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道怎么样,还吃得习惯吗?”方易水胃口小些,又自认要尽到地主之谊,总怕他们吃不好。
其实光看他们下筷子的次数都能看出来,很满意。
每人都最少吃了两碗饭。顾十昭靠在椅背上休息,才想起来回应:“好吃,习惯。”
对于吃过不少珍馐的少爷们来说,这顿饭的意义是不一样的。与他们吃惯的那些精心制作的美食相比,李叔的炒法很粗放,放调料时并不那么精确。但是一种实在的好吃。
其它几人也逐个放下筷子,五个人七道菜,道道都是大盘子,竟是一扫而空,是他们在家里远远没有的好胃口。
正巧,李叔回来了,还给每人带了一份斑斓粉。“路上瞧见的,新鲜得很,给这几个小伙子尝尝,还冰着呢,这天喝着可舒服。”
于是乎,本就很饱的众人又喝下去一碗糖水,好意难拒,更何况,这种纯朴的民风,他们也不想拒。
最终,李叔在方易水的再三要求下,收下了饭钱。可这糖水的钱,他是怎么也不肯要。
无法,方易水只能和他说晚上再来吃饭,到时给他买上两瓶冻啤酒,这才作罢。
室外有海风吹着,是舒适的温度,人一吃饱就想睡觉。
几人连行李都顾不上整理,草草铺张床,就躺在大通铺上睡着了。
一室静谧。
良好的生物钟让方易水在三点半准时醒来。
他轻手轻脚穿上鞋,还惦记着要搞搞卫生。
房里灰尘少些,客厅里要好好擦擦。
其实也算不上是客厅,就是正对着大门的堂屋,一方红木桌,四条高脚长凳,外带个大木柜靠在墙边。
“易水,在干嘛呢,我帮你吧。”沈慕寒觉浅,就睡在他身边,方易水刚起身时,他就有所察觉。本以为是去上厕所,没想到是去搞卫生。
“这活简单,你再去睡会吧。”方易水见他睡眼惺忪,便催他回去补觉。
沈慕寒走去门外,就着自来水洗了把脸。他头上张扬的紫色掉的差不多了,更偏向于灰棕色,此时被水打湿粘在额前,眼神倒是清亮起来。
他思量片刻,拿起放在门边的扫帚,扫出浅浅一层灰。又用拖把把水磨石地面拖干净。
方易水家离海近,堂屋前后几条门打开通风后很凉快,他背来两张竹椅,打算和沈慕寒休息片刻再去整理房间和行李。
沈慕寒做家务的手法很熟练,不像世家少爷,像平时干惯活的。
“慕寒,你在家经常自己做家务吗?”方易水递给他一杯水,好奇地问。
“不是,也就有一段时间,外面传我是不是亲生子,奶奶为保护我,把我送出去一个人住。那几年在远离央市的地方上学,只能自己把自己照顾好。”
“做饭也是那时候学会的。不过后来家族内斗结束,一切平息,就又把我接回去了。那两年,让我痛苦,也让我成长,好像也不是什么坏事。就是晚上总睡不着,所以我才讨厌黑色。那让我感到软弱和恐惧。”沈慕寒的语气没有什么起伏,就好像在说其他人的故事一样。
方易水突然就回想起,表演前,有一次自己和沈慕寒去吃烧烤,他说自己没有那么讨厌黑色了。
那是不是说明,他已经走出阴霾,战胜恐惧?
“你上次说,你没那么讨厌黑色了,我真为你高兴。”方易水抬头看向门外的蓝天,由衷认为这真是一件大好事。
“对啊,甚至于,我现在很喜欢黑色。还记得我上次给你看的新机车吗?是不是很酷?”沈慕寒注视着方易水的侧脸,话音很轻。
“是啦,我当然记得,超级酷!我觉得比之前那台紫的还要好看。”方易水双手拖住脸颊,察觉到沈慕寒在看自己,也转过身回视。
两人的视线猛地撞在一处。
“那,你想知道我喜欢黑色的原因吗?”沈慕寒的眼睛是蓝色的,专注时给人一种深情的错觉,如海洋一般深沉。
饶是方易水再粗神经,也感受到了一些不同寻常,像什么东西要揭开的前兆。
“是因为……”
“好啊,你们俩背着我们偷偷讲悄悄话!”简亦熙的声音骤然炸开。
沈慕寒用奇怪的眼神凝视了好友一瞬,率先起身。
“那可不怪我,谁叫你们贪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