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
城市华灯已起,大街小巷被春节的气氛渲染成火红一片,沿街的商铺装饰着红窗花、红春联、红灯笼,水泄不通的马路上,头尾相接的车灯顺着连成弧线,人声鼎沸,热闹至极。
除夕过后,年味儿反倒越来越浓。
与此同时,交通状况也越来越差。
在蚊子飞进来也会被夹死的车流中,不满的喇叭声起此彼浮。
时准坐在奔驰后座,打开车窗,略微伸出半个头去,试图看清前面究竟是从哪儿开始堵起来的,却发现根本看不到源头,自己反而还吸了不少汽车尾气。
时准被呛的咳了两声,关上窗又问司机:“潘叔,前面还要堵多久啊?”
潘达看了眼导航,回:“挺久的,光这一段就得堵个二十分钟。今天游客太多了,全是来海子公园逛庙会的,公园门口说不定还更堵呢。”
时准彻底服了气,后背靠回到椅背上,眉心烦躁地蹙起,搭在大腿上的手指不停敲打着,给隐约穿进车内的喇叭声和着拍。
其实,时准是个很淡定的人,有着远超同龄人的成熟和沉稳,这点无论是从外人看来,还是他本人对自己的评价,都是如此。
每当遇到什么突发状况,他总会习惯性地先让自己保持冷静,因为只有心里稳当,做事才会不慌。
但此刻,他被迫困在拥堵的车流之中,虽然心里很着急,却什么也做不了。
没一会儿,时准就忍不住又打开车窗,但眼神还没抛出去,就被旁边非机动车道上飞驰而过的电瓶车带起的冷风吹乱了头发,同时,也把他心里那团急躁的火吹得愈发旺盛。
他干脆打电话给了温初夏。
几道铃声后,电话那头传来女孩懒洋洋的清冽嗓音——
“我已经在公园门口了,你人呢?”
那边的背景音很杂乱,游客浑浊的喧闹和维持秩序的喇叭声混成一片,没比这边儿密恐看了要叫救护车的马路好多少。
时准瞬间心里一沉,抬手把前额被吹乱的头发弄整齐,十分抱歉地说:“我堵路上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你别站在门口等了,自己先进去逛吧,今晚人是不是很多?注意安……”
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忽然“咦?”了一声,温初夏自言自语地嘀咕道:“居然碰到他了……”
“什么?”碰到谁了?
时准弄头发的手顿住。
“没什么。你慢慢儿来吧,不着急,一会儿到了给我打个电话,挂了啊。”
温初夏语速很快,叫人根本没法插嘴。
“滴”一声后,时准看着屏幕上通话结束的界面,不知为何,心里有些空落落,感觉心脏像是被戳了个小洞,正无声无息地透着风。
很快,小洞一点点蔓延,那股微妙敏感的情绪也跟着迅速膨胀,让时准几乎坐立难安。
他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受,就好像一个人站在起跑线后准备比赛,等了又等,等了再等,却迟迟听不见发令枪响。
于是,他干脆抢跑了。
“少爷!你这是去哪儿?!”
