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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第七十三回 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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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小坛在这条街上乞讨了七年了。

她今年只有八岁,从她还没有断奶的时候,她就被母亲抱在怀里乞讨。母亲死后,她就独个儿在街上乞讨。像她这样的小姑娘,能平平安安地乞讨整七年,不得不说是街坊四邻善心的奇迹。谁也不知道这样的奇迹能持续多久。有时候她会在街面上那家老酒馆帮工,赚几顿饭吃,但是她还是最喜欢在春天的时候,走在街头卖花。没有花的冬天当然最苦,这时候,她便躲进她小小的藏身之处——酒馆门口一个比她人还要高的大酒瓮里,这就是她的家。

既然是靠着别人的施舍过活,她当然要记得街上最常来常往的人、最好心的人、最惹不起的人,记得每条大路、小路和岔路。如果碰见有陌生人来问路,她就又可以赚个几文钱。

这一天,她在街头看见了一个陌生的人影。

谭小坛在东昌街头可不是白混的,有的时候,只需要一个背影,她就知道眼前的人是不是本地人。

先说此人走路的方式——深一脚、浅一脚,歪歪扭扭、东倒西歪,他纯是喝醉了的;再说此人的衣着,粗布麻衣,不是富贵出身;再说他脸面眼目呢?乍一看年近三十,胡子拉碴,形容憔悴——谭小坛以她七年的行乞生涯来担保:这人是来跟她抢生意的!

这可不能干看着了,谭小坛想,想着想着,她已经捧着她带着豁口的小破碗追了上去。

她长相并不很讨喜,只是笑起来的时候露出缺了一颗的门牙,难免叫人看了心软。那人被她一拦,果真停了下来,等她甜甜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听她脆生生地叫道:“大爷,您好心,给几文钱吧。”

那人表情一怔,开始摸自己的衣兜,可是摸遍了全身上下,不过十个铜板而已。谭小坛暗自摇头,完蛋了,这一定是来同她抢生意的。

她刚刚猜到这里,却只听叮叮当当几声,原是此人将手一摊,把他从身上摸遍了才摸来的十文钱全都放进了她的小破碗里面。谭小坛短短七年乞讨生涯中,头一次见到这样的怪人!不知怎的,她突然感到自己十分狡猾,这一发觉令她恼羞成怒起来,不禁出言道:“就十文钱?”

那人闻言一愣,似乎微微笑了起来。但是等她定睛去看,又没有真的看到那个笑容。

于是那人又从怀中一摸,摸出一个一个炊饼。

“我早上买的,给你。”

同样放进她手中的小破碗里。

谭小坛噎住了。

这人莫不是个傻子?要什么他给什么?她眼珠一转,又道:“你还有什么可以给我?”

“你想要什么?”那人问道,摸了摸腰间的一小坛酒,摇了摇头,“你这个年纪,是不能喝酒的。”

谭小坛两只眼睛都竖起来了。

“那我要是说,我要你这身衣服呢?”

那人二话不说,一个眨眼的工夫,已经把外裳脱了下来,露出里头的白色中衣来。谭小坛哪见过这种阵仗,忙捂眼大喊道:“我逗你的逗你的!快点穿上!”

那人又从善如流,开始扣外裳的扣子。

谭小坛的乞讨生涯中见过许许多多的怪人,可谁都没有眼前这个怪。怪人越过谭小坛,已经径直往街面上唯一一家酒馆而去。说巧不巧,这就是谭小坛帮工的那家老酒馆。

走进了酒馆,怪人往兜里一掏,什么也没有掏到,这才想起,已经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谭小坛。这下子,他就只剩下腰间挂着的那半坛子酒了。

就在他对着茶博士进退维谷之际,谭小坛已经背着手神气哄哄地走了起来,扬手在柜台上放了刚刚她亲自讨来的十文钱:“给他沽酒,算我的。”

怪人道:“这不是我给你的钱么?”

谭小坛道:“给了我的当然就是我的。喝了我的酒,就是我的人!以后你在这条街上做事,我罩着你。”

怪人不置可否。谭小坛一撇嘴道:“怎么,你不认帐?”

怪人笑了一下,却接受了这本就属于自己的十文钱,沽了三坛子酒,就在大堂自斟自饮起来。谭小坛不觉自讨没趣,只盯着这怪人,絮絮道:“我是你的老大,从今后,有我一口吃的,就有你一口吃的。你听明白没有?”

她早已将此人当成了一个只会喝酒喝坏了脑子的傻瓜。可是就算他是一个傻瓜,他也是一个大个子傻瓜。她一个小姑娘,在这条街上乞讨为生,要是有这么一个大个子来保护她,那该有多好啊!由是她一定要占上这个大个子的便宜,让他来保护自己。

谭小坛正在肚子里打她的如意算盘,直到这算盘打得她肚子咕咕作响。怪人放下酒碗,拎起一坛未开封的酒,又走回柜台;再回来的时候,他手中的酒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包炊饼。

“这是你孝敬老大的吗?”她两手掐在腰上,却因为肚子叫显出几分外强中干。

“不是。”怪人又坐下斟酒,谭小坛大怒,抬眼一看,却只见对方眼中笑意一闪而过,她禁不住脸上一红,从怀里掏出方才怪人就给了她的炊饼:“我,我这里还有一个呢……”

“那这些就晚上再吃。”怪人一锤定音,又开始喝他的酒,这次不管谭小坛说什么,他都不再回答一个字了。

果然是喝酒喝坏了脑袋。

谭小坛说到口干舌燥,自己也累了,又摸了一块炊饼吃了起来。那怪人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人形大酒坛,只知道往自己嘴里倒酒。谭小坛怒其不争,从板凳上出溜了下去,又出门走街串巷了。

谭小坛是个快活的小叫花子,现在,她是一个做了老大的小叫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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