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5
刚刚从郊区回到繁华街道,因为天气寒冷,两人首先前往帕笛芙夫人茶馆。
狭小的空间,从窗帘到桌布都装饰着夸张的蕾丝花边。空气中弥漫着甜腻的气味,仿佛置身蜂蜜公爵,角落坐满了腻歪的情侣,唯独中间灯光最亮处的圆桌不得青睐。
两人刚进门就都被空气中的粉红泡泡激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卫秋野最不喜欢的装饰就是蕾丝,认为除非设计独到,不然不管是衣服还是物品都会变得极为庸俗。
简而言之,她觉得被审美霸凌了。
乔治心情比较复杂:他眼尖地看到了几个认识的格兰芬多。他们往日都是大大咧咧的性格,如今却个个笑得羞涩,依靠在乔治或熟悉或陌生的女生身上。尤其其中两个,明明就坐在领桌,愣是目不斜视,只当做不认识好兄弟,全身心扑在女朋友身上。
于是,他拉住想跑的卫秋野,硬生生在中间的桌子坐下来。
窃窃私语的情侣们静了一刻,接着又若无其事地恢复原样。至于在他们口中,这两位是好闺蜜还是特殊的情侣就不得而知了。
期间,两人发现甜品点多了,硬生生多坐了半小时吃完。
12:00
两人前往文人笔居羽毛笔店,进行限时比赛,各自找出最好看和最丑的羽毛笔。
半小时后,两人在店铺东南角汇合。
卫秋野选出最好看的笔以火红色为主夹杂彩色羽毛。最丑的羽毛笔则是她在最底层货架找到,标价1个金加隆,标牌上还写着“设计师款”:不知名生物的羽毛绿得发光,吸墨时会发出“呕吐”的声音,书写时尾羽会渗出类似鼻涕的白色稠状液体——据说有清洁的作用。
乔治选出最好看的笔是同样是红色,只不过其做成了“光轮2001”的形状。他认为最丑的笔则是由鸦羽做成,纯黑色,羽毛稀疏,尾部软趴趴地垂着。
两人经过仔细观察,一致认为最丑的无疑是又贵又恶心的“设计师款”。
关于最好看的羽毛笔,两人互不相让。
卫秋野表示其选择的笔羽毛酷似凤凰毛。而凤凰不管在东方还是西方巫师文化中都地位崇高,是浴火重生的象征。同时,她嘲讽所谓的“飞天扫帚”羽毛笔华而不实,只能取悦无知的魁地奇狂热者。
乔治则认为将羽毛笔与魁地奇结合,突破了陈旧的审美,是设计师勇于突破的表现。而这款“光轮2001”羽毛笔可以带给使用者激情,战胜枯燥的学习。并且,他反驳,将羽毛染色伪装成凤凰羽毛才是真正的华而不实,设计师企图用凤凰羽毛的华丽掩饰自己在设计上的懒惰。
最终,两人决定此次算卫秋野领先,等下周末再决胜负。
至于两人闲逛半小时并空手离开文具店的行为有没有受到店员的白眼?这里暂时按下不提。
1:00
卫秋野拖着绝望的乔治进了风雅牌巫师服装店。
在店员的帮助下,卫秋野挑了两件巫师袍、两件礼裙、一件运动装——都是乔治的尺码。
无奈乔治誓死不从,甚至不惜撤下伪装暴露身份。
最终,卫秋野换了个方式折磨乔治。
经过一小时的挑选,两小时的试穿,半小时的对比,卫秋野一次性选购了四季常服、舞会礼服、巫师袍。
起初,乔治以为自己逃过一劫,神采奕奕,主动点评夸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