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朋友们都说我像变了一个人。以前我总是男女有别,谦谦君子,现在在他们看来,我有点荤素不忌。
我将全部的热情给了工作和音乐,短短6年,我升到了佳哥的位置并在Z大拿下了爸妈一直念念不忘的法学硕士,李导是我老板,D所合伙之一。
所以,我在工作上非常顺利。当然,也是加班狂魔与拼命三郎。虽然,有导的关系,但对于我的业务能力,同事也是心服口服。因为上学时没少旁听过晓晓她们的课,多少有一点肤浅的医疗基础,所以,主要做民事侵权这一块,还有就是知产这一块,法律人的磨牙棒。
6年B城的生涯,我们都成熟了,晨哥玩着音乐,我跟着晨哥玩着音乐,佳哥快当合伙了,我成为了曾经的佳哥。在社会的分工里,我得到了不错的嘉奖。唯独爱情。
爱情不是我人生中的重要东西。可能像渣男语录,但这是大多数男人的想法,在社会的丛林世界里,男人早就成了比女人更现实的物种。
靠自己,在B城,我买了自己的房子,有自己的乐队,稳定得上一些音乐节和商演,女人也玩过很多,但是,爱情这东西,我从来不碰,碰不起。
朋友们大概也知道点什么,他们也不劝,劝不动。晨哥是看着我这一路怎么过来的,佳哥也多少知道一点我那破事儿。他们自己都是选择事业的男人,所以,谁也别劝谁。只是我窝囊,被女朋友分的。我没跟我爸妈说具体原因,他们只知道我跟大学女朋友分手了。
也许真的是,吃过的盐比我走过的路多。况且,男人事业为大,在东亚社会一直如此。我在事业和学业上的表现足够让他们放心,并且经济能力也并没让他们失望,每年我会给爸妈大红包,我还是上学时不需要家长操心的那个孩子。只是爸妈老了,偶尔还是会嘀咕一句“啥时候把儿媳给我带回来看看”,我一般敷衍一句“快了”。他们不太认真的问,我随意的敷衍。
B城的春去冬来,我见了6年的雪。热乎的涮羊肉,一梆子狐朋狗友的撸串儿,一群人的跑火车,音乐节里摇滚的疯狂,我还活着。只是世俗得活着,文艺得温热得像B城黑夜里的星。
“哥们儿,又犯混呐,这妞谁呀,还怪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