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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番外三凌云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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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曾经做过一个梦。

我梦到思枫你穿着一件烟柳色的长裙,头发梳的老好看了,仿佛神话里的仙子一样走到我身边,问我这么多年,可曾安好。

我说我好得很。

你看着我笑,笑着笑着,你突然就哭了。

“对不起,是我改了你的命运轨迹,如果不是我,你兴许还能活,”

我伸出一只食指,堵住了你接下来要说的话,“我不后悔当初的选择,何况,就算活下来了,又能怎样呢?”

“强如我老师,都未能在圣战中活下来,我怎敢奢求活到最后。”

(2)

希绪弗斯、阿斯普洛斯、哈斯加特三个好兄弟图省事,特意把学生们安排进了一个训练场里。

在雷古鲁斯来之前,凌云溪身为这个训练场里,唯一一个女性,享受了别的圣斗士候补,享受不到的,由黄金圣斗士组成的豪华陪练阵容。

为什么呢?

因为哈斯加特的几个学生年纪比较大,又都是糙汉,下手没个轻重的。有次对练时,差点把年幼的凌云溪打死。所以打那以后,阿斯普洛斯干脆自己上场教徒弟实战了。

身为目标是教皇的男人,他非常努力地带孩子,甚至带动自己两个好兄弟一起努力,成功让凌云溪旧伤未愈,再添新伤。

某天,马尼戈特路过他们的训练场,看到奄奄一息的凌云溪,脸都僵住了。

“我靠,你对你学生也太狠了,”马尼戈特一脸痛心疾首,“还好戴着面具嗷,不然被你天天这么练,迟早要毁容。”

“敌人可不会因为她是女孩,对她手下留情。”

“她才几岁啊?圣衣考核过了吗?”

阿斯普洛斯转过身,摆明了不想和他多纠缠。

马尼戈特啧啧两声,从怀里掏出一包糖,示意希绪弗斯等会儿递给凌云溪。

“你从哪儿搞来的?”

希绪弗斯一脸狐疑地看着被手帕包着的碎糖,虽然知道马尼戈特是好意,但从花样繁复的手帕,他就可以断定,这肯定不是附近小镇里出产的玩意儿。

“帕米尔的小姑娘做的芝麻糖,味道很不错,你要尝尝吗?”

“还是留给云溪吧。”

在几年的圣斗士候补的学习生涯里,凌云溪最多的回忆就是被三个高大男人打趴,然后站起来,再被打趴,一直重复这个过程。直到雷古鲁斯的到来,她总算享受到了把别人打趴的快乐。

雷古鲁斯是个很阳光的孩子,每次摇摇晃晃站起来后,都会要求她再来一次。充满朝气的脸上毫无怨气,有的只有被挑起的好胜心。

迎着他那如同狮子般的锐利眼神,凌云溪便知道自己赢不了太久。

但在那之前,他们俩都必须接受黄金圣斗士当陪练的命运,成为圣域训练场里最耀眼的两颗星星。

和雷古鲁斯同期的耶人,每每看到他俩训练结束后的狼狈模样,忍不住好一通唏嘘,跟同伴吹牛说什么,要是自己能得到黄金圣斗士的指教,他也能……

话还没说完,就被路过的卡路狄亚一把拽起后颈领,“既然如此,你来当我的徒弟吧,我保证会让你享受和他们俩一样的待遇。”

目睹全程的雷古鲁斯哈哈大笑连凌云溪也禁不住欢脱的气氛,小声笑了起来。

有次训练结束的休息时间,雷古鲁斯随口问起了凌云溪的过去。

“我吗?”

“嗯。”

“我想想怎么说。”

在没人注意的角落里,凌云溪摘下面具,手成小扇子状,不停地朝布满汗滴的脸庞扇着风。

“诶?女圣斗士不是说不能摘下面具吗?”

“是吗?”凌云溪木木地炸了眨眼,迟疑地点点头说道:“好像菲利特斯跟我说过,如果被人看到我面具下的样子,要么杀了他,要么嫁给他。”

雷古鲁斯脸色一僵,下意识地远离了她。

“你离我这么远干嘛?”

“我怕你杀了我。”

“我为什么要杀了你?你难道没发现吗?我在我老师,还有你叔叔,哈斯加特大人面前,从来不戴面具。”

在确认没有危险后,雷古鲁斯缓缓坐回到了她的身边。不过他心里还是有着疑惑,比如万一被发现不戴面具的违规行为,凌云溪是否会因此被逐出圣域。

对于这个问题,凌云溪手握成拳,敲了一下自己的手心,认真道:“这是个很好的问题。”

“为什么?”

“因为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

好在雷古鲁斯并不是个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人,于是二人又回到了最开始的问题——凌云溪的过去。

(3)

凌云溪是天鹰座圣斗士在法国出任务时捡回来的。

据那位圣斗士所说,这孩子被一帮打扮奇异的东方人称为“蛊毒”的原料。几个小卒聊天时说到,幸好他们早早地找好了买家,不然费那么大功夫偷渡过来,要是分文不赚的话,真是得不偿失。

宿舍里,另一位圣斗士好奇地问道:“这女孩是你从人贩子里抢来的?”

“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是这姑娘自己找上我的。”

当时,他远远瞄了一眼,发现小姑娘浑身上下都是镣铐。令他感到很奇怪的是,这孩子身上,只要是露出来的皮肤都被包上了软布。

他听得懂东方人的汉文,十分同情即将被打包出售的小姑娘。可身为圣域的人,他不能给圣域惹麻烦呀!

