地。你静静地看着我,知道我读懂你的心思。
但你不知道,你比阳光还明媚。
或许你会想,这个人怎么这么烦,怎么就是这么不肯死心,怎么就是这么让人讨厌呢。
我在《杀破狼》里读到过这么一句话:
“可原来缘分就像一寸长的破灯捻,才点火就烧到了头,只有他还沉浸在地久天长的梦里。”
这一次,我想自私一点。你对我意义重大,我舍不得让你轻易离开。
那年,我与你初识,不,你与我初识,在初中第一学期开学的第一周。
我帮一个朋友提垃圾袋,一同去倒垃圾。在小道与小卖部的拐角处,有几位同学在那里做卫生。我们经过之后,被一个女生叫住,我回头一看,不知怎么这么巧,那垃圾袋在经过她们的包干区时,裂了,垃圾洒了一地。
我没想那么多,走回去,从旁边人的手里拿过扫把与畚斗,开始扫地。我的身前站着一个没拿扫把的女生,应该是带着她们的劳动委员,那个女生盯着我,想来是在监督我。
我那个朋友似乎先去倒完剩下的垃圾然后回来扫地,走的时候,他和我说,“你看到她们的劳动委员了没有,很漂亮啊。”
我摇了摇头,当时只去看了垃圾,只想着扫地,谁也没看。
他似乎大为痛心疾首,“她就站在你面前啊!”
我不禁失了笑,明明犯了错的是我俩,那个家伙居然还挺悠闲,还打量起别人了。
第二天,初中第一次做操,他给我看了他觉得最好看的女生,我觉得挺好的。
然后我看到一个很好看、很好看的女生,和他说了一下,他拍了拍我的肩膀,“那就是我说的那个劳委。”
原来是她呀。
开学第二周,周五放学回家的时候,我在学校对面的公交站又遇见了那个女生。她独自一人在那里,眼神无波,不知在看哪里,看来往的车辆,看路上的落叶,看静默的清尘。
一个女孩子,怎么能一个人搭车回家呢,这样不安全。我的想法很简单,怎么也算彼此见过,上去搭个话,道个歉,聊一聊,送她上车。可不知为何,向她,我却突然迈不动步了。
此后,每次遇见她,我便不由自主多看她几眼。
渐渐地,看见她笑,看见她闹,看见她意气风发,看见她大发雷霆。于是渐渐的,我的世界里,多出了一条生机盎然的路。
后来,我那个朋友与两个女生关系不错,自然而然,我也与她们关系不错。其中一个女生见我一直关注着一个人,就问我要不要那个人的联系方式。
于是机缘巧合,我加上她好友。
我忘不掉那次晚饭,她走过来,坐在那个帮了我的忙女生旁边,问我身边另一个朋友的名字。我与我那两个朋友坐在一起,我另一个朋友不知是怎么回事,可能是太紧张了,开始锁我的喉。
原以为他是在开玩笑,我也就笑了笑,伸手去松,结果他真是太紧张了,真锁紧了。我知道我这时表情一定不好看。我那朋友看我们两个这样,扶着额头。
“我不认识他们两个......”
第一次正常会面,第一次本能正常说话,结果狼狈不堪,鸡飞狗跳成这样,我想,完了,这样傻乎乎的,以后再也在她面前抬不起头了。
再后来,她的生日到了。她的礼,我是一定要送的。那日我一直在等她,班里人都走了,我在等她。等到了她,追上了她,吓到了她。
于是机缘巧合,于是弄巧成拙。
于是再不敢与她正常说话。
我与她交际不多,一次生辰礼夜惊魂,一次佳节至诗辞赠,一次运动会共收球,一次,我要去数学的培优班,走过六班旁边的小廊的时候,我看着小廊那边锁起的大门,想着会有人从这里走,便要去开门。将近门时,她的声音从门后传来,我伸手解门,她与她的一个朋友站在门后,看样子,是刚从食堂上来。她似是没想到会有人开门,呆住了一下,我转身就走,一方面是吓的,一方面,她会道谢,但我不想仅仅是道谢。
除此之外,我与她交际不多,但每次遇见她,我总会多看她几眼。
于是一日又一日,一年又一年,我的世界里多了一个人,会纵情大笑,会冷颜寒语,会享受美食,会累到萎靡,好看,又不好看,不好看,又好看。我的世界里多出了一个活生生的人。
日子这样平平淡淡,这样自然而然,这样美好,这样心芳。
于是某天回过神来,不知道哪根心弦乱摆,怦然一动,就一发不可收拾。
无端一梦,我发现我已落入你网。
《杀破狼》的一篇番外里,长庚写到,“我的将军,是有些人之间的缘分命中注定,一眼见了,就再也逃不出去了。”
你是那道割破乱魅的剑光,命中铭定的缘分,逃不开,挣不脱。
龚姑娘,我逃不掉了,也不会逃。
我懵懂不经世,而你如迷蒙中的清光、幽林中的寺火,我追随着你,越过了山与水的无涯。
可待我如梦初醒,你却杳无音信。好不容易再一次来到了你的眼前,这一次,就这一次,我只自私这一次。你对我意义重大,我不愿让你轻易离开。
高二的那个晚自习,上课铃响了,我见你趴在桌子上小憩,而班里还闹哄的。我想让你能好好休息,就吼了一声,没想过了一会,你起来了,回头望着我。
