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尔斯轻手轻脚地带上华尼托办公室的门,到底还是没忍住佩戴了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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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尔斯打理自己的这段时间,布鲁斯做了很多事。
他亲手把史蒂夫和他的囚徒送到河对岸,比起护送更像是在保证将他城市里的外客赶净;他从运输车上取下斯塔克根据超人提供的氪星科技而开发的障眼术取走,用蝙蝠车的机械臂取走无人看管的振金运回蝙蝠洞,再开着蝙蝠车走完他只来得及走了一半的夜巡。
等做完这一切回到庄园,喝着阿福热好的牛奶放松,顺便给拳峰上磨皮的皮肉上药的时候,他的大脑才找到空闲回放和玛尔斯的对战。
那个男人的技术其实很好,但体能过分差劲。和他单薄的身板一样,手里、腿上没什么气力。说句公正话,他的力气对他这个身高的普通男性不算小,但对一名常年战斗的作战人员来说,就没眼看了。他那件累赘的外套也不知道为什么舍不得,尤其是后期他的速度明显慢下的时候,留着这一件好像也只是藏了暗器的罩衫,明显有点多余。
多余的好像也不止这一点。
比方他们多次近战,布鲁斯能清楚听到他衣袋里金属的声响。声音是闷沉的,单凭几个飞镖达不到这效果,估计是还带了刀具一类。既然带了,为什么不用?赤手空拳不敌自己的前提下,有个武器傍身对他才是最好的选择。是担心技不如人,武器被自己反夺吗?会贴身带着,总是最惯用的武器。一个战士不该对自己惯用的武器没有自信。况且玛尔斯极擅刀具的说法,连布鲁斯都有耳闻,他藏而不用,比起担心,在布鲁斯看来更像是有顾虑。玛尔斯在顾虑什么?
又比方他其实几次故意卖破绽给玛尔斯,玛尔斯发现了、出击了、又再最后一秒改变攻势。一个老练的战斗者不该如此反复,因为反复代表了犹豫,而犹豫会给对手送破绽。事实上,他的一改再改也确实为布鲁斯制造了不少伤到他的机会。如果只是气力悬殊、为了避免近战,那玛尔斯从一开始就不会也不该去抓他留给的机会。一瞬间的本能反应更能体现战斗者的真实想法。玛尔斯的战斗本能驱使他去抓每一个可趁之机,甚至可以是不计后果的。这意味着他本质上是个搏命的人。可一个搏命的人又怎么会打得这样束手束脚?
战斗者会为棋逢对手而兴奋。他能感觉到玛尔斯和自己同样的兴奋,也看得出来玛尔斯在压抑本能。对方自始至终的矛盾感让他很想一探究竟,这也是为什么玛尔斯不肯近战,他就陪玛尔斯玩猫捉老鼠的原因。
这种矛盾和违和在玛尔斯逃离之后达到高潮。按理说,他这样级别的九头蛇高层,在任务失败、同行的高级战斗人员被俘的情形下,应该殊死一搏。因为就算活着回去,等待他的可能也不会是什么热情反应,只会是被俘更酷烈的逼问。他的地位也许无法撼动到没人敢硬碰硬,但这绝不意味着他们会轻易放过他。这个道理玛尔斯不可能不懂,可他在朗姆洛掩护他逃离前,似乎还暗暗松了口气。
是什么比丢了振金、丢了队友都还重要?是什么能让他连九头蛇的酷律都不管不顾?
这个符合着优秀作战者每项定义的人也违背了同一些定义。这不该是玛尔斯正常的面貌。他在顾虑着自己、顾虑着蝙蝠。这不是一个九头蛇该有的顾虑,也不该是对素昧平生、劫了他货的对手该有的态度。玛尔斯在很努力地表现出一个战斗者该有的姿态,可表现是表演不是本能。
布鲁斯忽然生出一种大胆到离奇的猜想。他得去一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