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过去,王城就是眼前,男孩坐在秦恒之马背前新奇地打量着。秦恒之笑笑,拢着斗篷将两人裹紧些,以免寒气入体。这个男孩叫皮皮,今年十四岁。颜玥喜欢美少年,所在他们在那片场夜宿时,当地场长便将皮皮送了过来。送出去的东西当然不要被送回来,否则会被唾弃并且将来也娶不到姑娘。所以皮皮只有留下来,但没有多余的马匹,只有与秦恒之一乘了。
进了慕王府,秦恒之被安置在客人居住的东院。皮皮本来要去男侍所在的西院,但皮皮不愿,哭着求秦恒之将他留下。秦恒之见这个与平安差不多大的孩子,心中不忍便跟颜玥说希望将皮皮留在身边。颜玥这次倒没为难他,只道一句随你便走了。就这样皮皮成了秦恒之的近侍。而相处时间长了,才发现皮皮是个贪玩的性子。除了早晚起居,日常时间人影都不见一个,与平安并无多少相似之处。
偷盗在北齐在重罪,要被罚去窑山做十年苦役。而今秦恒之代为受罚。颜玥免去了其劳役之苦,将他禁足在府中。名义上是禁足在府中的罪犯,却是宾客礼遇。只是为时十年,秦恒之是万万不能接受的。他去找颜玥,但颜玥只给他一个选择,秦恒之不加思考的拒绝了。
出了颜玥的大殿,秦恒之盘算着各种让颜玥放他离开的办法。他随意地在东院闲逛着,走出拐角,阵阵辨议声从月光门外传来。他走近了瞧去,只见林中有座诺大的书阁,里面人头攒集,少说也有数百来号人。他们来自天南地北,有来自金国的,有来自燕国的,还有来自更遥远的国度,无论贫富贵贱,只要有真才实识,颜玥都一一纳之。况且颜玥还是北齐的下任国君,只要能入得他麾下,以后必定飞黄腾达。
他们白日里聚集在书阁,在那谈论着治国之法,天下走势,以及当世人物。这让秦恒之十分感概,要知,燕国的书会更多的是谈论谁的诗词更为华丽,谁的曲乐更为旖旎,天下大势少有人关心。
秦恒之在王府中也是个闲散人,便天天到书阁旁听,但他从不发声,只是静静地听着。没有人会觉得他奇怪,因为这里怪的人太多了。其中有一个人也是静静的,总是将自己隐匿在阴影里。但他每天午时不管秋冬都会跳入湖里,然后哈哈大笑。这里的人都叫他张三疯,或是张疯子。
张三疯本名叫张三水,他的经历非常惨。他本是燕国一教书先生,有妻有儿。只因妻子貌美被县官儿子看上,就被冠上了莫须有罪名发配异乡。三年期满回乡,屋内却是妻子与儿子的尸骨。随后他找了机会杀了县官儿子,随后便逃往北齐,入了慕王府。
秦恒之时常与他搭话,一来二往,两人渐渐熟络了起来。张三水骑术不行,秦恒之便手把手教他,叫张三水异常感动。
在颜玥偶尔会来书阁,见秦恒之在席中也不在意。他常来书阁与门客探讨治国之道,强民之法。纵有不时见解时,颜玥皆会悉听其道理,从不以威怒压人。他的和颜悦色,言路广开,令秦恒之十分佩服。秦恒之亦心想若是他能给颜玥解决些实质问题,也许颜玥会放他离开也不定。
秦恒之便将这些日子里颜玥提出的一些问题也记了下来,托人把自己的策论交给颜玥。只是半个月过去,都不见颜玥找他。秦恒之心中纳闷,便主动去找了颜玥。管家进去通报后,便让秦恒之自行进去。秦恒之踏入书房却是空荡荡的,只有垂帘后传来阵阵声响,秦恒之缓步靠近,竟是男孩的阵阵求饶声。秦恒之立即明白颜玥的意思,转身便快步离开了。
秦恒之去书阁的心情没有了,便去了跑马场。
“秦哥!”养马小四见秦恒之来,小脸立时红扑扑的。
秦恒之点点头,与他寒暄了几句,便挑了一匹马,在跑马场肆意狂奔起来。
小四喃喃自语道:“秦哥他今天心情不好。”
“啊?我咋没看出来。”旁边皮皮道。
小四没回他,只目不转睛地看着远处策马狂奔的秦恒之,眼中爱慕毫不掩饰。
夕阳落下。
秦恒之在夜幕中将马牵回马厩中,就见小四正在喂食。
“这喂的是什么?”
“回公子,这个叫宛回香豆,是专门给马吃的一种豆子。用这种豆子养出来的马儿四肢有力,耐力足,可日行八百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