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故事就在这里结束,那样如何?”低沉的、如同闷雷般的嗓音摩擦着耳膜。
他清清嗓子,把自己那假装喉癌的声音给替换掉。
“那样,我就没必要漂洋过海来到大陆彼岸,直接在中国找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度过余生算了。”平稳、温润的嗓音随之响起。
再一次压下声线,他这回能更好的控制低沉和沙哑了,有点沾沾自喜地想着或许能去应聘蝙蝠侠配音。
“真的吗?你真的不想就这么结束吗?故事要有留白才好看。”
他想到了难过的事情,尽快结束了话题。
“假的,我也觉得要有留白才好看,但不应该是我还糊涂的时候,至少我要努力到不能再继续吧。”
克里松开手里漆黑一团变作一张扭曲鬼脸的剧作家,它就如同撒了手的气球般飘了出去,游荡在他头顶。
哈,他好像腹语者。
现在是凌晨两点,就在他像个精神分裂症给剧作家小手偶配音自问自答的同一时间,前一只脚迈进了哥谭地界。
此时已经入秋,本就萧条的季节再遇上冷感的城市,凌晨两点的漆黑让大街上颇有闹鬼的气氛。
拿出手机打开手电照明的克里扫了一眼锁屏,意识到今天还是个十三号星期五。
哥谭的市中心还是非常繁华的,只不过他这徒步旅行的路线没有规划好,从一片废弃街区里没有照明的某个角落进哥谭了。
来之前还是在大都会买到的哥谭地图,也不知道正不正宗,但至少不会错得离谱。如果就地在哥谭找人问路,恐怕拐两三个弯后就得给他骗到沟里去。
方圆几里都没有足够的光照,他打着手电走在街上。沿途望着被照亮范围内的荒凉废弃的景象,暗道真倒霉,从最犄角旮旯的城郊走了偏道,还直奔旧城区。
剧作家好像夜幕上悬吊着的冤死之魂,它飞舞的影子让这儿的氛围更毛骨悚然了些。黑夜里长街之上只有他一个人,手里捧着的雪亮灯光在缓缓移动,除此之外就只能听见偶尔从附近传来的各种混乱声响。
很快,一切都变得更加符合现在的场景——克里拐进错综复杂的窄巷之间时,突然就从一旁的破公寓楼口冲出来三个拎着酒瓶和棍子的混混。
“站住!”一个男声上来就是一句暴喝。
如果是个一般人,深夜四周都是漆黑的独身夜路上被突然这么当面一喝,恐怕要立刻吓得六神无主原地僵住。
那为首之人是个小眼睛的瘦高个,姜黄色的头发留了个刷子般的发型,被手电筒白色的灯光一照,他那张贼眉鼠眼的脸更显精光外露。
“嘿!哥们,去哪啊?”
“外乡人吗?看你那土气样,啧啧,哈哈哈哈……”
在哥谭,不是只有女人才有机会听到流氓搭讪。
路上遭遇打劫并不区分种族、性别、年龄,小混混们平等地对待所有看起来好捏的软柿子。
假如克里没有瞬间停住前进的脚步立刻开始倒走太空步一般缓缓向后,表现出一种“我不打扰,我先走了”的气势的话——
估计定在原地该被三名气势汹汹的小混混团团围住,勾肩搭背,然后兄弟几个扯着闲篇盘问他,为了得知他有没有更多的价值……
套到想要的东西之后,他们就突然一啤酒瓶子给他抡倒在地,把钱财洗劫一空吧。
极限拉扯之中,当到了一个退后的临界点,佯装先礼后兵的小混混们三秒钟的耐心就快燃尽的那一刻,克里瞬间爆发出非一般的力量!
转身扭头拔腿狂奔。
英雄好汉都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跑这一次能不挨打就是胜利。
看看剧作家都让他活成个什么样子了,一米八的大男人连一打三街头混混都不敢上,生怕到时候变成白板形态打不过又得死上百八十次卡bug通关。
这一路徒步旅行,他已经练就了圆滑的处世之道,如果只有自己一个人遇难,对面看起来不好惹,那能跑则跑,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或许是见到半夜敢一个人出门的小年轻竟然可以跑得那么快,几个混混的胜负欲突然就上来了。都是守着地盘过日子的小虾米,也就收收保护费,当当强盗劫匪,专打从隔壁大都会来的倒霉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