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达·麦德森是伊芙琳想忘记而不能忘记的一个名字。
她是她的母亲、她想要爱的人、和她互相憎恨的人——她杀死的第一个人。
伊芙琳杀了她的原因很简单:自我防卫。
琳达·麦德森是个性格扭曲的女人,她有一头亚麻色的蓬松卷发,略显冷峻的漂亮的骨相感脸庞,眼睛却是温暖的接近褐色的深绿,这种反差让她有一种神经质的吸引力。她不酗酒,不吸毒,不赌博,却依旧能让身边的每个人都不幸,从此失去快乐的能力。
自从有记忆起,伊芙琳的世界只有母亲和那辆不知道转了几手、角落的油垢和霉灰都擦不掉的破烂房车。没有父亲,甚至连父亲的概念都不存在,仿佛她是母亲有丝分裂出来的产物。直到上小学,伊芙琳才知道生孩子需要男人。
在那晦暗枯燥的日复一日中,琳达常常念起的是另一个名字。朱迪·哈恩。
琳达不在乎伊芙琳,把她当成空气,沉浸在自己的虚妄幻想中。伊芙琳花了很久才弄明白朱迪·哈恩是谁,她本以为自己会怨恨嫉妒这个素未谋面的同母异父的姐姐夺走了母亲的思念,然而那种情绪并没有浮现,取而代之的是和母亲十分相似的怪异的执着。
伊芙琳开始调查自己的母亲。
她能推测出琳达是出于某些原因,不得不离开原本的家庭,然而也没能组成新的家庭。结合哈恩的姓氏和琳达的搬迁路径,她锁定了联邦某个州的一个殉职特警,大卫·哈恩。这位特警在某次对抗恐怖袭击中壮烈牺牲,引起过声势相当浩大的新闻报道,被誉为联邦警察的英雄,生前身后都尽享荣耀。
真正的大卫·哈恩是个什么样的人?反正不是报道上的伟岸形象,因为琳达的模样怎么看都不像一个正义英雄的妻子。
按照时间,琳达是在大卫死后才离开的,那就更说不通了。联邦警局对殉职特警家属的抚恤往往是很丰厚的,这方面也有完善的社会保障政策。如果大卫·哈恩的真面目是个混蛋,那他的死对琳达来说应该是好事、她反而没必要离开才对,况且她是那么想念女儿朱迪,哪怕要换个地方展开新生活,为什么不带着她一起呢?
伊芙琳记得很清楚,那一天是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她在垃圾场的空地上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解剖死掉的流浪猫狗,还有被顽皮的小孩用石头打落的鸟巢里摔死的雏鸟。
和典型的反社会杀人犯不一样,她喜欢小动物,不会伤害它们。但这不影响她喜欢它们的尸体,就像喜欢它们活着时一样,只是玩耍的游戏有所改变罢了。动物们也喜欢她,她从它们身上学习到依赖和宠爱,而这本该是父母教导给孩子的事情。附近的小孩给她起了个外号,叫她动物杀手,琳达是房车巫婆。
总之,那天和往常一样,她玩够了回到家,一打开车门,阳光和灰尘争相涌入,和笼罩房车的霉味厮杀在一块儿,有一点轻轻的反胃。琳达躺在一张摇椅里,披一张毯子,就像葬礼盖在她身上的白布。
“哈恩……哈恩家摧毁了我的人生。”琳达喃喃自语着,“朱迪,我可怜的朱迪……”
伊芙琳看到她膝盖上有个揉成一团的纸球,她过去展开,发现是自己从当地图书馆带回来的登载大卫·哈恩殉职新闻的旧报纸复印件。
琳达的膝头猛地跳了一下,不论是这则新闻,还是伊芙琳的行为,无疑都刺激到了她。她猛地掀翻了桌椅,把伊芙琳按在地上,骑在她身上,双手掐住她的脖子,双眼充血,嘶哑地吼叫。
“都是你……都是你……都是你!!——”
巫婆尖叫起来。
“如果不是那次意外,怀上了你,我也不会落到现在这个地步!!”
伊芙琳早就知道自己的诞生并不被任何人期待,然而当琳达真正地把这个事实、没有丝毫保留地说出来时——
她终于松了口气。
终于不用再勉强自己伪装成正常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