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让你去帮公爵夫人找猪娃,你没听到吗?我可是公爵夫人最看重的男仆,你知道得罪我有什么下场吗?等着变兔肉馅饼吧!毕竟,作为一只兔子,你除了跑得快和肉好吃以外,没有任何价值!”
“那边那只猫,你肥得跟猪一样,找一只猪娃一定更容易吧?毕竟同类相吸啊!快去,不然我把你的皮扒下来!”
“做帽子的,我看你长得也不矮——虽然还是没我高——但跑起来应该也不算慢,你赶紧跑起来去找公爵夫人的孩子啊!然后带给我们!还要我说几遍?做帽子做傻了吗?”
爱丽丝皱起了眉。
她见不得这种仗势欺人的货色逞威风,当下冲过去,将一个男仆揍晕在地。
另外两个男仆面露恐慌,但死鸭子嘴硬。
“你刚才那是侥幸!是偷袭!现在我们发现你了,你肯定赢不了,劝你乖乖投降!否则我、我的拳头可是很硬的!”
“没错,男人有绝对的力量优势,认真起来的男人绝不可能被女人打败!”
爱丽丝不说话,加重了力道,用实际行动让他们鼻青脸肿,滑跪道歉。
一个热爱运动且经常健身的女人,一个习惯了高强度巡演和航行的女人,不比任何人弱。谁敢看不起她,都要付出代价。
两个男仆跪在地上,一边解释一边诉苦,试图把罪责都推到公爵夫人身上。
“女侠饶命啊!这不是我们的错,都是公爵夫人逼我们的,她实在太凶了!”
“就是就是,我看,这孩子根本是被她自己吓走的!她本来就是不是个好母亲,哪个好母亲会把孩子养成胖胖猪的?”
“胖胖猪?”
爱丽丝忽然有了个大胆的猜想。
“公爵夫人的孩子是什么时候丢的?”
她追问道。
瘦男仆回答:“是昨天下午!据公爵夫人说,快要日落的时候,她手上抱着的孩子忽然消失了,一点预兆都没有!”
胖男仆补充:“她还尖叫:这孩子真不让人省心!跟他父亲一样,就擅长忽然消失!”
瘦男仆赶紧用手肘撞了胖男仆一下。
“什么话都敢说,你不要命啦!”
胖男仆立刻拼命摇头。
“啊不不不,没有这句。我记错了。您就当没听过。”
爱丽丝倒是不清楚公爵夫人的儿子忽然消失,是不是遗传他爸爸的。
她现在猜想的是,这事儿大概跟她有关。
昨天快要日落时,她好像正在跟蓝毛虫进行绕口令大比拼。
那时为了让他中套,她中途故意刺激他,说他年老嘴笨,肯定没法像她一样,把绕口令念得又快又准。
傲慢的蓝毛虫为了证明自己,不仅快速重复她念过的所有绕口令,还念得十分大声。
其中……就有一句是“去集市,去集市,买一只胖胖猪”。
已知,她和蓝毛虫的语言文字,在这个世界都有不同寻常的威力。
会不会是她和蓝毛虫无意间重复的话,真的影响了那只猪娃的命运,让他成为了集市的商品?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帮忙找回猪娃的她,岂不是就成了公爵夫人的恩人?
恰好她现在有求于那个女人,被她感恩,岂不是更有利于谈交易?
就算她猜错了,去集市逛一趟,也没什么损失。
说起来,她上次来可没逛过集市,还真想看看这里的集市长什么样,有什么东西,运气好的话,没准还能搞到些她需要的。
爱丽丝越想越开心,脸上瞬间乌云转晴。
“给你们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现在马上带我去集市逛逛!要最近的路!”
男仆们不知道她心情为何忽然转变得那么快,也不敢多问,只是小心翼翼地征询道:“您想去红皇后开的集市,还是白皇后?这两个集市离得比较远,如果您着急……”
皇后亲自开集市?!
现在皇室正在通缉她,她去皇后开的集市闲逛,万一不小心暴露了怎么办?
公爵夫人跟红皇后有旧仇,差点被红皇后砍头,她才敢冒险去拉拢她的。顶着这头红发蓝肤,直接去皇后们的地盘显眼?还是算了。
她虽然遗憾,但还是表现得不在意。
再换个方式吧。
“噢,我忽然又不想去了,麻烦。”
“你们两个去给我买一只宠物猪回来吧。分头行动,两个集市都去,给我找到最帅气的一只猪,鼻孔朝天,越高越好,眼睛小小,越小越小。要快!让我等急了,你们就完了!”
爱丽丝吩咐道。
她刚才想起一个很重要的细节。
她第一次见到公爵夫人的猪娃时,曾说“这孩子作为人挺丑,但是如果作为一只猪,还算挺帅气的”。
其实回想起来,她觉得那孩子作为猪也挺丑的,可当时不知怎么,就真心实意地那么说了。会不会……在这个世界的审美里,帅气的猪确实长那样?
胖男仆忍不住嘟囔。
“现在的女人真奇怪,怎么总是爱宠物超过爱孩子,公爵夫人她以前……”
说着说着,他的目光有意无意地扫向一旁闷闷不乐趴着的柴郡猫。
瘦男仆生怕被他连累,捂住他的嘴,费尽力气拖着他走,替他说道:“好好好我们这就去,保证以最快的速度带回您需要的猪,请您稍候片刻!”
三月兔自告奋勇地说要去追踪他们,以免他们半路跑了,就跟在他们后面,暂时一起离开了。
睡鼠茫然地指着那个依然昏睡的男仆。
“那这个……怎么处理?”
爱丽丝这才仔细打量起他。
他中等身材,娃娃脸,穿着毛绒绒的灰色制服,还带猫耳兜帽,看起来是特别定制的,跟其它两位的黑白制服差别很大。
这就是刚才声称自己是“公爵夫人最看重的男仆”的那位,看起来确实跟别的男仆待遇不一样。
说不定,他知道一些别人不知道的,关于公爵夫人的重要信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