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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Chapter 34·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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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红头发的女人和时敬之说:“你眼里的路有很多条,但是在我眼里只有三条,厂妹、结婚当免费女人、站街,而我能走的只有一条,就是站街。你看梅姐这样不好吗?”

人都是会说话的猴子。时敬之不死心地说,大家都乐了,叫他:“你这个野蛮的星星。”

那个红头发的女人又说:“这位先生,希望除了高尚的人类文明以外,您能对生殖器和其他部分另有贡献。”她眨眨眼,摸了一把他柔嫩的脸蛋:“比如,救赎一位妓女饥渴难耐的身体。”

时敬之拉住了闻命冲动的双手,他没管这些,只是转身对梅姐冷静地说:“觉得我是个好人吗?那我现在有资格进去坐坐了吗?”然后他又机敏地跟梅姐说,“我喜欢男人。”

因为如果这里出现了一个精英一样的男人,平等地和她们坐在一起谈谈话,她们很容易爱上他。

梅姐后来告诉他们说:“很久很久以前,快二十年了吧,有人告诉那些女孩子,你有自己的自由,有自己的权利。你可以说不,而不是"你是个小姐”,你能怎么样呢?后来她爱上了别人,别人却只是耍她,她受不了,自杀了。”

“啊——”闻命轻叹一声,接下来不知道该说什么。

闻命带着那条复杂的大花裙子说明意,“小姐”们顿时不打盹了。她们七手八脚地踩着恨天高围成一团,羡慕又惊诧地抚摸着花朵繁茂的裙摆。

在争抢美丽衣服方面,闻命从来不是这群姑娘的对手。

“啧啧啧,真是财大气粗,你看这个花,跟我们就是不一样。”

“还有这个!这个好看!”闻命看到一个姑娘把碍眼的高跟鞋甩没了,她抓着衣服上的装饰跳起来,奔向时敬之,然后把一朵花塞在他耳朵上:“你看!小帅哥带了多好看!”

她们都叫他小帅哥,因为他让她们想起自己家乡的弟弟,她们要用卖身钱供养自己的血亲。梅姐也爱靠着他,闻命猜想梅姐可能有个儿子。她们用家乡的方言称呼他,崽崽,团团,然后再用调戏的口吻招徕他,叫他小帅哥。

一群处在青春烂漫年纪的人,花团锦簇,人面桃花相映红。

闻命看着时敬之的脸,差点呆住,等他反应过来,他已经走上前把花拆了:“…好看什么好看!你把我花弄坏了…!”

“嘁——”那姑娘翻白眼说:“小气鬼!”

闻命挺起胸膛争辨:“破花哪有人好看!”

她们噗嗤笑了。

“你五大三粗的戴花,破花就比你好看。”

闻命哼着气和时敬之说:“别听她们胡说八道,一群会说话的猴子。”

她们拿时敬之教过的话反嘴:“野蛮的猩猩!”说完又笑弯了腰。

闻命这天在这里被一群女人打扮。

她们七嘴八舌:“你要剃眉毛!眉毛!”

“领口!领口扯开!胸要低!低!你让人摸吗?摸了加钱吗?”

“选客人的时候多选那些年纪大的白皮老头子,他们没什么坏习惯,给钱多,不要找穷酸样的暴发户。”

“口红,口红你会吗?不要选鸡血红,男人不喜欢。”有人反驳她:“看你画在什么地方了呀!嘻嘻!”

闻命看到时敬之坐在一边收工具,小姐们手腕上下翻飞,刷子海绵用力往闻命脸上怼。她们在创造杰作,然后把画笔递给时敬之。

梅姐在一旁像个大总管,她指挥他们,但是没多久又开始讲自己当年的峥嵘岁月。

她说,咳咳,“黑街有个妓权保障协会,会长梅姐!会员是很多失学的智障儿童和无数流莺。有一年人数不够,我不得不写了老母猪耶和华的名字凑数!”她对此引以为傲。

“还有一次啊,让我述职,我作为会长,很光荣!那不得不不发表演啊!一百字!一百字!老娘凑够了一百字!”

梅姐满脸红光,她挤在时敬之身侧,手舞足蹈:“海瑟薇!那年海瑟薇这个老妖婆当什么什么委员长!我一想!嘿!她也是女的!我也是女的!”

“那个演讲词我现在都记得!玉姐写的!就叫《娼妓最光荣》!”

闻命听出来了,她们不把委员长海瑟薇当偶像,她们把玉姐当偶像。

“……什么娼妓?她是女的,我也是女的,她是会长,我也是会长,她一个女的出门一群男的跟太监似的跟着,我出门也一群男人跟着,他们可不是太监!哈哈哈哈!!我要是娼妓,我看海瑟薇也是娼妓,她给全人类□□,就是娼妓!你看良家妇女不是娼妓?!我站街还有钱拿,她们洗衣做饭奶孩子,她老公给她钱吗?!她干活叫劳动,我这就不叫劳动啦?!娼妓是什么?娼妓是工作,她的工作算工作,我的工作不算工作啦?只要她还在打工赚钱,她就是□□!”

