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府。
厉项歌坐在上首,金刀大马,一脚落在脚榻上,一脚踩着地平,多了一点随性。
大获全胜又死伤极小,让这不足二十岁的青年将领,情绪亦难自胜。
副将带着鹿晓星与廖朗进了前厅,厉项歌凝视着鹿晓星的一双利眼如冷电青锋。
鹿晓星走得更近了。
那张昳丽胜过人间姝色的脸,撞进厉项歌的眼。
咚咚咚。
厉项歌心跳仿佛不是自己的了。
直到副将重重咳嗽一声,再次扬声向厉项歌告礼,“属下杨虎奉将军令,领小公爷鹿晓星拜见将军。”
鹿晓星不过十六岁,尚无官职在身,因长公主及国公爷的势,又被圣上养在身边,朝中人都尊称其小公爷。
鹿晓星抬手向厉项歌躬身行了一礼。
鹿晓星家世深厚,厉项歌是官。他虽贵为小公爷,但是一介白身。
厉项歌隔空一扶,余光见到袖口有暗色,知是血迹,不知怎的自觉污秽不堪,竟然有些自惭形秽起来。
装作自然地收回手,厉项歌道,“小公爷不必客气,请上座。今日一战亏得小公爷与廖少将。”
廖朗也是一介白衣,身份上是鹿晓星的侍卫,厉项歌尊称他一句少将,却有几分真心实意。
厉项歌不着痕迹地上下打量鹿晓星,微微笑着,扬手让人端上锦盒,打开送到鹿晓星面前。
是他送过来的半只虎符。
“大功已成,物归原主。”
鹿晓星甚至没有确认,合上锦盒便交给了廖朗。
是下意识的信任。
厉项歌眼角的笑意似乎更重了,他喝了一口茶,透过茶盖眼神却不经意地向鹿晓星投去。
少年有着一双艳丽的红唇。
白,比玉白,比他见过的所有女人都要白。
嫩,比豆腐还嫩,看着滑溜溜的,不知摸起来……
意识到自己心思歪了,厉项歌虚握着拳抵在嘴角,咳了几声。
“这一路小公爷必是艰难非常,本将已从廖少将处听得,反王派了几路刺客,幸于小公爷机智能逢凶化吉,小公爷冒死援助,是本将的恩公,是厉家军的恩公,也是滇南百姓的恩公。”
鹿晓星不过十六岁一少年郎,世家教养让他比起常人更沉稳内敛,但面对崇拜的英雄一声声夸赞,如何自已。
厉项歌是大盛朝当之无愧的战神,是无数热血男儿心中的英雄。
鹿晓星承认,自厉项歌十五岁披甲征战并首战成名后,这个少年将军的名字就刻在他的心头了。
鹿晓星耳朵红了,他看着厉项歌的眼湿漉漉亮晶晶的,像有波光荡漾着,“将军谬赞,这是晓星该做的。”
鹿晓星还没有表字。
厉项歌就像被灌了一口烈酒,胸口涨得他发疼,再开口带了一丝暗哑,“小公爷当得。”清了清嗓,又道,“多日奔波着实辛苦,万望小公爷不要嫌弃府中清苦,再多留几日。”
他听得杨副将说鹿晓星一行是来辞行回京复命的。
本来不置可否的事,见到鹿晓星后,如何也舍不得就这么让他走。
鹿晓星推辞几次,却敌不过厉项歌几次三番花样不同的挽留。
夜里,厉项歌在营中设宴,大力犒赏三军。
一身银色为底金色包边甲胄,内里套着枣红色战袍,虎面金色肩吞,让本就健硕的男人更气势压人,连日血战让他通身气息肃杀,寒气逼人。
厉项歌举起酒碗,站在高高的云台上,气吞山河之势,“众将士、兄弟们,自本将入军,马踏边塞、剑指蒲甘,纵横天下,所向披靡,幸得诸位,随本将南征北战,今平反王,安滇南,大获全胜!”
说到动情处,厉项歌逐步走下云台,随着他步步拾阶而下,鼓瑟皆鸣。
“众将士、兄弟们,与本将军痛饮三碗,一慰我壮烈牺牲热血男儿在天之灵!二庆我浴血奋战勇将雄兵战无不胜!三祈我大盛朝国富民强千秋万世!”
厉项歌连饮三大碗,抬手向众将示意!
战鼓激荡,随之是山呼海啸一般的呼和声:
千秋万世!千秋万世!千秋万世!
鹿晓星血脉偾张,心魂彻底被台上的男人吸走了。
他听不到声音,看不到其他人,一切都成为了背景。
那个人的眼对上他的,一步步向他走来。
他说,“小公爷,与我共饮。”
鹿晓星先是闻到一股酒香,再来的是一阵木质香,如兰似麝。
突出的喉结,修长的脖领,有力削刻的下颌。
俊美无俦。
鹿晓星心头颤动,一颗石子投进他的胸口,湖光荡漾,水光粼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