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之谦的,《丑八怪》。”
林屿如此说着,底下的听众似乎很新奇了。
“诶?突如其来的插播?”
“Island不是一向只唱固定歌单嘛?”
“薛之谦?还是情歌?有情况啊?”
“谁点的?有人点吗?”
“……”
那双丹凤眼轻扫过台下观众,再一次回到她身上。眼尾微微上挑,含着笑意,漆黑的瞳仁里映照着灯光。
“没人点。”林屿说,“这首歌不为谁而唱,送给我自己。”
陆茗“噌”的一下气血上涌,只觉得脸肯定红了好几个度。
救命!在背后蛐蛐老板被当众发现,这个班她还上不上得了?
“姐妹,你是Island的员工啊?”旁边有个女孩戳了戳她,低声道。
陆茗轻叹口气,小声回答:“是啊,刚入职的。”只是不知道第二天会不会当场被开了。
女孩儿眼里写满了羡慕:“跟着他一定很爽,人又帅心地又好,对员工肯定更好!”
陆茗忍不住笑了出来。她问:“你怎么知道?”人帅倒是有目共睹,心地好何以见得?
女孩儿靠近她,耳语道:“这家呀诺达客栈原来生意挺不好的,直到Island有次来唱歌,带来了好一波客人。那之后Island就固定每周过来驻唱两次,传来传去的,这里很快就成了个网红民宿。说实在的,我也是专门从隔壁市过来的。”
陆茗愣了一下,奇怪道:“他怎么不在冲浪店里唱?”分明那里的空间更大,环境也更好,还能给自己引流。
女孩儿一脸的讳莫如深:“听说哦,他从不在自己店里唱歌的,主要和这家店的老板是兄弟,所以不收费,纯属帮忙。”
陆茗重新俯瞰楼下那个人。
他穿着最简单的衣着,发型都没抓,轻而易举就成为了众人眼中的焦点。
平心而论,他对她也算大方,还给报销了医药费。哪怕是听到了她的当众吐槽,也只是自嘲的点了首歌。
莫名的,她竟然觉得他的帅气中都多了那么一丝——
人性的光辉。
陆茗划开手机屏幕。
鹿呦呦:手动撤回我下午发的话
Weiiiiii:???
鹿呦呦:新的Crush已经出现
鹿呦呦:怎么能够停滞不前
Weiiiiii:下午就差叫人Rubbish了
Weiiiiii:怎么这么快变Crush了
鹿呦呦:我就是如此善变的女人
鹿呦呦:所以Crush到底应该怎么追
Weiiiiii:无力吐槽你个颜狗
Weiiiiii:这我哪儿知道
Weiiiiii:触及到我的知识盲区了
Weiiiiii:某度?某乎?
陆茗盯着屏幕思索了一番。
随即点开了她的老本行——某红书,配以今天的随手拍,发布了一篇新笔记。
*
林屿结束弹唱之后,霓虹渐熄,夜色已深。
周遭陆续有人要上前合影,他摇头拒绝,用的还是老一套话术。
“我对闪光灯过敏。”林屿说。
被拒绝的人哀嚎道:“怎么可能有人对这个过敏?那我不开闪光灯总行了吧!”
前台姑娘知道他的脾气,马上接话道:“那Island的下一句话就是对镜头过敏了。”
周遭顿时笑成一团。
林屿没说话,抬眼投向二楼阶梯。
方才还探头探脑的女孩再已不见,都说人如其名,她倒是跑得小鹿还快。
他低笑一声,俯身收好了吉他。
呀诺达客栈距离他家不远,林屿乘着星光骑行回了家,一楼静悄悄,外婆已睡下。
他摸黑回了二楼自己房间,才开了灯。手机依旧在推送各种热搜八卦,他简单瞄了一眼,点开了某红书。
这个账号用了有段时间,只是用来关注全球各地的冲浪资讯、还有一些万宁当地的消息速递。名字都没改过,还是原始的小红薯98504A4D。
刷新之后,一条新推送出现在主页。
林屿第一眼就看到这张图,蓝调时分的日月湾,树影摇曳,暮色无垠。标题和图片有点关系,但不多。
「第一次遇见Crush竟是我老板!怎么办追不追?」3小时前发布,点赞已经破千。
林屿划走了。
鬼使神差的,那张图似乎有点眼熟,他又重新划了回来。
这个场景,他下午骑车时好像看过。之所以能记得那么清楚,是当时陆茗让他差点摔车。
「来海南之前也没人告诉我,第一天就能在这里碰见我的Crush啊!!!
原来只是打发家里人提的185+、8块腹肌、男模身材,结果现实中真有这样的人?
而且这个人还是我老板?小说都不敢这么写的喂……
而且他不仅人很帅,还对朋友很好,尤其是为!人!大!方!
这样的男人我下定决心不能轻易放手!求问姐妹们,Crush到底应该怎么追啊?
#宝宝辅食 #Crush #追人指南」
林屿翻了翻评论区,不太感兴趣,只有两点疑惑。
第一点,这个话题选的#宝宝辅食和正文内容有半毛钱关系?
第二点,不是他自作多情,就前面的描述,总让他很难不联想到今天的事件,总有种古怪又莫名的重合感。
盯着后面的文案看了半晌,林屿退出了这篇笔记。
肯定是他想多了。
如果真是她,“既不帅又抠门”才是对他的第一印象。