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
乔梦璐不可思议地望着他,随即莞尔:“我以为你只有忘记女生才会这么快,没想到忘记好兄弟也那么快。看来只有柏沉是正宫了。”
“好兄弟?”金惑冷笑了声,漫不经心地转了下桌子上的打火机,“你封的?少给我拉些乱七八糟的情分。闭嘴吃东西吧。”
乔梦璐吐了吐舌头。
我回到后厨,在洗脸池旁摸了一把脸上的水。
当年高中时是我要离开他,我对他说了狠心的话,如今这个局面我也能理解。
“今天这么忙,你还消极怠工啊?”
另一个王姓同事从卫生间出来,揿掉了烟头。
“今天可是我最后一天在这儿干了。”
他像是喝了点酒,两颊有微微的皴红,目光疲倦。
他的长相委实不太好看,人很瘦,个子不高,将将一米七,年龄约莫四十来岁,实际看起来要更大一些,眼窝和眼纹都很明显。
他有明显的爱男倾向,经常很赤裸裸地盯着那些长得好看的客人看,连我这种眼拙的人都能看出来。
有时候,他甚至会上手,刻意制造接触机会,时常与客人有点小摩擦。
有一次,我在门口被一个西装革履的男客人堵住,被对方索要联系方式的时候,这位同事一直冷眼旁观。
过后,他忽然主动找我说话。
“刚刚那个客人是我的菜诶,但我撩了他半天,他压根不理我。你其实也是我们这个圈里的吧?”
我装作没听懂,没回答。
别人不爱理他,他却一直主动理我,或者说,一直针对我。
除了时不时阴阳怪气几句,经常口无遮拦地朝我说些过火的话,像是故意抬杠,倒叫我有些郁闷。
他问我爱吃什么,倘若我说喜欢苹果,他定然要说“天啊,现在居然还有人爱吃苹果,苹果是世上最难吃的食物了。”
问我喜欢做什么,我说看书,他又要说“难怪你是个书呆子,我看你就是看书看多了,眼里才有一种清澈的愚蠢”。
“我要是有你这姿色,我天天都去站街,对着路过的小帅哥放电,使命勾引他们,让他们花钱,又能赚钱还能嫖年轻□□,一举两得!”
“你做点其他的不好吗?为什么要当服务生?又没几个钱,果然是太年轻了,不知道青春多珍贵,早点靠脸找个有钱的老男人傍傍得了……”
“唉,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又一事无成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同性恋最好的结局就是自动钻进棺材里,别给社会添麻烦。因为,我们可是社会的痔疮诶,除了一身乱七八糟的病外,什么都没有。”
“谁看见你都躲着走,好像你身上有蛆。大部分人都跑去跟女人结婚了,婚后出来乱搞,对外名头还是老实人 、好丈夫。可怜的被蒙蔽一生的女人……”
每次跟他聊天,都以我受不了他的絮絮叨叨借故离开而结局。
不过,今天既然是他在这里的最后一天,那我忍耐着便是。
“刚你那个包厢,那个最帅的看起来好有钱,开的是兰博基尼吧?他看起来顶多二十岁。”
“长得又高,身材又那么好,还有钱,穿衣服的品味也好。这种人肯定不缺女人。也不知道谁有福气天天享用他钻石一样的大宝贝,妈的,想想我都嫉妒死了。”
“大宝贝?”
我没反应过来。
“下面的那根咯。”
“……”
“待会儿送他们那桌。你跟我换一下,让我送。”
我正求之不得,但还是问他:“为什么?”
“想勾搭有钱人帅哥,想吸他的大宝贝,想他能对着我甩脸子,踩我,骂我,用皮带抽我,不,用大宝贝抽我。”
这人大喇喇说。
“…………”
我被噎到了,转身就走。
后面我和小王换了包厢,我再没去金惑那边,心情稍微平和了下,方才狂乱的心跳也趋于平稳。
这就是所谓的时过境迁吧。
但不到半小时,他们那边的包厢便出现了骚动。
有人一脸厌烦地找到领班:“你们这边的服务生手脚能干净点吗?动不动碰我们,一个回合能碰个七八次,是帕金森没治好,还是癫痫犯了?故意的吧?”
一问才知道,方才那位同事,先是频繁问客人有什么需要,将他们问得不胜其烦,而后又故意用手肘等部位碰他们。
最开始,客人也以为是他不小心,次数多了又烦了,认定他是故意的。
尤其,他还胆大包天地蹭了一把金惑大腿,被他当场捉住手腕。
“你变态吗?烦不烦,就这么缺男人吗?”
金惑当着所有人的面,丝毫不给他脸色。
我从过道走的时候,那同事刚好被金惑从里头轰出来。
乔梦璐一看见我,便对金惑说:“换叶枢念吧?他做事挺麻利的,你还记得吗?高中时候他在你家当过保姆,帮你收拾屋子。”
“啊?当保姆?”那个双马尾辫女孩显得特别惊讶,“是住家保姆吗?他那时候应该很小吧,未成年也可以应聘保姆吗?”
“不记得,早忘了,别说了。”
金惑似乎对任何人提到我都觉得烦,根本懒得解释。
我去收拾他们那桌的残局。
余光里,双马尾辫女孩一直在看我,还用手机偷拍我。在我去到她那边时,她偷偷拉了下我的袖子:“小哥哥,你现在还当保姆吗?你要多少工资?”
他们这桌上菜和挪东西都需要经过金惑的位置。
我一靠近他就莫名心慌。
明明少年时我时常坐在他腿上,被他抱着,揽着他的脖子,偶尔还会对他撒娇,那时候也只是脸红心跳却不会紧张。
可现在不一样,现在的他莫名有一股压迫力和距离感。
那种因为身体越发成熟而带来的荷尔蒙感也更强烈。倘若靠得太近,呼吸大概也会情不自禁地紊乱。
但时过境迁,他从头到尾都没看我,态度都很漠然,我很快便意识到我现在在他那里已经不受欢迎的事实。
庆功宴上来的都是一群体育生和他们带来的玩伴。
一群血气方刚的男大学生喝酒喝得脸红脖子粗,开始大声说些酒局上的玩笑,闹腾得跟开party差不多,吐沫满桌飞。
金惑一如既往,简直是个交际帝王,他从以前便是如此,似乎跟谁都能搭腔,能随机应变地处理一些在我看来很棘手的社交问题。
那样云淡风轻的松弛感,总是令我很羡慕。
我去挪桌上的酒瓶,手刚伸过去,他的右膝忽然往旁一打,我为了与他不产生肢体碰撞,连忙往旁一挪。
顾着腿却没顾及手,一不下心,转盘上一瓶香槟直接倒下来。
“哗啦——”半瓶香槟尽数泼在了金惑腿上。
“实在对不起!”
我连忙蹲下来,抓起纸巾就往他腿上擦,心里懊恼我何时手脚这么不麻利了。
但我手刚碰上去,他便像有忌讳似的,膝盖迅速往左一移,避开了我。
我有些愕然,手僵着,其实裤子湿成那样,用纸巾根本毫无用处。但我就是下意识那么做了。
金惑蹙眉看着被我弄湿的裤子。
刚好在裆下的位置,很容易引人误会,我愈发不安,又说了句“对不起”。
金惑拎住裤子被打湿的部位,既没说“没关系”,也没发脾气,就只是很冷淡地看着,根本不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