何况,根据他的知识储备,不管“蛊毒”究竟是什么,只要和毒沾上边的,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这么一想,天鹰座只好打消了出手的想法。

结果在下船前,他看到了原本被五花大绑的女孩,悄然出现在了船舱的走廊上。

“然后你就把她带回来了?”

“废话,她都出现在我眼前了,我难道还能见死不救吗?”

“你刚刚还说不能给圣域惹麻烦。”

天鹰座啧了一声,十分鄙夷地看了眼自己的同伴,说道:“她自己跑出来的,和我从魔窟里把她带出来,是两种概念。”

“好好好,那你说说她是怎么跑出来的。”

为了防止真的惹上什么麻烦,天鹰座用瞬间移动,把小姑娘带到安全地方后,才准备着手解开那些镣铐。

就在他准备暴力打开第一个锁眼时,脑子里灵光一闪,突然想起了同样带毒的双鱼座圣斗士。

这样一想,天鹰座怀疑外面的这层软布,就是为了防止小姑娘路上磕着碰着,受伤后毒倒他们自己人。

他想到那位平日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的大人,又看着面前稚嫩的孩子,咽了咽口水,给自己手上缠上了一层又一层的布条,才大着胆子给她解起镣铐。

还是说起来你可能不信,他解开最后一个锁的时候,发现这姑娘满口鲜血,八成是拿自己的血……

说到这里,天鹰座已经不敢说下去了。

宿舍里的其他人听着也是面露惊色,最后不知道是谁说了一句“关灯睡觉”,才作鸟兽散。

(4)

对于这个疑似血里带毒的孩子,赛奇一开始是打算把她当做双鱼座圣斗士培养的,所以才叫天鹰座,把她带回圣域。

小姑娘估摸着六七岁,不会说话。圣域暂时又没有来自东方的人,只好让远在帕米尔的白礼,在他一柜子旧书里,调查所谓的“蛊毒”。

期间,确认这孩子受得了魔宫玫瑰的毒后,赛奇便让鲁格尼斯把孩子抱回去了。省的她哪里受点伤,一个不留神,毒倒了不知情的圣域人。

一向无人造访的玫瑰园难得来了新人,饶是鲁格尼斯也微微有些激动。

他的亲传大弟子雅柏菲卡更是难掩激动之情,训练一结束,就来找小姑娘玩。

然而小姑娘连个眼神未曾分给他,除了鲁格尼斯来了,会抬头看看外,其余时候,都是一副木木的样子。

某天,雅柏菲卡摘了一朵他认为最美的玫瑰,递到小姑娘面前,试图引起她的注意力。

令他始料未及的是,小姑娘第一反应是抢过来,丢在地上,嘴里哇哇叫着,拼命拿脚踩着娇艳欲滴的玫瑰。哪怕踩出汁了,她都没有松开自己的脚。

雅柏菲卡想上前安抚,谁知这番举动不知哪里刺激到了她。

“啊啊,呜呜——”她一脸惊恐地抱着头,退到墙角处,不时地抬头看看他,目光里充满了惧意。

如果说这只是前菜的话,那更令人奇怪的举动,还有很多。

比如小姑娘在吃饭时,会拿手抓起一大坨,吃相狼吞虎咽的。鲁格尼斯不说停,她一定会把自己吃到肚子圆滚滚为止。

还有在睡觉时,梦里会突然惊醒,跑到外面的玫瑰丛里继续睡,或者坐在门框处,看着月亮发呆一晚上。

诸如此类,还有很多表现,都足以证明小姑娘的过去非常可怖。

赛奇和白礼通讯那天,鲁格尼斯前往教皇厅旁听。

白礼说,东方有个地方叫南疆,那边的人通晓一种名为“蛊”的邪术。他们把一堆毒虫放在器皿里,让它们互相厮杀,活到最后的便是蛊种。南疆人将其产下的卵,用于下蛊,也就是种在人身上。

蛊的不同,作用也就不同。

听到这里,鲁格尼斯还有些茫然,“难道这小孩体内被人下了蛊虫吗?”

“如果有这么简单就好了。”

这帮南疆人让一群小孩和各种毒虫毒蛇待在一起,借机培养抗毒性,再以毒药喂养,如此一来,便有了一身毒血。再以小孩身上至毒的血来喂养蛊种,如此一来,毒上加毒,就可以炼制出十分强劲的蛊。

随着白礼的娓娓道来,哪怕沉稳如赛奇,都不禁皱起了眉。

“听着还真是残忍。”

“是啊。”

“那我还要收她为徒吗?”

“不行!”

未等赛奇开口,通讯那头的白礼率先打消了他的想法。

鲁格尼斯忙问为什么。

“那孩子身上的毒血是给虫子用的,和双鱼座的修行冲突了。”言外之意,就是她的血已经脏了。

好不容易碰上一个自带毒血的小孩,却没法以黄金圣斗士候补来培养,这让赛奇多多少少有些遗憾。他长叹一口气,让鲁格尼斯先继续带着这小姑娘,等确定毒性了,再送她去圣域安置孤儿的地方。

几个人关于小姑娘的未来聊了半天,聊着聊着,他们发现小孩还没有个名字。

既然是东方人,那自然得冠以东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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