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州县,哈哈哈~姐姐我终于找到你了!”
叶笙穿着一身破烂的衣服,满脸花乱,紧盯着齐州县这三个大字看。
那疯疯癫癫的模样引来了许多路人的围观。
“哼!死人,臭人。”
“不用你带,姐姐还不是到了齐州县。”
“怎么着?来咬我啊!”
叶笙一边自言自语地骂着东方不败,一边进了齐州县。
为何叶笙会如此狼狈呢?此事还要从东方不败给的那锭金子说起。
东方不败告诉叶笙要走50里才到齐州县。
然而作为一个现代人,叶笙根本不知道50里到底有多远。
走啊走,走啊走,叶笙走了整整一天都没看见什么齐州县。
在路上,叶笙还巧遇了一个满身是血的公子。
那公子好像被什么人追杀来着,好心的叶笙救了昏迷的公子。
谁知道那公子赖上了叶笙,非叫叶笙带他去看大夫。
没办法之下,叶笙只好扶着那公子去了个叫浦沿县的地方看病。
看病就算了,还该叶笙付钱。
而叶笙身上除了东方不败给的那锭金子之外,就什么都没有了,所以只要用金子付钱。
才刚一拿出金子,那个公子就慌忙把金子抢了过去。
还记得当时的情景是这样的,叶笙愤怒地指着公子,质问道:“你干嘛?”
“我救了你,你还抢我钱!”
那公子捂着叶笙的嘴,斥道:“笨蛋,你知不知道你拿出的是什么?”
“你知不知道如果被人看见这锭金子,你就会有生命危险。”
“如果你不想死,那就闭嘴跟我走。”
那公子说着就把叶笙带去了一个钱庄。
他把那锭金子给换成了等额的银票和碎银子。
在告诉了叶笙钱财不可外露的道理后,那公子便走了。
公子离开后,叶笙就碰上了几个拿刀的汉子。
那几个汉子一直在追叶笙,叫她交出银子。
而叶笙则一直在跑。
叶笙不知道跑了多久,也不知道跑到了哪里,她就这么迷了路。
又累又饿的就这么又走了两天,阴差阳错叶笙居然走到了齐州县。
进入齐州县后,叶笙逮着一个路人便问这里最好的客栈是什么地方。
然后叶笙就直奔第一大客栈悦来客栈而去了。
悦来客栈不愧是第一大客栈,装修漂亮典雅就不说了,连个小厮的素质都是无比的高。
尽管看叶笙如此狼狈,小厮也没把她赶出去,反而客客气气把她请了进来。
心情很好地给这小厮打赏了三两银子。
叶笙丝毫不在意小厮那惊讶的目光,对小厮吩咐道:“帮我买一套衣物。”
“然后开一间最好的上房。”
“还有你们这里有什么招牌菜都尽管上来,我不会少你钱的。”
“好嘞!客官稍等片刻就好。”
得到了那么多赏钱的小厮乐得笑眯了眼,对叶笙的态度又热情了许多。
这年头的有钱人真奇怪,都喜欢装穷人吗?
哎~管他呢!
要是有钱人都和这位大爷一样大方那就好了。
叶笙自是感觉到了小厮语气中带上的讨好之意。
但叶笙只是淡然一笑,不对小厮的细微变化多做评论。
不管是在哪个世界都有一个定律,那就是有钱你就是大爷。
叶笙给的三两银子够那小厮一家老小吃好久了,那小厮能不开心嘛。
这是一个架空的时代,国名是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风元国。
当代皇帝名为元勒之。
这里的金钱换算是:一两金子=一百两银子,一两银子=一千铜板。
两个铜板能买一个包子。
意思就是说,一个铜板等于现代的5角钱,一两银子等于500元,一两金子=50000元。
而东方不败给叶笙的是10两金子,那就是50万元。
现在的叶笙那可是个小土豪了。
虽然并不知道东方不败叫什么,是何身份,但是叶笙知道那女人的来头一定不简单。
武功高强不说还有那么多金子,最重要的是太大方了,让叶笙立马从草根变成了土豪。
出神的那么一会儿功夫里,菜就上齐了。
叶笙毫无吃相的开始狼吞虎咽了起来。
她左手抓一个,右手捏一个,猛往嘴里塞,连筷子都被叶笙给抛弃了。
正美滋滋地吃着美食,叶笙却听见隔壁桌有一男一女好似在谈论她。
“小林子,你看那个人,真是好生奇怪哦。”
“是啊!我从未见过这等怪人。”
“明明这人那么富有,却穿得那么破烂,连吃相也如此的不雅。”
叶笙努力和食物做着斗争,不去搭理那两人。
但是叶笙心里却猛翻着白眼,暗暗骂着那个叫小林子的男子。
“呸!姐姐吃相雅不雅关你屁事啊?”
“有种你被饿了那么久后,看见食物还不狼吞虎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