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跳就有默契了嘛,大学还有四年,我们有好多时间可以练!”
大家也都不害羞,一听这话便都开始起哄。
“你这是找舞伴还是找老伴,还大学四年。”
“你这太明显了,这是馋人家身子了吧!”
周围的人轮着酒一圈又一圈,但有女生在,一会儿还要去跳舞,所以也没劝酒,气氛倒是很热闹,颜欢听着身边熟悉的声音说着陌生的语调,虽然喝得不多,但被酒精一刺激,脑子里一些被刻意隐藏的上画面就又浮了上来。
陆大少爷是不可能学街舞的,他家里不可能让他接触这些的,但是他看过他跳。
前世,在京大的时候。
那个时候颜欢也想加入京大的街舞社,但脚没好,拖到了十一月份复查没事了才去申请。
这天吴争和赵言敬都不在,他换了身衣服正要出去,就看到背着包的陆笙刚回来。
休息了快三个月,感觉自己筋骨都有些紧了,颜欢一边听着音乐往外走一边活动,看到陆笙,笑着打了声招呼。
陆笙却看着他,停下了脚步,略皱了皱眉。
颜欢也奇怪,别人都说陆大校草冷得根雕塑一样,但是他总能查觉到他的情绪,比如现在,他正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他。
今天确实和平时穿的不太一样,因为之前脚上有伤,不能跳舞,身上穿的都是他妈替他买的运动服,今天换了一身平时练舞的衣服和裤子,下身一条黑色的工装裤,上身是件黑色连帽卫衣,,胸前一个大大的骷髅,都宽宽大大的,还戴了顶渔夫帽。
“怎么样,是不是很酷?”颜欢伸手搭上他的肩,笑嘻嘻地道:“哥,你还没看过我跳舞吧,要不要去看看?”
若是其它人,陆笙根本不可能会给别人做这个动作的机会,他的目光在颜欢脸上停留了一瞬,然后应了下来:“好。”
颜欢这次来见的人就是京大街舞社的几个社员,因为好几个月没练了,所以他约了几个人出来一起玩,想先练一波,来的有四个人,两男两女,约在了操场见面,颜欢一见他们兴奋地就冲他们挥手,结果那四人却愣在了那里。
“方哥,你们已经到了,等很久吗?”
方哥大二,法律系的,平时微信上胡侃的人此时却有些拘谨,不断地看陆笙:“学长好,学长……你怎么也来了。”
另外三个人也都束手束脚地直看他。
直到陆笙坐到了一边,他们在调试音乐的时候,方哥才抽空低声问他:“我靠,你怎么把这尊大佛请来了?”
颜欢不解:“怎么了?”
方哥飞快朝那边看了一眼,低声道:“他虽然才大三,但超牛B的,专业是厉害,但是冷到飞起,之前有次晚自习的时候让他来点过名,他在讲台上一坐,靠,那是我大学生涯里最安静的两小时。”
啊?
那边正做准备的几个人听到他的话,也向颜欢投来了类似的目光。
陆笙作为京大法律系的才子,相比起他的帅和学神光环,他的性格反而更为众校友所知,甚至都传到其它学校去了。
从大一开始就经常收到告白和情书,别人好歹还会说个“抱歉”,找个什么“不想谈恋爱,只想好好学习”等冠冕堂皇的理由拒绝。
这位哥,向来只有一个表情,就是面无表情。
哦,还有,就是奇怪。
面无表情里参杂着一点点奇怪,就感觉他对这件事情很不理解,觉得喜欢是件很奇怪的事。
而且他不参加任何社团,不参加任何活动,除了在教室能看到他以外,基本上其它地方看不到他的人,除了上课,其它时间压根连学校都不在,但因为家世特殊,成绩又牛B,基本上也没人置喙。
别人家的校草,那是风云人物叱咤风云,到了他这里,成了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传说。
颜欢倒觉得没什么,只觉得这些人可能还没了解陆笙,很快就没当回事了,而且终于能跳舞,他跳得很开心,还收获了一片掌声,就是回去之后,陆笙让他把那件黑色的卫衣扔了。
“我才穿过几次,为什么要扔?”
“太大了,不合身。”
“哥,这叫风格,要的就是这个范儿。”
“不好看。”
“哪里不好看?我觉得挺好的。”
“最后一个动作……腰会露出来。”
?
颜欢回忆了一下,想了起来,托马斯全旋,是从体操里获取的一个动作,整个人是倒立的,这卫衣宽宽大大的,自然就会滑落下来,露出腰。
但这也没什么啊,男生嘛,露个腰而已。
最后在陆笙的坚持下,他答应说以后穿这种衣裳跳舞的时候,里面穿个贴身的背心才做罢。
从回忆里挣脱出来,颜欢又灌了一口冰啤酒,突然整个人一愣,暗暗地又骂了自己一声傻X。
他今天穿的是件T恤,换衣服的时候想到跳舞可能会露腰,所以下意识地在里面穿了一件贴身的背心。
谁会在T恤里再穿背心啊!
只有他这个傻X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