话音刚落,红头发女人带头鼓掌,夸夸夸!她起哄道:“玉姐说的比海瑟薇还好听!等下次公投我们还给你投票!”

梅姐拉着时敬之的手说:“是吧?!是吧?!凭什么说我下贱?!我又不做免费女人,我自己挣钱!我还供养我儿子念书念最好的大学!”

时敬之终于有了反应,他轻声问:“你儿子?”

“对啊!我儿子!”梅姐激动地说:“我说我有个儿子!我儿子念世界级的!特别有明的大学!他们都不信!”

有人插嘴说:“你就吹牛!梅姐又开始吹牛了,你儿子可是从家不露脸,你真有儿子?也没见他回来看看你。”

“呸!贱蹄子!”梅姐瞬间沉了脸,她骂:“你让老头子包养的时候你老公可是拿你的钱翘脚等吃养小三!”

满屋寂静,她咧嘴讥笑一声,又毫不留情道:“你还说干到三十不干了回去跟你老公过日子,也不看看人来要不要你。”

满屋子都安静了,只剩下沉闷的喘气声。这种气氛没持续多久,闻命对着镜子抹抹嘴,不确定道:“姐姐们,这都什么玩意儿?脸蛋子上这是个啥?锅底灰?”

她们的注意力被转移了,又开始找话题讲话了,只剩梅姐和那个女人互相不搭理。她们宛如两个锐利的圆规,画出不同的圆圈,圆圈有相交的部分,可是圆心从来不接触。

闻命扛着裙子跑去理发店换的时候,效果还是很惊艳的。

她们知道他是第一天上工,非常郑重地拿出秘密武器,那是个蕾丝的缎带腿环。

“一般人我不告诉他!”红头发女人说。

闻命心道这又是个啥。

“你不懂啦!”红头发女人对他们两个表示无语:“真是青瓜蛋子,你让那些人,往这里头塞小费。”

她们蹲下身要给他系,闻命居高临下地看她们,感觉她们仿佛习惯了伺候人。闻命忽然拦下来,他蹲下身把那块绑了一半的带子取下来,拉过时敬之,塞进他的手里。

闻命仰视着他说:“你帮我绑吧,小敬。”他笑着低声道:“讨个好彩头。”

时敬之又被人戴了花,耳朵边上别着玫瑰花,她们互相戴花,最后也给闻命戴花。

时敬之跪下身给闻命把绑带系上。最后很郑重地打了个蝴蝶结,他做这个很熟练,蝴蝶结匀称又好看,像德尔菲诺大区里中学和大学毕业证书上的蝴蝶结。

他做完这一切,闻命就被人拽着拉起来,热情的姑娘们挨个亲吻他们,在他们的脸上落下轻柔的吻,金黄色的、火红色的、鸡血红的、野玫瑰色的亲吻,祝福他们红红火火。

她们说那个带子叫做“招财绳”,上头绣了送子菩萨开光过的红线,那根线还是梅姐奶奶传下来的中国结上拆的。

闻命正好看到了梅姐门口的对联,上帝死了,我们要相信自己。

履历光鲜,谈吐优雅,这是精英的标准。这跟他没什么关系,他和时敬之说:“我要去工作了。”

*

那之后的时间里,闻命度过了一段安稳又平和的日子。

他们没事了就去梅姐那里坐坐,她们对她还是很好的。红头发的女人对时敬之说,“你来呀,我给你做好吃的。你皱眉干什么?你又不是我的客人。”她们对他的新鲜感和好奇感大过挣钱的欲望,说他学生气。红头发女人说,“小帅哥太听话了吧!根本不经逗,小心被人吃了!”她说山下的女人是老虎。她说你要学会游离浪荡,时敬之懵懵懂懂,闻命说你听她瞎讲。

那条招财绳很管用,闻命获得了一大笔稳定的收入。只是不久以后他的钱锐减三分之一,因为情色似乎与他无关。很多客人想要摸他健硕的胸脯与大腿,闻命对这种骚扰烦不胜烦。但他很快想开,与其处于被动,不如主动出击。闻命和经理提出要进舞池,而酒吧刚刚经历一番巡逻官的清扫,经理怕出事,他顾及闻命的年龄,把他发配到吧台里端酒。条件是闻命的裙摆又上调三寸。

闻命没有办法上舞台拿钱,但凌晨两点从热闹的打碟台上跳下似乎成了闻命的保留节目。酒吧里经常搞庆祝活动,闻命需要端着酒盘热场。

一开始有人趁机摸胸摸屁股,向他献上火辣大胆的热吻,但是很快,闻命学会了灵活躲避,再让那些人心甘情愿地把钱塞进他的腿环。他在努力学习隐藏自己、明哲保身,但是他也在学着毫不保留地利用自己的优势,酒吧的常客都对一位腿环上插着火红玫瑰花的侍应生有所耳闻。

这些事闻命不想让时敬之知道,因为实在没有必要。这和尊严无关,他只是觉得无聊,有那个时间,他更想和时敬之讨论唱片和小猪跳跳。

但是时敬之是绝顶聪明的人。他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费尽心思向邻居借来一把玫瑰花苗,然后将屋侧和隔离墙中间的部位清理出来,造出一片玫瑰花园。

