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怕的不是沈夜北。怕的,是沈夜北这瘆人笑声背后所象征着的“东西”。
“为了此后十年百年,华族人不至沦为独神屠刀下枯骨亡魂,这个魔鬼,我做了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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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乎所有人意料,最终的判决结果来得格外的快。
“经与陪审团充分讨论及实名投票,现本庭庄严宣布判决结果如下:被告沈夜北,触犯联邦合众国刑法典第三十七条之内乱罪,因其情节严重,故判处其无期徒刑,不得假释。”
“当”的敲了声法槌,法警将判决书交给沈夜北。法官则威严的俯视着他:“被告,特告知你,本庭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但你有权于十五日内提起申诉,申诉将由本院及监察司共同复核。你听清楚了么?”
“听清楚了。”沈夜北表现的既平静又得体,丝毫没有被判处如此重刑的惶恐、愤怒、悲伤或者感慨。因为已经被判有罪,负责押送的宪警当即上前拿出手铐,而他也非常配合的伸出双手,任由施为。
再次走出最高法院大楼时,已是时近正午。
周围的喧嚣自不必说,可此时的沈夜北只想尽快结束这充满荒唐和侮辱的一切,因而只是微微抬头看天,尽量不去看四周那些众生百相。
“咔嚓。”一位年轻的摄影师抓拍到了这千载难逢的一瞬间。抛开拍摄对象特殊的身份和背景,单从美学角度——镜头里,尚且年轻的混血男子脸色略显苍白,却依旧俊美惊人;神情平静宛若闲庭信步,却莫名脆弱易碎,病骨支离……
简而言之,美成了一幅糅合西式写实与东方式写意双重美学的,画。
“沈先生无罪!”
人群中响起一道响亮的男声。紧接着,那群从早上站到现在的、“安静”的人一石激起千层浪,层层荡开涟漪。
“无罪!无罪!!无罪!!!”
“拱卫边疆何罪之有?!”
“公正司法,释放沈先生!”
声浪一层高过一层,最开始那些举着反沈标语口号的市民反而愣住了。他们显然也没想到,今天来“看戏”的人群里居然出了“叛徒”。于是两派人马很快打成一片……不是,打成一团。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四个字。
热闹极了。
“你们他妈的连屠夫刽子手都支持,你们还是人吗?”
“沈先生才不是屠夫刽子手,他是统一全国的大英雄!”
这是好好吵架的。
“得了吧你们,看看看看,还有一群女人抛头露脸出来干政,家里没男人管着就来对着别的男人发*骚是吧?”
“血口喷人!你们这群粗鄙不堪的东西,怎么能如此侮辱女性?!”
“这么羞辱女性,你老娘当初怎么没把你塞回子宫里,用吊思考的狗东西!”
这是发挥“传统艺能”,拿性相关下流话侮辱对方、试图让对方破防,结果反而被对方破了大防的。
“连法院都判他有罪了,你们还闹个什么?再闹我们就报警了!”
“呵呵,法院也都是被复兴党掌控了的橡皮图章,政/治/问题法律解决这种做法有什么合理性可言?!”
“报警啊!满大街都是宪警你看有人管你们不!”
这是图穷匕见,开始摇人的。
……
负责押送的宪警们不得不停了下来。
此时此刻,他们距离车子只有十步之遥,可支持沈夜北的人群已经堵住了他们的去路。其中一名宪警试图鸣枪示警,却被另一个宪警给按住了。走在最前面的段迫一如既往的面无表情,只是侧过脸看向身后的沈夜北:“请不要为难我们。”
沈夜北没有回应。
他的目光越过层层叠叠、吵吵闹闹的人群,最终落在那个熟悉的人影身上。女子隐匿于乱成一团的人群之中,清秀的面容上泛起淡淡笑容,于是这一瞬间,他就什么都知道了。
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