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霁人呢?”
“回去了。”
淡淡的铃兰花香萦绕在空气中,陶斯允揉了揉鼻子,她现在对这个味道本能地抵触,皱着眉问,“哥,你怎么还穿着这件T恤,你自己的衣服呢?”
“同城快递也不一定当天就能送到。”
这倒也是……
“你的夹心草莓,吃去吧,真够折腾人的。”
这是陶斯允自创的吃法——
新鲜草莓去蒂,拿刀一切为二,红草莓中间挤上新鲜奶油,白草莓中间抹草莓酱,合起来,最后淋上一小圈巧克力酱点缀。
陶斯允拿起叉子就着陶潜端盘子的手插了颗草莓,语气像个高傲的公主一般,吩咐道:“放下吧。”
陶潜“啧”了声,“使唤谁呢,找打是不是。”
陶斯允咬了一口草莓尖,奶油迅速在舌尖化开了。
草莓的清甜口感和绵软细腻的奶油搭配得刚刚好。
酸甜不腻。
兄妹俩聊了些有的没的,陶斯允想起上次在商场里看到的那一幕,犹豫再三,还是决定将自己看到的告诉陶潜:“哥哥,我前两天在南泽……见到了一个熟人。”
陶潜低头回复微信消息,没当回事,还以为她又遇到了哪个八百年没联系过的小学同学了,头也不抬道:“谁啊?”
“嗯……”陶斯允舔了舔嘴唇,目光闪烁,吞吞吐吐道:“就是……小姨夫。”
陶斯允忽然觉得这个称呼对她来说很陌生,可能是因为有很多年都没有叫过了吧,就连发音都好像变得有些生疏起来了。
陶潜拧着眉头,沉默了好一会儿,放下手机,沉声道:“你在哪儿看到他的?”
“商场里,那天我和朋友去市区买衣服,还见到了他的前妻。”意识到不对,陶斯允咬了咬舌头,连忙改口,“他的……现任妻子,他们在一起像是两个年龄段的人。”
“你过去和他说话了?”
“没有,我当时在电梯上,他没有看到我,等电梯到了一楼,他们已经走了,但我确定没有看错人,就是他。”
陶潜按了按眉心,没再说什么,只是叮嘱她别把在南泽遇到严斌的事告诉秦舒,“就当没看到,免得一提到小姨,妈又要难过。”
陶斯允乖乖点头,“嗯,知道了。”
这些年来,严斌这个名字在他们家变成了提都不能提的存在,陶代铭和秦舒也从来没有在她面前主动说起过有关这个人的任何事情。
时光的流逝常常会让人感觉到不胜唏嘘,仿佛就是弹指一挥间而已,如果没有“时间”这个概念,她都不知道原来已经过去那么久了。
如今严斌只能在轮椅上度过往后余生,陶斯允内心五味杂陈,不知不觉想了很多,说不上究竟是什么滋味。
当时小姨去世不久,她就出国留学了,后来从陶潜的只字片语里得知那场车祸让严斌落下了终身的残疾。
再后来听到的消息就是严芷如的父母复婚了。
陶斯允小心翼翼地观察着陶潜的表情,见他没什么别的反应,继续说:“他看起来身体不太好,人也很憔悴,特别瘦。”严斌那副病体孱弱的样子像是长期营养不良导致的,五十岁不到,头发白了一大片,“我差点都没认出来。”
即使心里早就有了准备,但自己亲眼见到又是另一回事。
去南泽之前,陶斯允对他的最后印象还停留在很多年前。
那个时候严斌还是一个身体健康,四肢完整的人。
虽然人到中年,不再年轻了,但仍然称得上是仪表堂堂,风度翩翩。
然而当初姥姥和姥爷却非常看不上小姨的这个初恋男友,原因很简单,也是比较现实的——
严斌不光结过婚,还和前妻育有一儿一女,身上的负担太重了。
最重要的是他至今还与时不时用孩子“勒索”他的前妻保持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
这种家庭简直复杂得很,无论从哪一点来说,他们都接受不了这个女婿。
老一辈人的传统观念里就四个字:后妈难当。
秦如是丁克,如果余生只靠爱情来维系所谓的婚姻,是非常不现实的,时间长了,少不了会有家庭矛盾发生。
男人都是很看重孩子的,否则,大学毕业后他就不会因为你坚持丁克而分手了,现在他有了自己的孩子,才选择和你结婚,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卷进这样的人家,今后势必会受委屈。
为了女儿的后半生考虑,两个老人起初并不看好他们。
眼见父母不松口,秦如没办法,只好到京浮找秦舒,想让姐姐帮忙给父母做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