后来那里的植物又多了些,闻命说不清这是因为对方喜欢花,还是因为自己喜欢花,也许都有,其中还掺杂着他对精英阶层高贵艺术品位的想象。

他记得有天他听到了时敬之讲话,“有很多事我没有做过。”

他说,我没有吃过路边摊0.5块钱一个的炸小饼,他说我也从来没有一起和同学翻墙逃课打游戏。

但是后来闻命和他一起做了。

闻命偶然知道了时敬之喜欢吃荔枝和樱桃,就在花园里栽樱桃树,梅姐门前有株紫藤萝,爬在房子墙壁上,春夏的时候很漂亮,像个高级公寓,闻命也搞了一棵来栽。

每天早晨的起床故事一直在持续,闻命相当喜欢即兴发挥,有好几次他在酒吧观察那些形形色色的人群,然后回家给时敬之讲小猪跳跳和朋友菠萝、西瓜、小羊和熊的故事,时敬之把这些故事刻录进了唱片里,起名叫Sunday Morning Story。

闻命空闲的时候,就带时敬之出门玩。他们去了很多地方,坐着五彩斑斓的小破电车畅游全城,或者骑着绑满彩色气球的破烂自行车在沿海大道冲刺,又或者是随便找个地方淘光碟和唱片。闻命喜欢音乐剧,时敬之能背出四百多部剧的名字,堪称活目录,后来很长时间里,闻命动不动就带着活目录出门买唱片。

买唱片的路上顺带帮杂货店送货,送米,送面,送油,送整箱的啤酒,无人偷无人抢,所有人都好好,唯一的威胁是老鼠,所以居民们养了很多猫。时敬之怕猫,又忍不住去碰,蹲在地上和猫咪大眼瞪小眼,闻命送完货了,他还赖着不走。

闻命和时敬之窝在那间破旧的小屋里度过了一整个炎热的夏天。

他们骑着破烂自行车穿越一整片霓虹灯悬挂的街道,再大汗淋漓地喝冰冷的果酒,一起啃下午六点后贩卖的三分之一块打折的西瓜,再顺着原路跑回来,时敬之累了,闻命就把他背回来。等有了力气,继续在屋子里疯跑、拍拍打打滚做一团。

有时候闻命会去咖喱店淘一些香料,他们自己在家闷头发明新菜,然后做你画我猜的游戏,闻命在他手心里写菜名,时敬之去猜。

阳光灿烂的午后,他们常常窝在避光的床板后一起睡过整个下午。

时敬之睡觉很板正,可是他怕日光晒,经常会在日影偏移的时候缩起肩膀滚进闻命怀里。

他睡觉的时候像个虾子,瘦弱的脊背弓到极致,对于同睡的人来说其实特别不友好。

每次他一动闻命就醒了。然后闻命会脸红如血,他的心跳飞快,整个人想动又不敢动,又忍不住撑起胳膊看他,闻命可以跟一座沉默的钟似的,长久地一动不动地看着他,看上大半个钟头。

时敬之睡觉时安静又乖巧,那把微型枪不知道被时敬之放到哪去了,没有了遮挡,对方细腻的脖颈和胸膛暴露在闻命眼中,全然是毫不设防的姿势。有时候他也会惊醒,做噩梦似的张皇失措,表情脆弱又恐慌。

闻命会忍不住轻轻拍他的胳膊安抚他,时敬之一直茫然地睁着眼睛,闻命就叫他,时敬之呆愣好几秒,攥紧了闻命的袖子不放手,直到确认了对方是谁,才又空茫地合眼睡过去了。

后来闻命习惯从背后拥抱他,时敬之体温偏凉,骨头瘦硬,但是被拥抱后变得又温又软,那时候闻命感觉空虚的胸口被一点一点填满,而对方似乎也有了安全感。

闻命常常会在这样一些瞬间产生荒谬的猜想,那些想法让他心跳如鼓,他想时敬之是不是非常需要他,迫切又渴望地需要他,像是抓住一根稻草一样需要他,是一种生命对着另一种生命,尤其是时敬之在他旁边安静入睡时,闻命心底总是产生类似的错觉。闻命想,如果真的是这样,他可以为了这个人赴汤蹈火。

那可能是闻命记忆中最为平静和多彩的一段时间,他在时敬之身上体会到一种平静无波的美好,那种包容万物的良善让他如饥似渴,让他越来越不满足。

在闻命眼中,时敬之这个人,和粗野、狂暴、勇猛、野蛮、贫苦毫无关系,他是溪流一般绵延的存在。

他想抓紧这个人再也不放手。无数次,无数次,闻命无数次感到危险而干瘪的饿意,风暴般狂飙的欲望在他心底翻滚沸腾,再被他狠狠压制下去。

那时候他还意识不到自己这种强烈的占有欲,他只是心惊胆战、无微不至地把这个人捧在掌心里。他可以如数家珍地讲出无数件小事,他们做了什么,说了什么话……大脑中的树突和轴突化身刀笔,蘸着闻命的精力和髓液,一点一点地,闻命把这些刻进了骨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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