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上下身的打扮之所以反差这么大,是因为他每次宿醉之后完全能够自理,但唯一不能做的事情就是系好自己的鞋带。所以整个15层的人都知道,如果Jack穿了这双鞋上班,那么就表示他昨天晚上又喝大了。
“一会儿……”Jack的声音有些嘶哑,而且一个劲儿的喘粗气,“一会儿开会我坐你后面,你挡着点儿我,要是老班注意我了你就给我个信号,还有帮我应付着点儿Jonaan,要是我吐了的话……我去,太他妈恶心了!”
Jack不仅在15层,而是在整个浩斯凯head office都能算是一个传奇人物。所有人都知道他20岁出头、还在国外留学的时候就娶了位官二代千金小姐,是个名副其实的软饭男。但是好景不长,Jack的软饭没吃几年他老丈人就失势了,从那以后他就进了浩斯凯head office,从一个工位换到另一个工位,在很多部门都干过,而且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他工作起来兢兢业业,几乎从来没有请过假。即便是到了中央支援部,在这样一个除了部长班建德以外,根本就没几个人真正努力工作的地方,他还是保持着以前就建立起来的良好名声。除非是头天晚上的大酒让他实在无法振作,一般他总会早早就来到他的工位上,并且在15层到处走动并找人说话,他所走过的每一个地方都会留下开心的笑声,有时候连老古板班建德都会被他逗得忍俊不禁,就更别提班建德的助理Joanna了,总会被他恭维得花枝招展、笑得眼泪直流。
“兄弟你不知道,”这会儿Jack开始向成实解释上了,“星期六我老婆的几个朋友从香港飞来看她,我能不招待她们吗?当然不能了,都是我媳妇最好的朋友,再说了,人家也都不是空着手来的。所以这溜溜儿一天啊,从中午就开始了,中午安排在大董吃的烤鸭,那儿的酒还算凑合,但是也不能说只喝一两杯意思意思啊,所以后来我就喝得完全没数了。接下来……接下来……接下来……哦对了,我们什么都干不了了,只能坐在那儿继续喝,直到吃晚饭。然后吃完晚饭还得继续喝啊,于是我们就……”
话说到这里,Jack已经完全放弃了伪装出来的工作态度,他一蹬脚彻底把座椅出溜到了身后的隔板前,伸出双手捧着自己的脑袋,同时随着自己说话的节奏不时向两侧摆头,不停地说话,不停的大笑。
看着Jack的样子,成实既反感,又同情。Jack每次酗酒,都是因为他老婆有朋友飞来看望他们,从世界各地飞来,而且每次都带了美酒佳酿来。而且每次Jack故事里最有趣的主角永远都是他那位前高官之女Lisa——Party Queen、很fashion、没有孩子的牵绊、精力十足的美艳玩咖。
成实总是在幻想这位只闻其名的Lisa的魅力到底有几何,他甚至还设想过Jack和Lisa的家兴许比Beth家更奢华、更富丽堂皇。直到成实某次送聚餐时喝多了的Jack回家,他才发现Lisa不过是个皮肤松弛、身材走样、没有活力,并且已经开始衰老的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中年妇女,身上没有一点儿官宦人家千金的影子。
不过即使这样,连成实这样的直男也看出来了,Lisa的脸上也有不少黄若愚口中的“科技与狠活”。而正是这些“科技与狠活”彰显着Lisa正焦躁的悼念着她失去的青春。那天晚上Lisa神情恍惚的摇摆在破旧的皮革和布满灰尘的家具之间,喊叫着Jack的名字,每一声都充满怨恨,怨恨他让她的世界崩塌:正是这个吃软饭的男人,让她为他牺牲了自己的原有的生活,破坏了她的每一份友情;而他却把心思花在他那份沉闷无聊的白领工作上,并且把他那些沉闷无聊的同事带到家里来!
那晚,Jack局促不安的坐在角落里,时不时试图用小笑话缓解尴尬的气氛,甚至还管Lisa叫了声“妈咪”,但一切都于事无补。最后,成实只得急急忙忙的告辞回家,后悔自己为什么会稀里糊涂的送Jack回家,还把他送上了楼!
“至于后来我们又去了哪儿,怎么回的家,”此时Jack继续抱着脑袋侃侃而谈,“我就不知道了。我能记住的最后一个画面是凌晨三点,我站在八号公馆的lobby里,拼命的想有没有人能告诉我究竟我们为什么会到那里去。哦,不对,等一下,好像后来发生过什么关于肯德基的事儿……不不,也不对,那应该要早一些……”
终于,Jack把所有故事都讲完了,他也终于把手从脑袋上拿起来,并做出试验的样子,然后皱了几下眉头,接着眨眨眼睛,像是在检查自己是否恢复了正常一样。这么闹了老半天,Jack宣布自己好点儿了。
“太好了,走吧。”成实说着拿起电脑,“老班今天要亲自己主持咱们team的晨会,也真是疯了。整个15层每个team轮一遍得几个月?我看他真是个操心的命。你自己能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