潘达扒着车窗,大惊失色。
在稍不注意就会被撞到的拥堵车流中,时准朝自家司机挥一挥手,高声道:“你回去吧,路太堵了,我跑着去。”
时准刚才在车上已经看过好几遍地图了,记得路线。
从他下车的地方到公园门口距离2.7km,需要拐四个弯,等五个红绿灯,算上等待的时间,他大概18分钟就能到。
今夜的南郊极其热闹,不仅马路上堵,路边的人行道也是摩肩擦踵熙来攘往。
尽管时准已经足够小心翼翼了,但还是好几次差点撞到人,收到不少责怪的目光。
这要放在平时,他一定会尴尬地感到抱歉和脸红,但此刻,因为脑子里一直想着那个人,他丝毫不在意周围传来的或好奇或谴责的目光,一路飞快地跑着。
并且,他也一点不觉得累,甚至于越跑越快。
破了洞的心脏被补了洞,吹了气,高高飘起,一如他此刻的心情,因过度兴奋而感到一阵飘忽不定,仿佛万有引力对他失去了作用。
他像只充满氢气的气球,唯一能够拉住他以免他一路飘到外太空的,就只有那个人而已。
很快就到了最后一个红绿灯,距离绿灯亮起还有57秒。
时准停在斑马线后,拉下外套拉链,感觉热的像是快被蒸熟了,后背的汗水大颗大颗往下滑,连后颈的短发都是半湿的。
他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发现才过去15分钟。
很好,没有让她等太久。
时准放回手机,调整着呼吸,目光平视前方。
前面站着一对年轻情侣,其中的女生似乎是等的有些不耐烦,瘪嘴抱怨了句天好冷,男生就把自己脖子上的围巾取下来,给她围上,同时教训说:“让你只穿这么点儿。”
“哎呀好看嘛!”女生娇嗔着,轻轻踢男友一脚。
身后,时准扯着领口透气的手忽地停住。
他像是想起了什么,扭头四周看了看,目光很快锁定在西南方不远处的一家精品店,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地转身,向店里走去。
等到绿灯第二次亮起时,时准以比刚才还要再快一些的速度飞跑过斑马线,手里拿着一个印有Logo的牛皮纸带,袋子里,是一条深红色的格子围巾。
她皮肤那么白,红色一定很衬她。
时准这样想着,忍不住在奔跑时笑出声,随即又觉得这样的举动很傻,赶紧强行把嘴角压了下去。
年轻的身体轻快如燕,而皮肉之下,一颗心脏正猛烈地敲击着灵魂。
“咚、咚、咚……”
我能感受得到她在哪儿……
这感觉简直太奇妙了。
就好像上帝垂怜,让他和她之间,有了某种命中注定的缘分。
也让他被无穷的快乐包裹住。
“温初夏!”
终于看到那个熟悉的背影,时准忍不住朗声喊出来,每一个音调、每一个语气都带着笑。
不远处,站在灯火阑珊下的少女闻声回头,看见他后,也惊讶地笑了,朝他挥挥手,示意他过去。
但时准却停下了脚。
他喘了好几口急促的粗气,勉强安抚好心跳,和与心跳一般汹涌激荡的情绪,这才一步一步,轻飘飘向温初夏走去。
今天的她还是穿着除夕那晚的灰色呢子大衣,并且不嫌冷的把领子给翻了下去,露出雪白的天鹅颈。
浓黑润泽的长发扎成低马尾,一缕轻柔的碎发贴在左侧的鬓角边,长至下巴,恰到好处的弧度让她原本明艳精致的脸多了几分知性的温柔。
她好漂亮啊。还是和从前不一样的漂亮。
这样的她,好像叫声姐姐也不是不行。
随着距离逐渐拉近,时准紧张地咽了咽口水,捏紧了手里的袋子,心里快速措着辞,思索该怎样把围巾自然不突兀地送出去。
然而,当他即将走到温初夏面前时,一个完全在时准意料之外的人忽然闯进视线——
男生个子很高、非常惹眼,染着一头夺目的金发,耳垂嵌着两枚黑色耳钉,一声不吭地出现在温初夏身后。
他手里拿着两串糖葫芦,一串山楂一串草莓,故意坏心眼地用竹签末端,去戳没注意到他已经回来了的女孩的肩膀。
温初夏被戳的一激灵,皱眉瞪过去,看见他手里的东西,伸手想要去拿那串草莓的,但宋云泽却偏偏不如她一,立即把手抬高,一口咬下最顶上的那颗红彤彤的草莓。
“我刚才都说了我要草莓的!”温初夏气的踢他一脚。
“但那个摊位就剩这一串了。”
宋云泽灵活躲过,是二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形成的默契。
因为嘴里塞了东西,他这话说得含糊且欠打:“不巧,我也想吃草莓。”
这时,一阵风裹挟着四周的欢声笑语和热闹烟火忽地吹过,明明不怎么冷,甚至还带了几分春天的气息,但时准的身体在瞬间凉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