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珠从黎韶泱的脸上落了下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抬手戳了戳脸上的那个痘痘。
她天生皮肤底子好,所以才敢这么不把保养放在心上,青春期的时候都没有过长痘的经验。
这部戏的拍摄地点是在山区里,连眼下的这家酒店都不是天天能回来住的,情况不允许的时候就住在村里的农户家里,那个时候连洗澡都是个奢求。
她不是组里戏份最多的演员,所以能没戏的空隙回酒店洗个澡,吃一点青菜和水果。
每次开车来回都要好几个小时,特别累的时候黎韶泱干脆就留在村里待着,坐在村口的土堆上看人家放羊。
这样的场景跟她从小长大的环境太过天差地别,亲眼目睹之前一切都是难以想象的。
当初在签下这部戏的时候,Flora和黎耀泱都不是很赞同,太吃苦了,没有这个必要。
可后面陈导找她聊了几次,黎韶泱自己拍板定直接在合同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黎耀泱气的那一天本来打算要回家黎艇都没敢回去,生怕触到他老子的霉头。
黎韶泱从小就是家里的小太阳,性格开朗,爱笑爱闹的,什么事都愿意往好地方想,哪怕跟着哥哥嫂子一路长大也向来的好性子,但真遇到决定好的事儿,八匹马都拉不回来,生犟。
你跟她讲道理,她跟你嘿嘿嘿,你和她发脾气,她就找借口开溜,什么时候风头过了再回来,就这个处事风格,说是侄子实际上就比她小了四岁的黎艇学了个十成十。
两个人一起在黎耀泱和管瑞晴的手底下长大,说起经验教训来,都很能产生共鸣,就像一个老板手下的老同事,谁还没有一点儿共同的生存之道了?
脸上的水还没干,黎韶泱想起了刚刚茉莉提的同学聚会。
四年了。
不是毕业四年,是跟那个人四年没有见过了。
黎韶泱并不确定同学聚会他会不会去,就像摸不准自己是不是还想见到他。
茉莉刚打包好一个行李箱黎韶泱走了出来,她的脸已经洗干净了,皮肤状态明显了恢复了不少,“茉莉,回了吧。”
“同学聚会?”
“嗯,不去了。”
黎韶泱和高中同学没有多深的感情,十几岁姑娘在班里喜欢的事情,一起愿意看的男孩,从来都不在黎韶泱的日常里。
那个时候她断断续续的拍戏,闲下来不是在补课就是在研究剧本,人生经历太过简单要想吃透角色就得通过观察还有动脑,这些都很耗费人的精力。
没有共同爱好自然很难去谈交朋友,而且在班里也确实没有人会主动接近她,偶尔在学校的食堂吃饭,黎韶泱几乎也都是一个人。
她很早就清楚她的世界对于同龄人而言是好奇且陌生的,他们或许有探究欲,但未必真的是想跟她这个人做朋友。
高中三年,黎韶泱甚至没有收到过一封情书。
“行,那我把事情回了。”
茉莉怕落下东西,心思没放在这事儿上,离飞机的时间还有几个小时,回去了第一件事就是要拉着黎韶泱去痛痛快快吃一顿。
黎韶泱拍这部戏瘦了将近十斤,已经过于偏瘦了。
兰兰姐兴高采烈的从儿子的车上下来,她在黎家做了十多年,刚来时陈靖宇还是个小毛头,现在都能给黎韶泱开开车办些正经事了。
这次拍戏陈靖宇本来要一起去的,但陈导不让,说是剧组里的人黎韶泱随便用,她的人身边多了,不利于黎韶泱入戏。
陈靖宇帮老妈把菜拿进别墅,看了眼时间还来得及去机场接人。
兰兰姐刚来黎家那会儿,他们家里四个人都还在一个半新不旧的小区里,她那时只做白天,因为黎艇还不到上幼儿园的年纪,可管瑞晴根本没有时间管儿子,再加上一个还需要人接送的小姑子,黎韶泱每天放学都是兰兰姐带着黎艇在门口等着她一起回家。
到后来黎耀泱和管瑞晴的生意越做越大,他们从小区搬到了别墅区,她甚至有了个自己的房间。
五十多岁,这么多年都有一种自己养了三个孩子的错觉,完全处成了一家人。
兰兰姐手脚麻利的收拾菜,还不忘催儿子早点儿去机场等着。
黎耀泱这天回来的也早,他从楼上下来,“兰姐,不用做太多,够吃就行。”
“那哪行,我问过茉莉了,韶泱瘦了不少呢。那个破地方,要吃没吃的,回来可得补一补。”
黎耀泱一听这话便不再言语,父母走的时候黎韶泱五岁,他二十四,黎韶泱说是妹妹实际上是当闺女养大的。
洛瑛棠从车上下来,脚上的皮鞋纤尘不染,唇边是习惯性微微上挑的弧度,他抬起头,视线落到路对面的巨幅广告牌上不由得停下了脚步。
黎韶泱只为自己家的品牌代言,这是她出道这么多年的规矩。
洛瑛棠温润如玉的眉眼似是在一瞬间沾上了淡淡的霜雪,罕见的流露出些许冷淡,他收回目光转身步入身后的办公大楼,消失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