每次你向我回头,我都十分高兴,万分心喜,自然是不愿躲的。但,是我考虑不周了,想来之后我会管理晚自习,也是因为那次,你误以为我觉得你办事不力吧。
我试着向你靠近,可我太笨拙了,傻乎乎的,总是给你添麻烦,总是让你失望,对不起。
这一年,我做了很多事。修习武术、锤炼体魄、导演与组织读书节的课本剧演绎、参加四月的击剑比赛、参加“用英语讲中国故事”、在七月外国友校来访的活动上表演武术、给新入学的住宿的学弟学妹开新生培训和管委大会、督辅最美宿舍评比、推进学校五星工作室复兴、在班会上布置惊喜、策划与主持元旦班级联欢会。我做了很多事,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只是觉得你或许能看到,或许能觉得其实我还挺不错的。
可偏偏,向你而行,步步不见你;鲜衣怒马,却每每与你擦肩而过。
在那个七月,蝉鸣撕开盛夏,我在那棵樟树下练剑。热浪里摇曳着金阳,我的眼里摇曳着微风,摇曳起武术课提醒你衣领没折好,摇曳起我在你身后带你挽起剑花,摇曳起你小心翼翼侧向我的眼眸,摇曳起你心有希冀的回首。我以剑锋挑起滚烫的风,斑驳剑影里,挽起一道道剑花,光与影生根纠缠,一纹相逢,一纹摧魂,缠成不解的缘,剑锋悬停处,浮着你转身的背影
我的武艺一年年纯熟,对你的目光却一年年笨拙,原来有些事,练得越多,越怕错。
那天表演,远海而来的朋友们在台上穿汉服,开开心心地唱着温婉的《茉莉花》,我在台下开开心心地随着节拍摇手。我曾在你的照片里见过你穿旗袍的模样,我想象着你在台上......拈着茉莉花...唱着《茉莉花》...胜过茉莉花。
我倚在夏的槐序里,恍惚着,你迈着莲步款款……槐荫碎金,你回眸时风止了;樟影摇绿,我提笔时字乱了。
《Flipped》里,理查德先生对朱莉说,“You have to look at the whole landscape.A painting is more than the sum of its parts.A cow by itself is just a cow.A meadow by itself is just grass,flowers.And sun peeking through the trees is just a beam of light.But you put them all together,and it can be magic.”
这一年,我一直有在练字。我觉得练字从本质上来说,其实,就是一个选择审美的过程。一个字,笔顺不同,重心不同,笔画长短不同,是一个字,也不是一个字。字迹,是一个人由心而动的最朴素的艺术,一笔一画,都代表着一个人对世界最由衷的描绘。
而我觉得,你的字写得很好。请不要误会,我没有在青红不分的吹嘘。你的字方正而不失灵动,似肃穆的桂殿瑶宫,如游灵可爱的狡兔;你的字惊逸而不失根骨,板木而不失豪情。
我一直觉得,字如其人,字同其魂,章法、脉络、笔意,处处可见人心。
我练的字需要藏锋,可笔锋能藏,情意深鸣。这字能静,此心难静。
我是慢慢了解你的。一个人若是心魂都放在另一个人身上,自然会慢慢变得心心相印。
临摹你的字时,我总悬着碗不敢轻易落笔,横是千里绵延的执念,竖是落地生根的克制,而那惊鸿的回钩,恰似你惊散时光的回眸。
我在你的字里看到你娇俏可爱的活泼与开朗,看到你坚韧不拔的勇毅,看到你矢志恒一的自我,看到你清远芳世的独立,看到你快意情仇的豪情,看到你风华绝代、静水流深的坚忍与克制。
我要了解你,对你,我不轻诺。
不过,到如今,你也知道我的性子,总爱给一个简单的想法找一堆理由。这次也是。
我喜欢你的字,没什么特别的理由,就是单纯的喜欢。
请不要误会,我是说,不论汉字还是字母,无论数字还是符号,你写的字,我都喜欢。
这一年,我也将Priest的书,从2012年至今出版的实体书,买得差不多了。我发现,她的笔触与众不同。
你看这一段。
“周围有鱼群好奇地围拢过来,观众似的等着看她表演,不知为什么,木偶女被那些鱼“围观”得有些紧张。
她勉强忽略鱼群的目光,定了定神,说:“咳······我们要进入高山王子墓,墓道入口是个五行阵法。想要活着入阵,就一步都不能错,婆婆说,这是古时候的大能加的封印,错一寸都有生命危险,所以一会你们要跟紧我。”
盛灵渊失笑——入口能有什么危险?有危险也不会往图纸上画。
木偶女余光瞥见那鱼群整齐地朝一个方向摇摆,摇头似的,惨白的鱼眼里散着波光,都斜着看她,仿佛在鄙视她!
