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真令人高兴,她真是个可爱的家伙,明明前一阵子还在喊我的全名——查恩斯·贝尔德。
霁月从墙上跳下来,实际上也没有爬多高,亲切地伸出了她白皙的小手。
——尽管她的表情仿佛在说:别妨碍我,蠢货。
“噢,我,噢,你在做什么呢?”
“如果你的眼睛没有毛病,如你所见,我打算翻墙。”
我向右下方微瞟了一下,她藏在袖间的小刀正闪着银制品特有的光芒。
天,她这种无情的地方实在是迷人,而且……
“您真是好兴致,如果不介意,我可以陪您一起出行。”
“你……?”
霁月略带嫌弃的眼神在我身上反复打量,这着实有些伤我的心。
我和她约定,她先出墙,我放风,等她到对面时就叩几下墙,只会我过去。
过了大概十分钟,这可怜的小姑娘终于连滚带爬地翻过墙顶,接着传来两声极为隐晦的闷响。
但凡耳朵有一点瑕疵,我就得等到明年。
我叹了口气,轻车熟路地翻过去,轻轻拍打身上的灰尘,与她谈笑说:“或许我们该往头上套个黑丝袜再走。”
霁月不加掩饰地白了我一眼,自顾自走掉了。
我耸耸肩,满不在意地跟上去。
我们在丛林里咬着手电筒走来走去。
她含糊不清地问道:“贝尔德,你经常翻墙出来吗?”
好吧,喊我的姓也可以,我是一个大度的人。
“也不算,有的时候会出来散心。”
其实是出来打野味,野兔河虾之类的。
“哪怕病院已经几乎和一座城镇一样大了?”
“是的,再怎么大,住了四年也该腻了。”
其实我已经住了六年了,比她大四岁,只不过长得比较嫩,她现在可能还认为我是她的同龄人。
“我以为你是那种……能沉得住气的虚伪的人。”
“如果这是夸奖的话,我会很高兴。”
“我在骂你,白痴。”
走了一段时间,意外来到了片空地上。
她蹙着眉喃喃:“这要走多久才能出去?”
我好心地提醒:“这座小岛上只有一家病院,你知道的。”
“所以?”
“所以没人会来这座岛上救一群精神病,亲爱的。”
我看见她微妙的停顿了一下,然后回过头看向我。——我很少见到她除了厌烦、冷淡以外的神色。
尽管她现在这副表情,我说不上来的讨厌。
“霁月,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总会有办法的对吧?”
“对,呃,您说的没错。”
我难以描述这是个怎样的表情,那其中蕴含的绝望也让我无法说出任何话来刺痛她,仿佛只要我说一个“不”字,面前这个人便会马上消失。
“是的,我想,我们一定会出去的。”
我那恶心的、自大的、圣人一般的想法,或许就是从这时开始的吧。
我知道,
那种让我喘不上气的情感,终有一日会杀了我。
但就像我说的那样,这些都没关系,因为
——我很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