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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我有一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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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晨怕再听下去,会抑制不住内心的惊恐,从而暴露自己。

他捂着嘴,逃回了房间。

他不断深呼吸,调整着胸膛的心跳。大脑里却是一团乱麻,手指止不住地哆嗦。

怎么办,到底该怎么办?

叶晨感觉自己的良心正放在炭火中炙烤,翻来又覆去,无比煎熬。

如果把这事告诉叶问雪,那么他的父母就很可能背上谋财害命的嫌疑,他的好日子也就过到头了。

如果他选择隐瞒这件事,那他就成了无形的帮凶。叶问雪该多可怜,这辈子都不知道她亲生母亲是被父亲联合继母害死的。

可是……事情都过去了这么久,真相如何似乎也变得无关紧要。反正人都已经死了,叶问雪知道了又有什么用?

既然已经隐瞒了这么多年,也没有其他人知晓,那他为什么不继续隐藏下去?

这是最轻松的选择。

他只要装作一无所知,就可以继续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但他这么做,又跟老妈有什么区别?

“啊啊啊,烦死了!我为什么要下楼喝这一口水?!”

叶晨暴躁地挠了挠头发。

早知道下楼喝水会听到这么劲爆的消息,他就算是渴死在房间,也绝不迈出房间一步。

如果他没有去接水,就不会听见争吵,也就不会知道这个秘密。他就可以安安心心,当个一无所知的傻子,继续在这个家里快乐地生活。

大不了就是老妈啰嗦了点,爸爸冷漠了一点,他的自由少了点。至少不会牵涉到什么车祸阴谋,什么生死离别,什么谋财害命之类的东西。

他也就不用面临进退两难的抉择。

然而,事情已经发生了,再多的假设也没有任何用。

叶晨用被子蒙着头,再次出现了逃避心理。遇事不决,先躺平睡大觉。说不定拖着拖着,办法就有了。

可惜事不遂人愿,不知是先前睡过了头,还是思绪太过混乱,叶晨一夜未眠。

他睁着眼睛,活生生熬到了天亮。

这事就算想破了脑袋,也终究是个无解的难题。

选择大义灭亲吧,他就是个背刺亲妈的混蛋。选择瞒天过海吧,他就是个抛弃妹妹的混蛋。总之,这个混蛋他就是当定了。

叶晨心里难受得不行,憋着满肚子的话想要找人倾诉。他首先想到的是关系比较亲近的王皓轩,但又很快否定了这个想法。

找那个二货帮忙想办法,只能获得一箩筐馊主意。毕竟以王皓轩的脑容量,除了吃喝玩乐,根本装不下别的东西。与其指望他,还不如去庙里烧香拜佛。

叶晨生平头一遭如此痛恨自己朋友少,事到如今竟没有个可以交心的人,帮自己出出主意。

他打开手机,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心态,想要发帖求助万能的网友们。

就在这时,屏幕上方突然弹出新消息。

【程清歌:叶问雪说你回家了,有空出来见一面吗?】

叶晨呼吸一滞。

天哪,他竟然忘记了,还有程清歌那件事没处理!

鲁迅先生曾说,中国人的性质是总喜欢调和折中的。譬如说,这屋子太暗,须在这里开一个窗,大家一定不允许。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会来调和,愿意开窗了。

此刻叶晨深切地体会到了这个道理。遥想昨日他还在为酒店的冲动而自责,现在再回想起来却是冷静了许多。毕竟跟谋杀案件比起来,不小心跟人滚了床单,似乎也不算是什么大事了。

再加上,他是真的很喜欢程清歌。

程清歌是跟他截然不同的人,有自己的主见,从不逆来顺受,为人处事都很有自信。这是他所缺乏的,也是他渴望拥有的。

叶晨在内心纠结了一下,开始进行等量代换。

见程清歌=尴尬=共同面对酒店意外

待在家里=痛苦=独自面对谋杀事件

按照他的可接受程度,共同>独自,尴尬>痛苦,意外>谋杀

因此,见程清歌>待在家里

叶晨深吸一口气,颤颤巍巍开始打字:【好。】

仅仅是一个字,似乎就耗尽了他的所有勇气。

考虑到妈妈不会那么容易就他出门,他又加上一句:【但是,可能要麻烦你先来我家一趟。】

【请你来捞一下我。】

于是,一小时以后,程清歌坐在叶家的客厅,嘴角含笑望着对面的两人。

柳艳有点懵,她一个劲儿地使眼色,不停朝叶晨眨眼,那表情像是在问:为什么程家的大女儿会找过来?

叶晨则心虚地低着头,既不敢看刚滚过床单的程清歌,也不敢看疑似协助谋杀的老妈。

柳艳看自家儿子不吭声,以为他在外面闯了什么祸,只好尬笑着打招呼:“程小姐过来找我们家叶晨,是有什么事呀?”

她的话说起来亲切客气,双眼却始终带着审视的意味。

面对柳艳打量的目光,程清歌丝毫不怂,淡定自若地将果盘递上前:“阿姨,我跟叶晨有约在先,今天上门拜访,希望没有唐突。”

“这是哪里的话。”柳艳接住果盘,搁到茶几上,礼貌地笑道,“我说这小子刚才怎么心神不宁的,原来是有贵客上门。你瞧我这,都没有什么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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