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坐在寝室自己的桌子前,身姿挺拔,正在看书,其实是一边拖着腮发呆,一边拿着书而已。时不时地,他会懵懂地瞟一眼窗外。最近看到天空,他总会想起柠嘉。
那晚,他和柠嘉像是下定决心要对方命般地彼此殴打,他一边挨打一边笑,很变态。柠嘉眼中却没有嘲讽的意思,而是也在笑。如果他们在演的是部喜剧,那么,拳拳到肉,就很好笑。所以,他们都尽力保持着幽默感。
他把柠嘉狠狠压到地面上时,柠嘉发现了他耳朵上的小痣,柠嘉边吐血边好奇地问他,“你叫宋志,其实,你的志该是这个痣才对吧。”宋志很惊讶,他的本名的确是宋痣。柠嘉抬手揉上他的耳朵,在他发愣的时候,还对他眨了下眼。宋志莫名更加恼怒,更加恶狠狠地压制住她,柠嘉又吐了血。然后,他就在柠嘉因吐血轻轻地咳嗽时,猛地凑上去,将她嘴边的血,用力地统统舔了干净。但他始终没有离开她的脸,她的脸像是带有粘液,让他无法离开。柠嘉虚弱地喘着气,宋志看着她因喘气而微微张开的口,目光无法移开。
柠嘉就在这时,再次抬手揉上他的耳朵,宋志怔怔地将目光移向她的眼睛,柠嘉看着他,温柔至极地对他笑,然后,就那样温柔地叫了他,“小痣……”
宋志呼吸不稳,突然低头一口咬住柠嘉的脖子,柠嘉一声痛呼,宋志不再去压制她,而是用两只手粗鲁地用力地扯开了她的前襟,接着便是更加疯癫地去咬她的肩膀,就在他莫名其妙地发疯时,腹部传来剧痛,他低头去看,看到柠嘉手里拿着一块尖头的石头,狠狠地打着转地捅进了他的腹部。
宋志看向柠嘉,柠嘉捅他这个动作,已经用尽了她剩余的力气,她彻底无力地躺在了那儿,可她的眼睛,从没有那样干净过,像在透明的火中燃烧着。宋志放开了她,狼狈地向一旁滚了几下,就在他马上就要昏过去的时候,他爬起来,爬着,离开了这里。那石头依然在柠嘉手里,也像在燃烧。
柠嘉躺在那儿,恍惚地看着天幕,不知过去了多久,她站了起来,向河水走去,将被河水淹了一半的齐远拉了上来。之后彻底晕过去。
宋志的三个室友回来了,他们看到宋志在,立刻安静下来,神情充斥着不屑不满轻蔑嫌恶,可却又莫名地极其恭敬尊重,边界感和礼貌,都满分。他们三个比起宋志来,都显得眉目阴郁,而宋志则是时刻都眉目舒展的。
宋志在学校里很有名,可女生们和男生们对他的评价全然不同。
男生们都认定了宋志是个邪恶的小人,都对他充满了意见,可宋志全不在意,就那样严丝合缝地活着。他们都想靠近他,侵入他的领地,与他变得亲近,可宋志就是不理他们。他们都在不甘心都在嫉妒都在讨论他,可他就那样自顾自活着。宋志背景家境神秘,可无疑的,他是一个非常有能力优秀厉害的人,他们都想占他便宜,可宋志是那种宁可损人不利己到令人发指的程度,也绝不会让任何人在他那里讨到好处的奇葩。所以,随便他们去讨论吧,他就这样自己活自己的。他也活得很好,活得自洽自在满满都符合自己的心意,所以,就坏了又怎么着,就邪性了又怎么着,关任何人屁事。他可从没想搭理他们,是他们总上赶着想让他对他们特别起来。
宋志发呆发了好几个小时,才放下书,整理了一下仪表,出去了。三个室友终于松了口气。
宋志请假回家休养了三个礼拜才回来,依然是一句话都没跟他们说,就像他们不存在似的。
宋志的行为处事特点,后来让柠嘉总结出来一句话:“总而言之,阴郁无济于事,不如眉目舒展。即使眉目舒展,也依然可以不去理会不想理会的任何人。”
火山观光火车,正在经过一片野山,处|女地。这片野山,被称为“精卫填海”,因为不管他人如何开垦开发这里,都一定无法成功,很快会被山本身吞噬。但这里,真的美,让人舒服。柠嘉探出头去,深深吸了一口这里的空气。
在高隆大厦工作的张钧,大学毕业不到两年,是个再普通不过的男生。他喜欢在这座巨大的繁华的城市里探险,他到处走,记录着,所有他觉得有趣的事。他曾感到遗憾和不解,因为他很少能看到美人。这样一个城市,怎么能没多少漂亮的人呢。
但其实,美人们都是藏起来跟彼此玩的,也都是精挑细选谁能和他们玩的。
张钧意外发现美人们的藏身处时,就站在那里睁圆了眼睛看。那是一家有一点小清新和小资的店面前不远处,美丽的带着棚顶的露天桌椅上,横七竖八地挂着好些个美人。那些人在棚顶下,或卧或摊,都像没有骨头似的。包括穿着一身黑蓝色警服的宋志。
此时的警察局里,路峰依然带着伤的坐在电脑前,眉头紧蹙地思考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