这些记忆只有几秒的低等脊椎动物有什么毛病?”
《烈火浇愁》里,宣玑游历了三千年,华贵的皇琼玉宇也好,纷繁的霓彩都市也好,一切都是冷寂的,始终伏着夺命的杀机,但细细深思,原来跨越了三千年的温柔,其实一直萦绕在他心间,于是春暖又花开,东川、赤渊,胖鸟依旧追蝴蝶。《杀破狼》里,乱世,烽烟,血仇,阴谋,那个世界是残酷的,是无情的,但因为有了顾昀,于是生死有了执念,于是花开,有人惜香,于是不论怎样的命运,长庚都可以抛之脑后,只向他的将军而行。《六爻》里,一切都平平淡淡的,不论是幼时被父母卖给师傅,不论是在青龙岛身死神灭,不论是天劫灭顶,不论是残命战魔魂,在陈潜的眼里,一切都是淡淡的、平素的,对于小铜钱而言,只要与大师兄在一起,就算是再狼狈不堪的时光,有他,就斑斓万彩。
这些形形色色的人有着形形色色的魂,有着不可撼动的执念。这些念想跨越千古,于是他们的魂有了笔,她的笔有了魂。
后来,有听闻你喜欢《天官赐福》,我便也去了解了一下。我买了新修版,我买了港版,因为着实好奇,我也买了盗版。
我很开心我读了《天官赐福》。
即使是盗版,也在书页、鎏金、周边,还有各处细节上与正版几无差异,甚至是尽心尽力地还原。这样很好。你还记得吗?这是一个童话故事,关于温柔、梦想、永不放弃的事,和永不忘记的人。
这样真好。
有人曾跟我开玩笑说:“天天看这种书,到时候可真变成断袖喽。”
我笑了笑,断袖又有什么不好的?我知道为什么我对此毫无芥蒂,因为,我能听懂长庚、宣玑他们灵魂深处的亘古的执念。
我喜欢你,不论你是男是女,是神是魔,出现在我生活里的人是你,照耀了我生命的人是你,我喜欢你,所以过去是你,未来是你,不论你曾是什么样,会是什么样,我喜欢你,一直是你。
他们都是这样想的。
Priest也已写下最好的阐述。
“许是幼时太坎坷,他其实很少会动情,但他的情如细水,看着不太热烈,一旦动了,就能绵延个地久天长。
灵渊执着、专注,钟爱的东西从来都是旧物,最微末的旧情,他也都会妥善保管,多少年以后拿出来,仍明净如新。
如果他有心上人······
如果他有心上人,应该会是那种从一而终,从此心无旁骛的人吧。”
不只是盛灵渊,长庚、宣玑、程潜、严争鸣、花城、谢怜,那些执着了九年、八百年、三千年的人们,都是这样的。
我在《天官赐福》的后记里,看到墨香铜臭这样写:
你跌落尘埃过,狼狈不堪过,我看过你最糟糕的样子,可那又怎样呢。
你就是我的梦想呀。
变成断袖,又有什么不好呢?
况且,不会的。
我这一路走来,只走向一个人,路上的风景很好,我很开心,这些美好的风光,我会记下来,期待有朝一日能和那个人分享,但我自始至终,只向那人而行。我是因为那个人而走这一路的,会因为路上的风光忘了那个人吗?
不会的。
深海不会因一滴温水而沸腾,你也不会因我的一时兴起而心悦,写这些,不是为了夸耀我有多么厉害,亦不是卖弄我为了你做了多少改变。
我想说的是,我是认真的。
这不是少年懵懂的情窦初开,不是乐善好施的喜结善缘,这是我思服了无数寤寐,铭心刻骨的唯一渴望。
花开花落又一梦,执柳抚云只念卿。
其实,用文字将心里的想法传达出来,确实是有些狡猾了,执笔的那端只管金刀铁马,在这白池方寸上杀个意气风发,而对拆蜡那端的兵荒马乱、鸡犬不宁,却是一概死活不论,混蛋地拂衣而去了。
不过,就像《Kate&Leopold》里黎奥波德说的那样,“一位真正的绅士,会将自身的情感通过文字借以书信正式地表达”,我无比重视你,故不愿怠慢一丝。
好吧,我就是不敢面对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