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街上全是乞丐,他们衣不蔽体,鸡窝头,灰头土脸,看上去甚至有点可怕。白洁如莲的她格格不入地站于其中,掏了掏口袋,摸出几个硬币,毫不犹豫地投在他们的铁碗里。
不等乞丐的感激之情,她深藏功与名,准备离开。
我眼见她往巷口这来了,情急之下扭身——我的脸和胸口凶猛地撞上了电线杆,顾不上查看伤情,我捂着脸和胸口急速逃离了平安街,等到逃远了,身上的疼痛感狠狠朝我来袭,我的脸被撞的又红又烫,心脏剧烈跳动。
我抓紧胸口,想让心脏沉静点,抓的越紧,心跳却越不受控制,乃至感染到我全身一阵晕热,久久难散。
我的胸腔好像长了第二颗心脏,这颗心脏不属于我,因为无论我如何用力控制,都无法停止心动。
从今天下午开始,我为那个女孩长了颗新的心脏。
十四岁的我感谢她带我走上了理想这条路。
她不仅勇敢面对漫长无尽的跑道,还善于坚持。
我重走了曾经爸带我走过的街道,街景辉煌,在一片安静的祥地之中歌声悠扬,大音希声,店门上写了“镜花水月”四个大字,我记得当时正放着《虫儿飞》。
十四岁的我决定向她学习改变读书的态度,一定要跟她上同一所高中。
她的成绩真的很好,并且脚踏实地,我喜欢看她认真读书的样子,坐的端正,双手扶在摊开的书页上,笔时不时划两下,有时被难题弄的微微皱眉,但很快就眉目舒展了,所有苦难在她面前都是迎刃而解的。
我如果不努力,就再也见不到这个认真可爱的她了。
是她让我变好。
在十五岁我终于和喜欢的女孩有了合照。
我站在校门前的人群中,人声熙攘,还有些打扮随心意的学生,我的目却着在她身上,她扎了个高马尾,精神抖擞,眉眼靓丽,校服工整干净,安静地站在离我下两层的位置。
我的目光很难从她身上拔下来,但不得不撇开,我看向在队伍前面忙活的老师,趁机会拍了拍站在她身后男同学,“我能跟你换个位置吗?”
我顺理成章地站到了她身后,但我个子蹿的太快了,为了不引起老师的注意,不得不微微曲下点腿。
她跟我就差了一拳之隔,我没闻到她身上有什么香味,像一股干净透亮的泉水。
随着“咔嚓”一声落地,我终于有了和她的合照。
该怎么形容她?
我的生活是闪电雷鸣,她是唯一身披彩霞的精灵,就这么不由分说地拽着我向前跑。一定要向前跑。
十六岁,我跟她上了同一所高中,经过我的不懈努力,我跟她成为了关系要好的朋友。
十六岁,我收藏的她的照片被她发现了,我打算破罐破摔,我不能失去她。
十六岁,我初次站在这道红色跑道上,心里只想着,要为你夺回你的荣耀。
我拿了第一,却还是跟输了一样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