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人:黎里、郑明
笔录内容:
问:陈枫警官,我们现在找你,是想向你了解1.14重案的相关情况,希望你能如实回答我们的问题。听清楚了吗?
答:清楚。
问:2009年1月14日,也就是昨天,你见过章其华警官吗?
答:见过……
问:请你详细描述一下1月14日当天的所有情况,从你起床以后的所有时间线,请你向我们具体说明。
答:我直说与华华相关的吧……其他时间都不重要……昨天早上6点多,我在晨练,华华打来电话,要我去一趟她办公室……我到的时候,她已经换上了春秋制服,外穿了一件棕色短装棉服……她给我看了一封她手机里的短信,早上4:11收到的手机短信。手机号码,她应该是没有存进手机,所以没有显示名称,只是一串号码……短信内容是:“新华印刷厂”。还有:“今天11点”。
问:她没有跟你说明这封短信是谁发送的?
答:没有。但我们心照不宣,我知道是谁。
答:我们这两年经常会聊到一个案子,2007年2.21重案。华华昨天早上在办公室跟我说,她之前拜托马先民师傅放出她是第二个徒弟的消息,也是为了这个案子。然后,我跟着她去了装备室和车队。我们领了狙/击/枪和配/枪,也开了去年下半年引进的最新款防/爆警车。她开了那台防/爆车,我开了另一台警车。我们兵分两路,去了新华印刷厂……关于狙//击位置,我们07年一整年去新华印刷厂踩过很多次点,也在印刷厂里找到了当初的最佳狙//击位置。之后我们也根据秦俊的现场回忆,分析后得出,2007年2.21重案的狙/击位置只可能是那个点……
问:然后呢?
答:然后……断崖下有条路,我独自走小路,翻越厂区院墙,到达最佳狙//击点……华华跟我在现场曾经尝试过数百次,只有一条路,也只有按照那条路径走可以躲过狙//击视角,进入盲区……当我到达我们预估的狙//击位置后,果然发现了一名嫌疑人……我击中了那名嫌疑人的手臂,用我的配枪,还有狙//击枪……1号嫌疑人两只手臂上的枪/伤都来自于我的射//发。
问:之后呢?
答:之后我将1号嫌疑人从厂区屋顶带了下去,与华华会合。
问:这个时候,你有没有看到第二名嫌疑人?
答:没有。
问:章其华警官所驾驶的防爆车里检出了残留的氟烷类物质,你知道这是什么情况吗?
答:我不大记得了……可能是另一名嫌疑人……想迷晕我们……
问:那车门也是另一名嫌疑人锁的吗?
答:应该是……他一开始打伤了我的头,我应该是晕过去了……可能是趁着这时候,他将我抬上了车,期间担心我再醒过来,就又用药/迷/晕了我……双重保险。
问:之后发生了什么?
答:我醒过来的时候,就是魏队和乔大哥在拍车窗叫我……其他时间发生了什么?我不清楚。
问:好,陈枫警官,今天的调查就先到这里。之后我们有任何问题,再跟你联系。
答:好。
以上所述,与我说的一致。
陈枫
2009年1月15日
……
……
以上所述,与我说的一致……
却不能保证,这里的“我”,说的就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
调查笔录,只是希望你所陈述的是真实发生过的现实,是毋庸置疑的真相。
但是可惜,只要是人就会有自己的主观想法,也会在想要隐瞒的时候瞒得住。
他们可能会避而不谈那些真实世界里发生过的事情,或者说,跳过真相……
从“你有没有看到第二名嫌疑人”开始,陈枫所陈述的就不是事实。
他清清楚楚地看到了被章其华制服的第二名嫌疑人。
被章其华绑在新华印刷厂厂区中央的金属椅上,与2007年2.21重案时的金属椅款式一模一样。
可能,连绑人的尼龙绳样式也一模一样。
他还眼睁睁看着章其华走到自己面前,带走了他在厂区屋顶处制服的第一名嫌疑人。
那人两只手都在淌血……
一步一喘。
章其华腰间的配//枪还在,手上却出现了另一把枪。
他没有看得太清楚,并不能确定是不是与他们的配/枪样式一致。
“陈枫,走,我们先回车上取子/弹。”
他当时没有犹豫,跟着章其华回到她开来的防/爆车里。
他是被章其华亲手关进防爆车,迷晕的。
他对她完全没有防备,才给了她机会。
而防/爆车原来不仅为了防那两个活该千刀万剐的畜生,也是为了防止他出来。
……
……
在老乔和魏薇叫醒陈枫之前,他其实醒过一次。
新华印刷厂很安静,很安静……
安静得仿佛回到了2007年2月21号那天……
一模一样。
醒来的那一刻,陈枫才意识到章其华想要做什么……
他下不了防爆车,心知肚明,也有所感应印刷厂里发生的事情……
看时间,应该早已结束了。
他能做的不多,只是伸手抄起了车里的保温杯,朝自己脑袋猛砸了一下……
再醒过来,才是魏薇和老乔将他叫醒。
被人搀扶着再次进入新华印刷厂之前……
他忽然想起章其华今天出门前说过的晦气话……
她去年重新写过的牺牲遗书,还在老地方。
……
……
被留下的受害人遗属,同样也是真真正正的受害人。
法律,并不完美。
现有的部分法律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受害人及其遗属的第二次伤害。
受害人已故,而同为受害人的遗属却在追求公平与公正的法庭上,必须面对被告席上经证实患有精神疾病的犯罪嫌疑人。
只因为他们还小,已老,患有精神疾病,只因为他们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这些畜生们就能逃脱明明白白的死刑,至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而“死缓”意味着,只要在监狱里表现良好,他们就能继续活下去,出狱。
……
……
我们与过去达成和解的方式并非只有看得开,过得去。
作为身处于事件当中的当事人来说,能够让生命获得慰藉的方式就是最好的和解。
而这种和解,或许并不如大众所期。
它或许并不平和,也不温暖,它可能伴随着壮烈。
但是都没关系……
至少有人终于完成了殉道,走向了远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