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十二点。
寂静别墅的二楼尽头房间里,孤单的亮着一盏灯。
李潇苟正在翻看原身留下的笔记,灯光在他脸上投下大片阴影,整个人都被黑暗笼罩其中。
“今天,我在超市遇到了他们,就像是再正常不过的夫妇一样有说有笑的添置生活用品。
我跟在他们身后,听女人说儿子爱吃什么菜,该做些什么给他补身体。
她的声音很温柔,像个真正的母亲。
但她不记得,被她抛弃的我,同样是她的孩子。”
USB里的第一篇日记记录的是原身偶遇了抛弃他的父母,在这之后他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就好像,人生自此才真正开始。
虽然是日记,但也并不是每一天都有记录。
即便如此,李潇苟数了一下,USB里也足足有四百多篇。
系统灌输给他的原身记忆并没有其中细节,所以他看的格外认真。
结果,越看越是心惊。
原身并不是表面看上去那样无能,至少在记忆力方面超越了平常人。
他是在很小的时候就被父母抛弃了的,或许抛弃已经是美化的修辞,给了他生命的男女说要带他去堆雪人,将他带到了荒芜的郊区,丢弃在了那里。
那个冬天很冷,如果不是正巧考察的房地产商路过,他已经冻死在破旧的小屋里了。
那时他不过两岁,是不该记事的年级,可原身却能清楚的记得每个细节。
和“父母”重逢的瞬间,他就认出了他们。
李潇苟接连看了几十篇,多数都是原身在娱乐圈的见闻和对那一家人的观察——以一个偷窥者的视角。
“圈子里很喜欢拍一些烂俗的剧本,父母的爱总是无私的,恋人为了爱情总是不顾生死的,然而现实是,每个人都是有标价的。
本该如此。”
这意味不明的一段之后,整整一个月,原身都没有再写日记。
李潇苟继续往下看,眉头渐渐皱起。
“我恨他们。”
几个字力透纸背。
剧里和父母的重逢已经过了一年多,原身偷窥的行为固然吓人,但在此之前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恨意。
这中间一定发生了什么。
李潇苟快速往下翻,终于找到了答案。
“女人今天又带那个病秧子去医院了。
这已经是这个月的第三次。
她跑的头发都乱了,上气不接下气,在楼梯口站着休息了很长时间,才一瘸一拐的上了楼。
我看到她的包已经坏了,但她舍不得扔,却为了给病秧子看病大把大把的花钱。
抛弃我,却留下了病秧子。
我这么努力才给自己的额头贴上了标价,成为了待价而沽的商品,他呢?
他凭什么轻而易举就得到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